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暂按本报告披露日总股本(743,207,949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3,224,2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28,986,174.75元,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33%。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扣减回购专户股数为准进行计算。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是公司品牌创立三十周年暨上市十周年,为感谢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回馈广大投资者,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增加特别分红,并于2026年中期进行相关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上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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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可分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汽车、应急灯等专业领域。从公司产品特性和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属于通用照明领域。
从行业发展看,在节能减排政策、用户对动态调光调色和人因健康照明追求的驱动下,LED智慧照明市场加速渗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智能照明产业规划和政策,包括《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等,为智能照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此外,随着物联网IoT、人工智能AI等先进技术的融合,集邦咨询TrendForce认为,具备软硬件整合能力、生态系协同能力及场景化应用理解能力的厂商,将更有机会在下一阶段智能照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智能照明,是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让照明系统具备环境感知、智能分析、自动执行和持续优化能力,从而提供更节能、更舒适、更高效且可个性化定制的光环境解决方案。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智能照明市场调查与行业前景预测专题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智能照明市场出货量约3,379万台,同比增长20.7%,2024年出货量约3,987万台,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照明市场出货量将达到4,705万台。
从智能照明产业链来看,智能照明产业链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广等特点,其中上游为智能照明产品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提供商、技术支持平台、系统及软件提供商,属于 资本、技术密集型领域,占智能照明制造成本70%;中游参与者包含各类智能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根据上游硬件、技术以及系统进行整合配置出智能照明解决方案;下游主要包含各类集成应用场景以及终端用户。公司根据产品与方案特性,处于中游领域。
智能照明产业链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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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欧普照明定位于绿色节能智慧照明企业,主要从事家居照明灯具、商用照明灯具、光源及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步转型为智能照明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3)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以经销、直销为主,通过下沉式渠道拓展销售网络,以照明解决方案体现增值服务,以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多元渠道网络,以海外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公司基于丰富的产品类型,选择了以自制为主的方式,紧跟市场动向、严抓生产控制、加强研发投入,满足市场多元化、高品质的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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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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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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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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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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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年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立信的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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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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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且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聘任年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
二、2025年年审机构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1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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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预计金额的计算期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做出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具体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计算期间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做出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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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21486261737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志平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浙江金宏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生产地址: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缙云县新建镇新寺路158号)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吴志平持股占比90.00%,吴超持股占比10.00%。
关联关系: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秀慧之姐夫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9,771,930.51元,净资产为36,911,582.54元,营业收入为49,364,957.70元,净利润为-1,684,402.74元。
2、苏州志普智能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YC9FF8X
成立时间:2019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鹏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杨路东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电机及其控制器、小家电、工业自动化设备控制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李志鹏持股占比80.00%,曹吉峰持股占比20.00%。
关联关系:苏州志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秀慧女士的近亲属李志鹏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1,450,692.88元,净资产为13,759,907.85元,营业收入为48,190,797.52元,净利润为4,931,634.82元。
3、苏州欧普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51868184K
成立时间:2012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住所:吴江区黎里镇南京路北、浦港路东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屋修缮;自有房屋租赁;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股占比100%。
关联关系:欧普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51,906,015.06元,净资产为192.615.997.68元,营业收入为15,031,069.06元,净利润为1,515,909.53元。
4、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MKK27T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清发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杨路东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模具及零部件、五金制品和注塑件的生产销售;电子元件的销售;模具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中山欧普持股占比70%,宁波智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25%,上海慧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
关联关系:苏州诚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欧普的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402,115,213.30元,净资产为211,893,742.80元,营业收入为327,733,730.63元,净利润为31,071,292.19元。
5、上海惠达普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68R0G
成立时间:2021年3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威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55号5F-1489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供应链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下转2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