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版)
2、2025年度,公司除本公告所述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获取的精算假设信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拟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假设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中英人寿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经济假设、重疾发生率、死亡率、长期意外发生率、短期险赔付率、退保率、特殊现金流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保险合同负债。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中英人寿经济假设变更减少税前利润426.49万元、重疾发生率假设变更减少税前利润921.67万元,死亡率假设变更增加税前利润859.18万元,长期意外发生率假设变更减少税前利润6.15万元,短期险赔付率假设变更减少税前利润268.71万元,退保率假设变更增加税前利润284.56万元,特殊现金流假设变更减少税前利润2,987.84万元。以上会计估计变更合计减少公司税前利润3,467.12万元。
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假设进行变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在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标准执行。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文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周四)下午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希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扬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蹇侠先生,独立董事李宏先生。
4、网络互动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价值在线”平台(https://eseb.cn/1xemtUT4v8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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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依规将在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30日(周四)中午12:00前发送至公司投关专属邮箱:zlzbdb@cofco.com。
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在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联系邮箱:zlzbdb@cofco.com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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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书面述职。
3、上述第1至7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第4、5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5、上述第3至7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6、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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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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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持股类别:普通股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