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145版)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将本次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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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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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境内业务账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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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业务账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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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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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项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或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或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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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702,630.29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715,706.3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0,350.86元,合计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0,247,985.82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008,918.44元。
(三)商誉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7,397,740.00元。
(四)持有待售资产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公司按照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持有待售资产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2,212,113.2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2025年度公司利润总额 5,337.0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先生;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周臻纶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青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钱君律先生。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箱:yangfan@pret.com.cn)的方式联系公司,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基本情况
1、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及美元贷款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2、交易金额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
3、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正确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合理控制财务费用。该项业务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在总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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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7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3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拟将部分生产线及设备用于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6年4 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部分生产线及设备。
2、标的资产权属:标的资产为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线及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内容
以上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是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自融资需要测算得出的结果,本次审议的融资租赁事项尚未发生,相关协议等文件亦未签署,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以盘活存量资产,以满足自身运营资金需求,并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自身经营及业务顺利开展。此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上述融资租赁标的物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