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8版)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的概述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为落实海外汽车电子及服务器结构件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计划投资金额为1100万美元,其中兴瑞科技投资1089万美元,持股99%,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投资11万美元,持股1%。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泰国生产基地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客户未来市场规划需求及项目产能统筹考虑,公司对泰国原一期项目进行扩建,并增加900万美元投资,以公司或子公司向泰国公司提供借款支持。
上述事宜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11月13日、2025年1月22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泰国生产基地扩建并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二、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泰国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并满足客户未来市场规划需求,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泰国子公司增资1,078万美元,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万美元(369,486,200泰铢)增加至2,178万美元(或等值泰铢)。
2、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泰国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瑞电子科技(泰国)有限公司(Sunrise Electronic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69,486,200泰铢(相当于1,1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拟由1,100万美元增至2,178万美元
5、注册地址:7/339 Village No.6,Map Yang Phon Subdistrict,Pluak Daeng District,Rayong Province 21140
6、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成型及销售,包括电子元件、控制和选择频率的组件,以及用于汽车的电子元件和电子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塑料零件,用于组装电子产品。从事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的进出口业务,包括控制和选择频率的组件、用于汽车的电子元件、电子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塑料零件,以及用于电子产品组装的塑料、模具相关的产品和技术。
7、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泰国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
四、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泰国子公司增资,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泰国生产基地的产能与运营效率,更好地满足客户在汽车电子及AI服务器硬件领域的业务需求,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事项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3、议案5、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议案1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01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人:陈佳伟
(四)注意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类型。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9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7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于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297,778,699股为测算依据),最高成交价为25.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3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约为6840.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该减持股份计划已于2025年11月21日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297,778,699股为测算依据)。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在“价值在线”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总经理陈松杰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佳伟先生,财务总监杨兆龙先生,独立董事钱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前访问(https://eseb.cn/1xokseBRcsw)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