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9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减去回购股数后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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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析
1、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及卫生总费用逐年增加
随着生育率的下降,以及医疗卫生水平提升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带来的平均寿命的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加深。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5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32,33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3.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365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9%。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权威测算,到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和比重、老年抚养比(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和社会抚养比将相继达到峰值。
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的提升将持续提升老年群体对于慢病管理、用药指导及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需求。医药零售药房作为药品销售的重要终端将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建议和多元化的商品体系,积极承接人口老龄化新增服务与需求。
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与人民健康意识的提升,推动我国卫生总费用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官方发布数据,全国卫生总费用由2015年的40,974.64亿元增至2024年的90,895.5亿元,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由2015年的11,992.65亿元增至2024年的25,007.5亿元,人均卫生费用由2015年的2,962.18元增至 2024年的6,454.4元,卫生总费用及人均卫生费用呈持续增长趋势。
2、行业出清提速,集中度持续攀升
我国药品零售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在政策引导与市场竞争双驱动下,行业已步入加速整合、深度出清的关键发展阶段。受消费复苏乏力、市场竞争加剧、医保监管持续趋严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大量中小连锁及单体药店出现不同程度亏损,行业出清进程逐步加快,药店总量呈现稳步收缩态势。相较于此前五年药店数量的高速增长(同比增长率均维持在5%以上),我国药品零售行业于2024年四季度迎来历史性拐点,药店总量规模由持续扩张正式转向收缩。
2025年以来,行业出清节奏持续提速,药店总量规模进入连续负增长通道,且呈现门店净减少规模逐季扩大的态势。根据中康CMH数据,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药店净减少3,166家,第二季度净减少4,009家,第三季度净减少8,800家,第四季度净减少5,950家,已连续五个季度出现环比净减少。2025年全年,全国新开药店33,055家,同比减少32%,关闭药店54,880家,同比增长72%,闭店率达7.8%,净关店21,925家,年末剩余门店680,476家,其中年末医保药店48.7万家,2025年净关闭医保药店2.7万家。
随着医保药品追溯码监管政策全面落地、全国统一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加速推进、国家及地方医保局飞行检查常态化且持续趋严,行业合规经营门槛持续提高。在此行业背景下,具备合法合规运营能力、精细化管理水平高、供应链资源丰富、规模效应突出的头部企业,将持续抢占市场份额,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3、零售药店终端价值持续提升,市场规模逐步企稳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叠加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全民健康意识提升等多重因素驱动,药品刚性需求持续释放,有力带动医药零售行业规模稳步扩容。近年来,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行业加速向规模化、数字化、精益化转型,正在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根据米内网最新数据,2025年全国实体药店零售市场规模(药品+非药)达6,165亿元,同比微降0.57%,降幅较2024年明显收窄,市场呈现逐步企稳态势。从品类结构与增速来看,药品作为实体药店核心支柱,市场规模达到5,012亿元,同比增长0.6%,销售占比达81.3%,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医疗器械占比与往年持平,同比微降0.7%,凸显出药品及医疗器械作为刚性需求品类,抗宏观环境及消费力波动能力较强。反观中药饮片、保健品,同比分别下滑4.8%、14.8%,销售占比分别下降0.3和0.6个百分点,作为偏可选消费品类,其需求受宏观环境及消费力影响更为显著。
在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处方外流、支付体系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扎根社区的零售药店深度融入医药卫生体系建设,成为便民惠民的重要载体,承担着药品供应、便民服务等重要职能。虽然我国公立医院仍是最大的药品消费终端,但随着居民疾病与健康管理需求日益升级,叠加处方外流长期趋势不可逆转,零售药店凭借其便捷性、专业性优势,渠道价值持续提升。根据米内网数据,2025年我国药品三大终端(公立医院终端、零售药店终端、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约18538亿元,同比下滑约1%;其中零售药店终端(实体药店+网上药店)药品销售额达5878亿元,同比增长2.4%,是三大终端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渠道。零售药店终端占全终端药品销售额的比重由2019年的23.4%提升至2025年的31.7%,占比持续稳步提升,渠道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零售行业作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保障民生的关键行业。该行业在医药产业链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作用,上接医药生产企业,下连终端消费者,是医药流通环节的核心载体,有效衔接产业供给与终端需求。医药零售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可依据产品类型差异进行明确划分,具体表现如下:中西成药作为生活必需品类,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有限,整体呈现弱周期性特征;同时,受部分疾病季节性发作影响,该品类存在一定季节性波动,例如在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季度,感冒发烧类药品销售额会出现阶段性上升。中参药材板块中,中药饮片与汤料类商品属于生活必需品类且单价较低,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参茸贵细药材属于非必需品类且单价较高,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较大,同时受民间“冬进补”传统饮食习惯驱动,冬季销量有所提升,季节性较为突出。非药品板块中,医疗器械类产品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无明显周期性;保健品、保健食品等属于非日常生活必需品,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周期性特征较为突出。
(三)公司所在行业地位
公司荣获的社会地位及行业荣誉:“大参林”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新疆、辽宁、四川、重庆、河北、陕西、江西、山西、浙江、湖北、山东、福建、安徽、海南、上海、内蒙古等21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广西、河南和黑龙江的竞争优势明显,省内市场份额名列前茅。
在中国药店年度发展报告会上,公司荣获“2025-2026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第一名;荣获由广东医药商业协会颁发的“2024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0强”;荣获中国药店颁发的“中国药店25周年影响力人物品牌”;荣获广东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第55位及“广东省服务业民营企业50强”第18位;荣获由同花顺与财闻传联合主办的“2025财闻奖”颁发的“高质量上市公司奖”。
(四)行业政策展望
1、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1月15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药监局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药健康需求。
药品零售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当前,我国医药零售行业正处于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推动其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强化专业服务、健康促进与应急保供等功能,将其打造成贴近社区、服务百姓的“健康驿站”,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韧性与可及性。《意见》提出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完善药事服务,通过支持药店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优化购药体验、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构建支付保障体系等综合措施,推动药店从“药品销售终端”向“健康服务驿站”转型。二是创新健康服务,通过拓展零售药店健康服务功能、提升健康服务体验、丰富药品零售业态、优化商品服务体验、助力医药产品升级,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的健康服务功能定位,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三是强化应急服务,通过强化零售药店在应急保供中的服务能力与加强药品应急保供的公共支撑,加强突发情况下的药品供应与用药指导,打造药品保供的终端网络。四是优化行业结构,通过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达到提升行业供应链效率的目的。五是规范行业秩序,通过发展智慧监管、促进行业公平竞争与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的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务、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序等5大方面,18项具体举措为零售药房转型变革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随着“健康驿站”建设的逐步推进,医药零售行业的盈利模式将会由传统的单一商品销售模式转型至“商品销售+专业服务”的复合服务模式。同时,零售药房的专业服务能力、多元化服务体系及数字化治理能力将进一步升级优化。公司作为药品零售行业的头部企业,将积极拥抱行业政策、不断拓展自身在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医药可及、提升顾客用药便捷性和满意度,推动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2、全面建立药品追溯机制
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启动药品追溯码采集试点工作,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零售药店要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截至2025年12月24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归集追溯码1,103.69亿条,覆盖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接入99%的定点医药机构和3,538家药耗生产流通企业,全链条追溯网全面成型。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小程序上线“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每日查询量超500万人次,群众可通过扫码核验药品合法性,查询到唯一销售信息即证明合规,查到2次及以上销售信息则可能为回流药或假药,实现“买药扫码、放心用药”。以药品追溯码为核心,医保系统构建起立体监管体系。2024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举办近20场政策恳谈会,覆盖近千家医药相关机构,推动30余家医药协会及大型药企发布杜绝回流药倡议,凝聚“行业自律、群众监督、部门监管”的共治合力。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全国依托药品追溯码线索,累计核查医药机构12.47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3.91万家,移送司法机关188家,移交药品监管部门9,000余家,发现大批药贩子,侦破多起全国性假药案,有效遏制了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凭证等违法行为。
国家药品追溯机制持续深化落地,政策推进层层递进、要求不断细化,推动医药零售行业合规门槛持续提升,行业发展迎来规范化转型的关键节点。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实现了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的数字化追踪,从技术层面构建起立体监管体系,以往依赖医保套保、回流药购进等违规操作谋取短期利益的经营模式已无生存空间,行业合规经营的生态逐步形成。
随着药品追溯机制的全面落地,行业竞争逻辑发生根本性转变。医药零售行业的竞争不再依赖政策套利或违规操作,而是聚焦于精细化运营能力的提升一一包括供应链效率优化、商品结构迭代、数字化运营赋能、会员精准管理等,以及合规管理体系的完善。具备高标准合规水平、强大精细化运营能力的企业,将在行业洗牌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合规能力不足、运营粗放的企业,将逐步被行业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五)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致力于通过直营门店以及直营式加盟门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健康产品和专业周到的服务。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秉承“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绝对合格之产品,并尽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实现跨区域全国化发展。
在拓展营销网络的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商品供应体系和物流体系。公司已与超1万家生产厂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广州、顺德、茂名、玉林、漯河、南昌等地拥有35个物流配送中心,仓储总面积达38万平方米,仓库总发货满足率达到99%,发货差错率低于0.008%,自主配送量占总配送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能快速响应所辖地区的商品采购及门店配送需求。
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药品零售连锁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市场优势,以药品零售作为核心业务,形成“直营零售、直营式加盟、分销、生产制造”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1、直营零售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中西成药、中参茸及非药品的零售,主要业务模式为通过规模化的商品采购、仓储物流及连锁门店网络,实现终端销售;同时通过“自建+并购”两大模式拓展直营门店区域布局,深耕华南,布局全国。报告期末,公司在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新疆、辽宁、四川、重庆、河北、陕西、江西、山西、浙江、湖北、山东、福建、安徽、海南、上海、内蒙古等21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0,468家直营门店。
2、直营式加盟业务
公司在行业内率先推出直营式加盟模式,融合直营连锁的标准化管理优势与加盟连锁的快速扩张特性,旨在实现品牌快速扩张与服务质量、经营效益稳定的双重目标。公司严格遵循药品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标准,即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运营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统一软件系统、统一票据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人事培训,对加盟门店实施规范化管理。同时,公司在品牌效应、商品体系、会员体系、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营销方式、数字化运营、新零售支持及全方位培训体系等多方面为加盟门店提供赋能,并全面复制直营模式的成功经验,着力锻造加盟门店的核心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其经营能力与盈利水平,有效保障了加盟商的稳定性。依托良好的加盟口碑,公司持续吸引新加盟商加入,形成良性发展循环。
为保障商品质量可靠,公司明确要求所有加盟门店商品均需从公司统一购进,严禁从其他供应商自行采购。盈利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向加盟商批发商品,以及收取加盟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形式实现。报告期末,公司加盟门店已覆盖21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共计7,290家。
3、分销业务
公司采取“从供应商集中采购,向非加盟体系的中小连锁药店以及单体药店、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等第三方企业批发”的模式。公司分销业务充分发挥自身商品代理、物流配送及生产等核心优势,有效培育业务增量,成为公司零售业务的重要补充。分销业务的开展不仅能够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持续强化规模效应,更能深化与中小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的业务联动,为后续吸纳其加盟或实施并购奠定坚实基础。
4、生产制造业务
公司布局中药饮片、参茸滋补品、保健品及中西成药等品类的生产业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依托对中药饮片消费市场及优质参茸滋补药材的精准洞察和深厚认知,公司成功打造以“东紫云轩”为核心品牌的中药及参茸滋补药材系列产品,在消费群体中积累了良好口碑,成为公司的特色品种。同时,公司同步构建多品牌产品矩阵,推出以“可可康”“诺贝华乐”为核心品牌的中西成药、以“东滕阿胶”为核心品牌的阿胶系列产品,以及以“福尔”为核心品牌的保健类产品,全面覆盖多元消费需求。公司依托直营、加盟及分销业务,实现自有品牌自产产品的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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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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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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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向好,盈利能力实现显著提升,实现营业收入275.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1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要求,现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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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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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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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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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贯彻落实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战略,通过自建、并购和直营式加盟三驾马车,持续推进强势区域的加密以及弱势区域的突破,并不断拓展空白区域。
从行业来看,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零售业务,零售业务占比达83.42%。该业务是公司的强势板块,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持续新开门店、并购和新拓展加盟等方式,继续下沉已布局区域的二、三级市场,同步开拓重要区域的新市场;不断扩大零售渠道品牌规模以提升竞争力,继续保持规模优势;另一方面,公司也一直深化在批发行业中的发展,开发药品行业各层级领域的客户,重点分销总代理与自有品牌品种,配合流通品种的业务满足客户经营需求,深入布局大健康产业为经营层面的主营战略。加盟及分销收入下
滑1.2%,主要系分销业务受政策影响导致有较大的下滑,加盟批发维持稳定的较快增长。
从品类来看,2026年第一季度增长最快的是中西成药类,增速达1.87%,主要原因是中西成药属于必选消费以及药店的引流品,需求较为稳定,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消费力下降的影响逐步减弱,公司中参药材收入同比仍有所下滑,但非药品收入同比增长0.84%。公司实施的营销促销策略优化、品项优化、供应链整合、谈降采购成本等策略效果显著,公司药品毛利率同比提升0.49个百分点,中参药材毛利率同比提升1.86个百分点,非药品毛利率同比提升4.36个百分点。
从地区来看,公司积极实施省外扩张战略,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继续保持增速,主要是通过加盟拓展带来的销售增长贡献。
二、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布局新增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拥有门店18,044家(含加盟店7,528家),总经营面积892,174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6年1-3月,公司净增门店286家,其中:新开自建门店115家,收购门店0家,加盟店238家,关闭门店67家。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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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期内关闭67家门店,主要原因:地方性规划,资源整合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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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月均平效=月均含税零售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其中,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华东地区包括: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上海市;
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
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河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1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至股东会: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订货和采购情况预计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柯云峰、柯舟、柯拓基回避表决该议案。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95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递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在货物销售、采购、租赁、仓储等各类关联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22,576.09万元,实际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额度 22,577.16万元,在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具体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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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追加公司向参股子公司金康药房2025年度采购额度事宜,本次追加后,预计采购额度由人民币6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00万元。
2、2025年6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柯康保先生签订《战略顾问协议》,聘期三年,每年薪酬为人民币120 万元(含税),相关薪酬从2025年7月开始发放。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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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广东华韩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新荷街33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下转174版)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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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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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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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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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发生了2起同行业投资并购业务,其中,新签并购项目待交割2起,涉及门店数为58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1月23日上海大参林好邻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易蓉、刘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72万元收购上海康每乐药房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门店6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2026年3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新疆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张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171万元收购哈密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80%股权,涉及门店52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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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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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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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