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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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1,927,971.8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087,6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0,000股后的基数为207,697,60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09,28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6%。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实施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年度内已累计回购股份430,000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234,457.2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69,543,737.2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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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拥有合伙人9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永永,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世强,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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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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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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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及担保情况: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元利”)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孙公司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或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融资金额及具体的融资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实际签订融资或授信合同内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期限内,涉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具体融资或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授信、融资业务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担保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孙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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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潍坊元利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上述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潍坊元利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具备偿债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
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变更
及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
● 投资金额:“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原总投资额为30,000.00万元,现拟增加至40,000.00万元;“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整体变更为“年产16万吨特种化学品项目”,原总投资额为11,280.00万元,现拟增加至35,00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是在公司目前条件下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估存在差距。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工艺调整以及资金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有关,项目实际的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实际备案项目名称为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预计总投资3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1,280万元。
二、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情况
(一)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
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对原来的项目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方案和设备方案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万吨二元醇产品的能力,其中1,4-丁二醇、1,6-己二醇两个产品采用共线生产方式,单产品全年设计产能均为3万吨。为保证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拟将项目投资总额由3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
根据公司规划,为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规模,公司拟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将“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变更为“年产16万吨特种化学品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11,280.00万元增加至35,000.00万元。变更后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16万吨特种化学品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潍坊昌乐
4、投资金额及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线9条、环保设施、动力设施、产品和原料罐区,依托现有仓库、中控室、循环水站、制氮机机房。新购置反应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输送设备、包装设备、DCS控制系统等设备85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6万吨特种化学品的生产能力。
6、项目拟建成期限:项目拟建成期限为18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进展:本项目当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的决定,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是在公司目前条件下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估存在差距。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工艺调整以及资金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有关,项目实际的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可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多方面的影响。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宏青-已离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强-已离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庆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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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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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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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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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ESG工作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四级ESG治理架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ESG目标审查。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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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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