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47.79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39,954.71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二〇二四年度普通股股利0.0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0,889.78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59,392.2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五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五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每年人民币10万元/人(含税),调整至每年人民币12万元/人(含税),津贴按月发放,并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程文文先生、袁新文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其中两名委员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陈弘先生、吴晓强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二五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二五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程文文先生、袁新文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总经理奖励基金使用情况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同意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具体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名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原《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至(三)、(七)至(八)、(十四)、(二十)项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5、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1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五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47.79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39,954.71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二〇二四年度普通股股利0.0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0,889.78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59,392.2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上年度(2024年度)、上上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后金额。

(二)公司二〇二五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二〇二五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一2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五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根据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70、81号公告。

三、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同意公司将“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60号公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置换金额为6,242.03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724.00万元,不存在到期未归还的情形。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70、81号公告。

本次使用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724.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改变的情况,对外转让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汽车经销业务整体出售,出售标的公司包括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6年3月12日完成交割。鉴于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已结项募投项目“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的实施主体,故该交易同时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80、2026-13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公司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及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五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六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人(含税)。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年薪是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根据所任职位、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一次性提取,分期兑付,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

1、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更或离职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其当年薪酬。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一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截至公告日,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持有公司40.3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财务公司为国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具体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792665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19层东侧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曾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发展情况:集团财务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成立,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62H235020001。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881,752.87万元,所有者权益340,487.0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1,392.67万元,净利润16,304.60万元。

股权结构:国贸控股持有其78%股权,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2%股权。集团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40.3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财务公司为国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不收取费用。

3、信贷服务:(1)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条件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2)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1)集团财务公司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服务;

(2)集团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集团财务公司给予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集团财务公司将在其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融资需求;

(2)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条件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同等条件下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1)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等条件下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服务金额上限

1、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入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集团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2、在协议有效期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三)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1、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3、集团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开展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4、集团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和内控制度,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支付需求。

5、双方同意,公司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6、集团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所存放的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有权立即转出所存放的款项。

7、公司有权定期取得并审阅集团财务公司的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集团财务公司应当配合并在监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四)协议的生效、期限、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3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个人私章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于2023年6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废止。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订权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批准后作出。如果该修订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的、重大的修改,则该修订在取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适用)的批准后方才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集团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有效期为3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37号公告。年初至披露日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除本次关联交易和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1.29亿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1.29亿元,未超过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86号公告)。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议内容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5项提案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第6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1”,投票简称为“信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一2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变更原因

(1)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发布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于2026年2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明确规定,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均无影响。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2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五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二〇二五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各项长期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32,759.3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股利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33.97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16,863.2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3,735.1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8,896.63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116.52万元,计提应收股利坏账准备金额4,115.01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主要原因包括:(1)债务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并于2025年9月通过重整计划,根据管理人披露的最新可获取信息,公司对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以及对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预计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378.07万元;(2)因报告期内莆田市益欣鞋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相关抵质押物能否清偿公司债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对莆田市益欣鞋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6,523.21万元。

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190.28万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3.33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86.95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43.41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87.84万元。

3、其他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公司每年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来确定,其后年度采用稳定的净现金流量。在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对部分资产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辅助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判断。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89.19万元,主要是公司对光电业务部分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58.50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577.88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093.13万元,主要是计提汽车经销业务相关商誉减值准备。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31,481.26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865.04万元。

二、二〇二五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五年第四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31,188.49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广东安普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应收款项,原值合计31,188.49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经破产程序后无法获得清偿或追回的可能性极低,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一2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484.6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市场价格下跌,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84.6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85.0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565.0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1,199.53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90.67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