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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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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支付发行费用和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4,503,310.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4,040,407.3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45,677.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24,986,084.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9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24,040,407.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79%。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决策:董事会;管理:战略委员会;执行:ESG部门及ESG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部门及ESG工作小组定期向战略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针对政策更新、议题风险变化等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分析,确保治理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每年审议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建立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汇报、专项分析、年度审议等方式,对ESG目标实现进度、风险识别情况、信息披露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形成闭环管理。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经过双重重要性评估,尽职调查、乡村振兴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适用,公司业务不涉及科技伦理议题,相关情况均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