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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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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20 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2,093,412.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7,563,777.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30%,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香精、香料以及食品配料,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乳品、饮料、休闲零食、烘焙、日化、烟草等。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的门类代码为:C(制造业),次类代码为:CA(食品、饮料、烟草),大类代码为:14,大类简称为:食品制造业。

1、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简介

(1)香料香精

香料是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被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绝大多数香料在组成上是单一的,但也有一部分香料是组分不很复杂的混合体。香料的分子量一般不大于400,具有相当大的挥发性,由于香料的香气和(或)香味比较单调、或者较弱、或者持久性差,需经过调和配制成香精用于加香产品后间接消费。香料按来源分为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前者是指以植物、动物(或微生物)为原料,经物理方法、生物技术法或传统的食品工艺法加工所得的香料。后者是指天然动植物原料或煤炭石油原料经化学方法加工所得的香料。

香精是由香料和相应辅料构成的具有特定香气和(或)香味的复杂混合物,一般不直接消费,而是用于加香产品后被消费。香精按用途分为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和其他香精,在食品、饮料、日化、烟草、制药、纺织、饲料、皮革等众多行业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用于增加终端产品的香气和香味,且对终端产品的品质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2)食品配料

1)食品配料的定义和分类

食品配料是指公认安全的可食用物质,用于生产制备某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因此,国家将食品配料纳入食品,对其生产经营实施许可管理,从事食品配料的生产和流通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配料一般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一般都有严格的范围和用量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则没有用量的要求,可以按照终端产品需要自由选择添加,只要食品配料对终端产品有好处,就可以根据产品的性能和要求使用。

按照2021年6月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关于发布《食品配料分类》团体标准的公告,食品配料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类、油脂类、提取物、果蔬制品、可可及咖啡制品、乳制品等共18类。

2)工业巧克力的定义和分类

公司生产的食品配料产品主要为工业巧克力。工业巧克力是指可由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巧克力糖果、冰淇淋、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食品的巧克力,亦可直接食用。

根据国家标准《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GB/T19343-2016),巧克力的主要分类如下:

2、行业发展概况

(1)香料香精

随着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促进了香料香精行业增长。据QYResearch数据,2024年全球香料香精市场规模已突破310亿美元大关,达310.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02亿元);预计到2031年,这一规模将攀升至395.8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稳定维持在3.6%。

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产业研究中心数据,2024年,我国香料香精市场规模达46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9%,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全年总产量为63.3万吨,其中细分品类表现清晰,香料产量24.5万吨,对应销售额186亿元;香精产量38.8万吨,销售额279亿元,香精品类在产量与销售额上均占据行业主导地位。未来,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内部需求不断扩大的环境下,国内香料香精行业在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和销售额等各方面均将保持稳定提升。/

(2)食品配料

现代化食品制造业及连锁食品经营业需要现代化食品配料工业的配合。但由于国内食品配料制造业水平与国际领先企业在产能、品质及自动化制造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中高端、高品质工业巧克力产业仍然落后于下游食品制造企业的需求,需要大量进口。首先,国内现代化食品工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一批企业已迅速成长为国际或国内领先的食品饮料企业;其次,国外知名食品企业在中国的工厂以及连锁巨头中国门店的工业巧克力需求目前主要依靠进口满足,为优化产品成本、节省物流时间、实现就地供应,正在积极寻求中国工业巧克力的合格供应商。

中国是一个潜力巨大而未开发的巧克力市场,但面对国外品牌已经占优的局面,国内巧克力厂商需要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进行原料精选和设备升级,在技术上与国际接轨,注重市场创新,扩建营销网络,加强品牌经营,才能突破巧克力行业的寡头垄断状况。然而,近期可可豆期货价格快速波动,导致国内工业巧克力行业发展受阻。国内工业巧克力企业正在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积极协商合作应对原材料波动带来的风险与影响。

3、行业周期性

公司所处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行业的上游产业,下游应用渗透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下游应用领域的多元化使得单一应用领域的周期性对行业的影响被冲抵;公司所处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紧密相连,下游消费领域尤其是食品饮料有较强的刚性需求。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强的抗周期性。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企业发展、社会责任、员工幸福、客户满意”的企业宗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产品优质、诚信高效”的质量方针及“安全和环保、创意和创新”的产品开发主题,注重人才、研发和设备投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香料香精行业知名企业之一,树立了“爱普”品牌在国内香料香精行业的重要地位。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之一和名列前茅的香料香精生产企业,是香精香料行业中为数不多的能与外资同台竞争的民族品牌之一。

公司同时致力于向下游食品饮料企业提供“香精+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供应下游食品饮料企业生产所需的乳制品、工业巧克力等,公司在国内食品配料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

(二)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香精香料、食品配料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内需和消费密切相关。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并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主要完善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修订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并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等。这些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香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同时也为香精生产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法规依据,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3月,国家在“十五五”规划编制中,将促进消费提升到战略高度,核心目的是提高居民消费率,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并提出了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发放育儿补贴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发展首发经济与银发经济等多项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消费潜力的释放,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香精、香料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食品配料贸易。

主要产品包括:香精(含食用香精和日用香精)、香料(含合成香料和天然香料)、食品配料(主要包括工业巧克力),同时经营国际知名品牌的乳制品(主要包括奶粉、黄油、奶酪、稀奶油、乳铁蛋白、乳清蛋白、牛奶蛋白等)等食品配料进口贸易业务。

公司主要销售的香精、香料以及食品配料产品,最终被广泛应用于乳品、饮料、休闲零食、烘焙、烟草等消费领域以及香水、牙膏、香皂、洗衣粉、膏霜、彩妆、香波沐浴露、香薰、空气清香剂等多种日化消费领域。

公司的巧克力产品为工业巧克力,即供应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冷冻饮品、烘焙食品、巧克力糖果和乳制品等食品的巧克力。按产品用途分,主要包括冷冻饮品用巧克力、烘焙用巧克力和成品巧克力。

公司主要巧克力产品明细及用途如下表所示: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生产业务

对于需求规模较大的常用原材料,计划部根据历史数据估算年需求量,由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批次采购;对于新研发产品和生产规模较小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销售部门订单到达计划部后,计划部核查库存材料,如发现无相应库存材料,则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收到计划后,与相应的研发、生产工程师联系,了解采购原料的特殊要求,取得其对原材料样品的确认后,发出订单购买。

(2)贸易业务

公司食品配料贸易以进口货物为主,需要根据对上下游厂商的调查及对市场的判断,提前3-6个月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锁定采购价格;而国内采购的少量配料则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即时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部分备货相结合的模式来制定日常生产作业计划。销售部门对客户合同或订单审核后,结合库存情况制订销售计划,并发至计划部。计划部结合库存成品、原辅料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编制生产计划至相关部门和车间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按照相应生产计划准备所需物料、工具等,并开始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在生产完成后,品管部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司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于不合格之产品,及时与生产、技术等部门取得联系,分析原因,妥善处理。产品经验收合格后,车间按产品类别分类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依据入库单和合格之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在全国重要省市设立销售子公司,自有销售团队可以针对重要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和业务渗透,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导入产品组合、香精和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全方位认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时,与地方性贸易批发商合作,由其对接当地或周边地区的小规模客户,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辐射度和影响力,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通常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并约定具体包装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公司业绩与下游消费产业景气度及公司自身的业务开展息息相关。

1、消费需求结构升级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乳品、饮料、休闲零食、烘焙、日化、烟草等下游消费领域,下游消费产业景气度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提振密切相关。政策推动、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理念转变、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以及销售渠道下沉等因素形成合力,释放了低线城市的消费潜力,推动国内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内需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政府持续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推动国内消费需求提升。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3377万元,较上年名义增长5.0%,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增速更快,同时健康消费、可持续消费、理性消费理念兴起,我国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双双提升。物流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冷链物流与仓储覆盖下沉,传统电商、社区团购、即时零售、商超等销售渠道不断丰富,物流平台配送模式不断创新,为提振居民消费提供物流基础,重构消费时空维度,推动国内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

2、多元业务产业协同

公司始终秉持“以香精香料为引领,食品配料融合发展”的理念,以稳健发展为基础保障,聚焦香精香料、食品配料核心业务,深入推进构建香精、香料、食品配料三大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激发产业协同效应,多渠道深入触达客户需求与行业动态,保障信息在不同业务板块间流畅及时传递,高效、敏捷地组织资源为下游消费领域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升综合竞争力,带动公司业务发展。

3、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

“创意与创新”是公司的永恒追求,公司始终坚持聚焦行业前沿趋势和客户需求,持续推进研发体系建设和技术突破,以香精香料、食品配料研发为核心,以国内外优秀的专业调香师、工程师为基础,专注于提取、合成、调配、应用、工艺改良等方面的研究。持续不断的研发创新是公司业绩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引领创新型研发帮助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类别,提升公司客户定制需求响应能力,帮助客户开拓市场的同时扩大公司自身营收效益;优化改良型研发帮助公司优化配方、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与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助力公司实现提质降本增效。

4、引入数字化、智能化新质生产力

江西生产基地全面引入自动化生产线对公司的影响是多维且深远的,尤其在提质降本增效及柔性化生产能力方面,能够显著推动公司向新质生产力的转型升级。自动化生产降低对生产人员的依赖;智能控制系统实现配方的精准控制提高原料利用率;标准化生产投料、反应温度、混合时间等参数;实时反映产品质量并快速定位问题;自动化管道确保封闭生产环境。公司自动化产线有效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与一致性,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提升公司订单响应速度,而模块化切换进一步提高公司柔性化生产能力,降低材料、人工、能源消耗成本,驱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边际效益提增。

5、客户发展驱动业务发展

公司深知为客户创造价值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体现,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深入洞察客户需求,持续聚焦客户价值,不断改进客户服务模式,利用公司的研发、创新、生产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开展业务,帮助客户在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的当下抓住市场机遇,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助力客户的同时驱动公司自身业务发展。

6、内培外引构建人才基础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是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发展的基础。公司持续采用内培外引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优化公司内部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完善人才队伍“传、帮、带”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推动员工队伍梯次化、年轻化,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魏中浩先生,其持股比例为30.53%,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其持股比例为3.48%,魏中浩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魏中浩先生与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策)于2025年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29,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8日,过户股份数为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转让完成后,杭州明策持有公司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杭州明策与一致行动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0.11%。

本次转让完成后,杭州明策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个月。

本次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0亿元,同比下降7.98%;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7.0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中浩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黄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黄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立食品)于2026年1月9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详见本公告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2)。

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该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投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514783710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101室J1008

法定代表人:魏丽达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室内外装潢工程,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魏牧也(魏中浩之亲属)持股比例为55%,魏中浩持股比例为45%。

(2)名称: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067896L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法定代表人:马驹

注册资本:40,00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杭州臻品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0.5992%,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为69.4008%。

(3)名称:上海傲罗迈香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2086798L

成立时间: 2011年10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曹新公路33号8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黄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香精、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转让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上述产品及其同类商品(上述涉及食品的,限预包装食品批发非实物方式,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股东: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51%,AROMATECH SAS 持股比例为49%。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爱投实业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及其亲属投资并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爱投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于2026年1月8日将2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明策),并于2026年1月9日完成过户登记,杭州明策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杭州明策的实际控制人沈淋涛先生,同时也是宝立食品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宝立食品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上海傲罗迈香料技术有限公司由公司与Aromatech SAS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51%的股权,委派3名董事,Aromatech SAS持有49%的股权,委派2名董事。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激发协同效应,Aromatech SAS与公司协商调整合作模式,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由二分之一以上调整为三分之二以上,并同步修改章程。因此,自2025年7月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改按权益法核算,上海傲罗迈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上述业务活动。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本次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详见本公告内容二、被担保人或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次预计担保无须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本次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担保情况

一、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本次融资及相关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银行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及对子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以上授权内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2026年度相关担保授权情况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该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或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由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融资及担保授权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14%。

公司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3时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77号北上海大酒店3F宴会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1)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公司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在股东会上予以说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00(6.01-6.09)、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中浩先生、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一202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6年5月28日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1-66523100转证券事务部

传真:021-6652321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436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6人,通讯出席3人(章孝棠董事、王锡昌董事、王众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总经理魏中浩先生就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2026年经营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2026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战略目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4、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章孝棠先生、王锡昌先生、王众先生以及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陶宁萍女士、卢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2,093,412.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7,563,777.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30%,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对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了安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下转1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