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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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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96.78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3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同时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000万元。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综合授信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拟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纯信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质押,自有资产质押等,担保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授信总金额。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主体、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授信主体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

(二)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为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子公司授信作出担保和提供反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上表中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包含了部分此前已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120,000万元。

担保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彭绍东

(3)成立日期:2011-06-29

(4)注册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创新路二段4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信用状况: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股权结构: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被担保人: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曾爱良

(3)成立日期:2016-03-08

(4)注册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演达路6号综合楼3楼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检测设备与仪器,智能控制装备与系统集成,电子与电力电子装置;机构零件、零件部加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机器设备拆迁、安装、调试;机器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信用状况: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股权结构: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8,5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杨光勇

(3)成立日期:1996-01-09

(4)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先能路86号102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信用状况: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股权结构: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被担保人:深圳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陈路南

(3)成立日期:2021-10-13

(4)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1201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6)信用状况:深圳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股权结构: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5%。被担保人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该公司与有关主体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中,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质量及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对上述担保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措施。公司对相关被担保主体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的对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被担保对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被担保对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批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对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55,000万元,对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31,000万元,对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0万元,对深圳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24,000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9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83%,均是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提交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117,000万元包含了部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额度。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诉讼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和化解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中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可行性。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及外汇期权等业务余额合计250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中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在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信托、逆回购、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投资期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认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决策与管理程序

(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理财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根据委托理财类型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委托理财项目的运行和管理事宜。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三)公司在委托理财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委托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披露。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委托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财务收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下,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084,227.65元,母公司净利润220,344,548.8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20,344,548.8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10,148.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35,393,648.78 元,减去2025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71,000,334.0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0,127,715.52元。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6年4月23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19,982,46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150,642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419,831,824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4,957,956.00 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46,543,035.7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6.2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制定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宜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将前述预案及说明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其出具的文件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主任委员(签字):

李文茜

委员(签字):

余平

委员(签字):

PHUA LEE MING

2026年 04月24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评价范围涵盖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部国内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2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9.4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业务管理、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全面预算、关联交易、研发管理、生产及成本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生产及成本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等。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营销中心、技术中心、建服中心等职能部门,形成移动终端、新能源、精密零部件与模具领域的3+N业务线。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销售、研发、采购、生产等系统,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部门之间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和报告制度,部门内部也存在相应的职责分工,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资产的维护与保养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者个人相互制约。

3、内部审计

为防范公司管理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立内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能,设立内部审计岗位,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管理风险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发展战略

面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内外部的挑战,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了“3+N”业务战略布局,主要聚焦于移动终端、新能源和精密零部件,同时持续优化并整合半导体及光模块、硬盘、汽车智驾、医疗健康等N类业务,聚焦至有明确发展机会的行业或产品。公司持续在核心覆盖领域中投入技术研发,不断强化公司产品竞争优势,同时也积极探索行业新业务与机会、保持行业的技术领先与竞争优势。作为行业内具有丰富项目经验及专业运营体系健全的领先企业,公司能够快速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各类高效、可靠的自动化解决方案,具备迅速抓住新行业、新兴领域的能力。公司将持续牢固三大主营业务市场地位,并加强公司经营与成本、战略与投资、人力发展规划工作,积极开展资本市场交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力求为公司打下长远、扎实的基础。

5、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有效地履行了各项社会责任。

6、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聚焦先进制造、发挥技术优势、构建专业管理”的经营理念与“精工智造,以质为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精密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和服务”的质量方针,并将其融汇于企业及员工的行为规范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公司采用多种形式传播企业文化,使员工形成了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并追求个人价值得以实现,增强了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7、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与辞职等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培训方面,公司每年由各事业部/各部门提报培训需求,并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或外派培训等方式具体实施。在薪酬、考核、晋升等方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每年对公司薪酬福利进行评估和调整,设立员工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并建立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渠道,为员工提供较为明确的晋升道路。

8、资金管理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核算管理》《财务报告》等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遵循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鉴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的货币资金安全;完善货币资金信息的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实际情况符合经审议的投资额度、范围及期限标准。

9、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和专款专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内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保证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累计进行现金管理5,500.00万元。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待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47.71万元。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情况符合经审议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期限及投资品种的标准。

10、投资管理

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实施与管理》等制度,对公司投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设置及职责划分、投资计划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与监控、投资项目处置、投资会计处理、投资后评估及投资损失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及履行披露义务,并按照投资计划进行实施与监控。

11、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已制定了《固定资产和重点低值管理》《资金管理》《仓储管理》等制度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管理流程》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12、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担保管理的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对公司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权限与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

13、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制度,明确了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对包括一般会计处理与关账、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在内的财务核算与报告业务进行了统一管理。公司明确了财务核算与报告的责任主体,划分了岗位职责,并对不相容职责进行了分离。公司编制财务报告,以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在编制半年度财务报告前,公司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14、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设置,全面预算的构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分析以及预算考核等进行了规定,并通过年度预算目标的确定、预算编制指引的拟定与下发、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全面预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全面预算方案的审批与发布等措施完善了预算编制的流程;在预算执行与分析环节,公司对全面预算进行分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监督与反馈、并建立了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的机制;此外,公司制定了《预算总结指引》,回顾本年度预算工作组织、编制、执行、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输出年度预算总结报告。

15、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的判断、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审批权限以及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确定了关联人清单,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交易管理中,均时刻关注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并审慎审查相关业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与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单位松明农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松明机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星联钢网(深圳)有限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16、研发管理

公司运用实施IPD(集成产品开发)研发管理体系,重点在研发方法论、技术与业务决策评审以及考核激励制度等方面进行改进,为产品的商业化和研发组织体系管理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按照产品及技术管理分为:产品预研、技术预研、产品开发、技术开发。严格按照公司的战略方向落实产品及技术开发,为客户提供全套智能智造方案。公司制定《概念阶段管理》《计划阶段管理》《开发阶段管理》《验证阶段管理》《发布阶段管理》《技术管理与开发》《知识产权管理》及《实验室运作》等制度,对公司的技术路线图制定、研发预算、研发项目立项、研发设计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及技术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与指导。

公司确定了核心研发人员范围,并对核心人员的保密进行了统一管理。在技术路线图管理方面,公司进行了定期进行技术需求分析、技术规格确认、并对技术路线图的制定、分解、执行和评审实现了控制。在研发预算方面,公司制定了研发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的相关规定,对研发预算实现了控制。通过对概念阶段、计划阶段、开发阶段、验证阶段、发布阶段和设计变更的流程与制度建设,公司基本实现了对产品设计管理的控制。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适当的流程和规定,对项目立项、项目风险评估、沟通协调等项目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了技术标准化规范,对标准化规范进行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并建立了一定的监督和审核机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公司对各类知识产权进行了界定,并对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了一定管控。此外,公司在实验室运作、先进技术信息收集与交流以及政府项目申报方面,也实现了一定的控制。

17、生产及成本管理

公司对生产目标、生产规划的制定与审批建立了《主计划》《物料计划及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精密机械加工》等制度。通过对主计划、物料计划、生产计划的制定与审批、计划的执行与跟踪以及计划的调整等方面的规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项目计划的管控;在制造工程方面,公司确定了工程流程、明确了工装设计与设备的准备工作、规定了技术文件的编写及生效原则、建立了生产线排位图设计的机制并设置了工程变更管理的流程;通过对首件生产与品质的控制、项目进度的管理、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产品质量的管理,公司进行了生产过程的管控;对包装及入库、成本归集与核算以及成本分析亦进行了相应的管控。

18、销售管理

公司建立了《市场营销》《商机订单管理》《产品交付》等制度,对公司的销售管理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设置、销售计划与市场拓展管理、订单获取、产品交付管理、销售会计系统控制、客户关系管理以及客户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产品销售行为,明确了以质量求生存,以产品求发展,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的营销理念,体现了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控制制造成本和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产品销售管理目标。

19、供应链管理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进出口管理》及《运输管理》等制度,对公司供应链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采购计划与审批、供应商管理、采购执行与跟踪、供应商管理、仓储、进出口及物流的管理进行指导和规范。通过对供应商引入、评估、供应商资源库等的规定及实施,对供应商的管理形成了控制;通过对采购合同的审批与签署、采购订单的跟踪、到货确认、来料检验、退换货及入库等的规定及实施,对采购执行与跟踪及采购验收等形成了控制;通过对存货出入库、仓库人员出入、存货的存放与标识、储存环境的控制、存货的定期检查、存货的内部调拨等的规定及实施,对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存货的账实管理形成了控制;在运输及进出口方面,公司建立了运输的申请、审核、执行与监控流程并进行了实践,对不同流向(进口及出口)、不同途径(陆、海及空运)的运输业务实现了管理与控制。同时,公司也对进出口实务相关的报关业务进行了管控。

20、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商机订单管理》等制度, 对合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通过完善合同的审批流程和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方面,通过资质审查,确保合同对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法律资质和履约能力;严格合同审批,保证合同文本内容完整,没有重大疏漏及法律风险;规范合同盖章流程,确保仅经过规定审批节点的合同才能进行盖章。在合同履行管理方面,完善合同变更、解除、纠纷的上报及审批处理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及时提示风险,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21、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管理》《数据中心机房管理》《网络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终端管理》《系统开发管理》等制度,对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数据安全、系统开发、应急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切实发挥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有效助力公司的升级发展,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22、信息披露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职责,明确了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PHUA LEE MING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XXX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9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220,296股,发行价格12.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49,987.5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966,981.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83,006.39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5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518Z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804,241.09元(使用金额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43,189,342.64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8,341.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804,241.0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8,341.58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77,106.88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存款余额1,477,106.88元,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待转回金额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5年3月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1、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之后的净额。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注:以上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金融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2025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4,804,241.0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尚未单独核算收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189,342.64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52,830.19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253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惠州科瑞增资,同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578.30万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向惠州科瑞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科瑞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商誉减值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除公众已获知的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3、假设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税率、汇率、利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公司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下转192版)

(上接1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