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7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LNG)现货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下降9.10%,主要系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LNG现货销售量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84%,主要系华凯石油燃气并表因素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51%,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及开展相关核心项目的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73.04%,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对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净敞口带来汇兑损失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8.66%,主要系报告期内信息技术服务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28.12万元,同比下降20.16%,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跨期结算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11.52万元,净流出同比增长51.20%,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对价款、支付工程款、合联营企业增资款及理财产品净申购综合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850.76万元,净流出同比下降12.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回购股份及偿还售后回租款综合影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6,816.23万元,同比下降8.06%;发生主营业务成本1,817,059.56万元,同比下降9.10%。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业务模式,对“清洁能源”与“能源服务”行业及“天然气”“LNG生产与服务”产品重新分类列示。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无
①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78,473.8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6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71,537.2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②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③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④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人民币24,969.33万元,同比增长8.84%,主要系华凯石油燃气并表因素影响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人民币32,917.54万元,同比增长4.51%,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及开展相关核心项目的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人民币6,120.41万元,同比增长673.04%,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对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净敞口带来汇兑损失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28.12万元,同比下降20.16%,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跨期结算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11.52万元,净流出同比增长51.20%,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对价款、支付工程款、合联营企业增资款及理财产品净申购综合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850.76万元,净流出同比下降12.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回购股份及偿还售后回租款综合影响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净申购所致;
注2:衍生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公司指定套期关系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在报告期末产生浮盈减少所致;
注3: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跨期结算的销售款项所致;
注4: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减少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销售结算所致;
注5: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清洁能源产品采购款项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6: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清洁能源业务提货保证金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7:持有待售资产减少主要系上年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在本报告期内处置所致;
注8: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待认证及留抵进项税额、标准仓单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9: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合联营企业追加投资及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综合影响所致;
注10: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华凯石油燃气并表因素影响所致;
注11:商誉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华凯石油燃气的合并成本高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致;
注12: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所致;
注13: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重组森泰能源涉及的或有对价款所致;
注14:衍生金融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指定套期关系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在报告期末产生浮亏所致;
注15: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上年末跨期结算的采购款项所致;
注16: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船舶运力提升导致预收运力服务费增加所致;
注17: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清洁能源产品货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18: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工程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注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20: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清洁能源产品货款的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注21:应付债券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定向可转债转股所致;
注22: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售后回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23:递延收益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注:以上指标变动情况按变动比例绝对值达30%及以上的标准列示。)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513,811,163.9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3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持续提升船舶运力水平,在境外设立船舶公司并持有LNG、LPG船舶资产;此外,公司清洁能源产品LNG、LPG主要从境外进口,在境外设立国际采购平台公司,需要美元等外币资产进行长约及现货资源采购。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一、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已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542.64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暂时补流专户”)用于存放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10 2065 2900 0259 183)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上述账户资金均已按计划完成投入,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515,169,740.10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2023年3月,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515,169,740.10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投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投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暂时补流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0,000.00万元(不含利息),其中实际使用的暂时补流资金人民币27,341.73万元,暂时补流专户余额人民币12,658.51万元。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并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建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2025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24178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24686期本金已全部收回,当期实现收益分别为人民币6.66万元、8.51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上述项目节余资金分别为人民币477,431.05元、24,349.75元(主要系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已全部转入在中信广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建需要,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决定资金用途。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需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名山项目土地尚未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因取得项目土地审批手续是项目开发建设的重要前提,因此名山项目尚未正式动工建设,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名山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名山项目预计可投入运营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
注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12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1,880.00万元,该项目已投入完毕。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
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四)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0,000张募集配套资金,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为人民币519,113,539.96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现金管理受托方及产品,明确金额、产品存续期间,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及风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仍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及风险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并新增股份26,601,121股;2025年10月24日,公司回购并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640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经上述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8,922,201股增加至705,487,682股,注册资本由678,922,201元增加至705,487,682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受上述可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影响,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及风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及风险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共计2,100,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52,013.59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涉及外币按2026年3月31日汇率折算,下同),占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0%。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此外,公司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因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需提供相应担保。
为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审慎对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进行预计,为相关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方经营规范、稳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2,10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新设立或新形成的参股公司调剂);
2、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等;
4、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5、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担保事项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相关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合同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审议及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有效支持其日常业务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产业链延伸等带来的实际资金或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52,013.59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下转1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