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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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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1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庆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向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上接221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7.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6年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专项审查,确认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财务审计专业资质与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该所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展现了优良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执业水平,且与公司股东、关联人均无关联关系,能够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可充分满足公司审计业务需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2026年度在任的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方案执行周期为2026年全年,即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计发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2万元(含税),按照自然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若其在公司兼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其报酬根据所任职务,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并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其报酬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若其在公司未兼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不再额外计发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并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其报酬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相关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根据实际任职期限核算并发放。

2、本方案中提及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239,211.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1%。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本次审议的全部额度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675877011D

3、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4、注册资本:21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姜建军

6、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轮胎销售;轴承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五金产品批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日晟矿业对公司担保金额为215,512.84万元,除此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抵押贷款金额为30,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矿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U2RBE2B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A座234号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陶飞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6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密封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衡器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装箱销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车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中贸易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大中贸易实际未发生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抵押贷款金额;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大中贸易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MAC030BN3H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2楼219号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地质勘查;建筑材料销售;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大中赫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湖南大中赫实际未发生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抵押贷款金额;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湖南大中赫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2、担保类型: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本次预计的50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保证其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在建项目的投资等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239,211.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1%。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大中矿业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2,200,000.00元(本次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15,200,000.00元,先前已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507,800,000.00元,已于2022年8月23日存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周集支行12240901040008053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339,622.64元,另扣减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50,595.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1,736.88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47.6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00.50万元,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006.5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60.4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629.72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459.71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170.01万元。

注:本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填列,核算数与结余数可能存在尾差。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002.5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83.68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949.0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473.0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4,397.55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2,799.37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1,598.18万元。

注:本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填列,核算数与结余数可能存在尾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国都证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25年8月4日,公司已与国都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金日晟矿业、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巢矿业”)和湖南大中赫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和“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一级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公司与金日晟矿业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新募投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湖南大中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可转换债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与国都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新增2个补流专户及1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5年度《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的公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时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由于上述两项目获取用地审批手续的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2、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的公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主要系由于公司取得该项目尾砂回填所需的废弃矿坑时间晚于原定计划,导致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延缓,从而延迟了整体的投产时间。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随着投产时间的延后,云母行业供需较原预期情况发生变化,受限于市场价格低和客户需求量少等因素,公司开拓市场的难度较大,现阶段继续建设的经济效益不突出。由此,公司决定放缓“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中云母生产线的建设,先运行项目的选铁工序。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3、150万吨/年球团工程,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公告》。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规划、战略定位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变化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调整建设规模,变更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公司将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4、本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暂时补流金额;

[注2] 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剩余募集资金中预留了140万元用于工程尾款的结算;

[注3] 智能矿山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预留了1084.96万元用于设备尾款的结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500万元。截至 2025年5月6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5,459.71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7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52,799.37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5,629.72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459.71万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170.0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54,397.55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2,799.37万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1,598.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5年4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将“150万吨/年球团工程”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剩余的部分投入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注2:2025年4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变更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附件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期补充流动资金系将补流账户的剩余孳息进行划转所致。

注2: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将“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预留设备采购尾款1,084.9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2,409.23万元变更用于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2025年该项目实际投入1,088.39万元,较预留设备采购尾款1,084.96万元多出的部分系募集资金结余利息。

注3:2025年4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将“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注4:本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填列,核算数与结余数可能存在尾差。

附件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鉴于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求仍在持续,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稳定性,公司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进行延期,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先生、林圃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喜明先生、陈修先生、王丽香女士、魏远先生表示同意,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14675647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639号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55号众兴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林来嵘

注册资本:7,726.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与安素梅女士。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众兴集团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注册资本7,726.48万元,2022年众兴集团注册地址变更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目前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从事具体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3、关联关系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4、众兴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众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就原审议通过的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延期,并非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众兴集团愿意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后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众兴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具体利率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成本资助不增加额外费用、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拓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会计核算方法及独立性等方面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众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4.11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王丽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处于新能源产业链的高速发展及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资金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为支持公司发展,拟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年化利率由上一年度的不超过3.75%下调至不超过3.35%。相关定价符合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下转2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