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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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各项投资的合理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6.27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52.38%,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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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产生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产生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按照15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月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未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其岗位职责、同行业同类岗位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及履职能力确定,基本薪酬标准一经确定,年度内保持稳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津贴及其他指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发放的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至个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兼任多个管理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职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报销,不计入薪酬总额。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六)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其中明确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利率掉期、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组合等。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目的:由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料药及高分子材料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加之药品全球化业务布局的深入推进,使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交易金额: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最高额度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包括利率掉期、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组合等。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风险等级较低。
4、交易期限: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在境外开展交易时,将可能面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及当地法律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及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
五、备查文件
(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019.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程先锋先生、执行总裁王峰先生、执行总裁耿雨红女士、执行总裁钱莉苹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裁张大巍先生、董事林行先生、独立董事曾玉红女士、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冯德崎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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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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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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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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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晁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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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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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没有因执业能力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过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按照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且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易富路1118弄,亿帆医药国际创新中心3号楼5楼拓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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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4、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上述议案中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程先锋、周本余、冯德崎、林行、曾玉红、刘梅娟等关联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迎江寺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9”,投票简称为“亿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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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1月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1月7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7,292,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9%,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已购买的股票需按规定锁定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11月7日一2023年11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77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1月6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后续操作并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