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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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表日,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系利息收入金额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42.38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7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5,451.35万元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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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本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蒽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莱蒽特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莱蒽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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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同意公司将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注2]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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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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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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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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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艺墨(杭州) 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艺墨公司”)
●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艺墨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70%。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艺墨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在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公司拟与关联方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有艺墨公司的70%的股权;关联方元甲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持有艺墨公司的3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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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为元甲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且持有其93.3333%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标的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元甲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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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元甲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艺墨(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二)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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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尚未设立,暂无明确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价资格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墨水相关公司,系基于公司分散染料主业的产业链延伸与产品衍生布局。数码印花墨水为公司核心产品分散染料的下游高端衍生应用,本次关联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染料合成、色彩技术、品质管控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完善 “染料-墨水” 一体化产业布局,拓展高附加值应用场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进行资金投入,未来存在为艺墨公司继续增加注册资本的可能。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新增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艺墨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艺墨公司尚未设立,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艺墨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在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与元甲企业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公司,其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30%,杭州元甲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30%。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身经营规划调整,转让其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给公司,交易对价为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和《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百春先生、李春卫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形。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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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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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1、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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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1、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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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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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持股49%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上述法规列举的关联方。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将为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1、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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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和实控人李百春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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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春卫之子徐文杰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及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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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制定、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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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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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炎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子公司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9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59,23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749,883.2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32,100股后,以132,60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260,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77,7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738,517.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6.36%。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李百春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百春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审议通过确认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春卫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3、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任鹏飞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任鹏飞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4、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陈望全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陈望全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5、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高晓丽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高晓丽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6、审议通过确认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王振炎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7、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陈卫东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陈卫东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8、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余高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余高明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9、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麦勇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麦勇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10、审议通过确认财务总监沈蔚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确认离任董事笪良宽先生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确认离任独立董事李勇坚先生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确认离任独立董事朱炜先生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确认离任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中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百春和董事李春卫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按照其工作量以及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下转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