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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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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债务清偿及合同履约等相关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身信用,就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对应反担保,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广汇集团支付担保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0,723.91万元,公司拟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与该担保余额一致;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具体担保费率将根据市场整体费率水平、行业风险状况、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因素动态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广汇集团担保、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委员、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核心为公司接受广汇集团担保、向广汇集团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核心条款如下:

1.反担保金额:人民币460,723.91万元,与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一致(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及实际担保余额为准)。

2.反担保方式:等额信用保证担保。

3.反担保期间:与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所对应的各金融机构债权期限相一致,自每笔债权到期之日起计算,直至该笔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4.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担的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广汇集团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5.担保费用: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具体担保费率将根据市场整体费率水平、行业风险状况、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因素动态调整,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频次由双方协商确定。

6.协议签署: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执行以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二)定价政策及公允性说明

本次担保费用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参考当前国内同类担保业务的市场收费水平,结合公司自身信用状况、融资项目风险等级、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广汇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债务清偿等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有效提升了公司融资信用等级,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保障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业务有序推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公司为广汇集团提供对应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是保障控股股东合法权益、维持担保合作稳定性的必要举措,符合行业惯例及商业逻辑。

2.本次担保费用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参考当前市场同类担保业务收费水平,结合公司自身信用状况、融资项目风险及担保期限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反担保责任范围、担保期限与广汇集团提供的担保严格对应,风险可控,整体交易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是基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相关债务持续的提供担保支持而审慎决策的,不仅可有效提升公司融资信用等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与战略落地,且能保障控股股东权益的对等商业安排,切实契合行业惯例与商业逻辑,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是基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相关债务持续的提供担保支持而审慎决策的,本次担保费用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整体交易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是基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相关债务持续的提供担保支持而审慎决策的,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担保费用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主要参考市场同类担保业务收费水平、结合公司自身信用状况及融资项目风险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上述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薪酬与激励考核相关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5年度,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为241.68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含董事长)的非独立董事,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指不同岗位和职务层级按月发放的固定薪资;绩效年薪是按照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发放的浮动薪资。原则上,年度绩效在次年审计结束、年报发布后,按照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当年个人考核结果及运营业绩指标达成比例兑现,其他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5万元/人(税后),按季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及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6年5月12日、1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13日上午10:00至19:00(信函登记以签收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40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50,197.52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6,768,750.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9,820,857.47元。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淖铁路,布局柳沟、明水、宁东、广元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暨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求,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现金流的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保证公司转型发展期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物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636.12万元,其中,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534.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01.8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9,501.89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20,148.15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29,045.77万元,变更“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01.85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11.53万元(含利息)尚未转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15,000,000.00元及承销费15,000,000.00元(含税)合计30,0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1,370,000,000.00元,扣除其他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1,720,000.00元(含税)及股份登记费用人民币104,01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8,175,98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46,415.09元及已计入前期管理费用的15,000,000.00元独立财务顾问费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384,122,403.20元。

注2:上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5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6日、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8日,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机电公司、亚中物流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将机电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清晰划分开,从而更加有利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管理,2017年8月3日,机电公司成立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以下简称“汇领鲜分公司”)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11日,公司、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5月1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协商后,决定终止与其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西南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鉴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为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为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因此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五矿证券承接,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五矿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五矿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述重新签订的监管协议仅变更了持续督导机构,其余内容与原监管协议内容一致。

2023年6月6日,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五矿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亚中物流、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铁路公司、西南证券及五矿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报告期内,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账户,相应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广汇物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投资相关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2月28日、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9,886.59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5月17日、6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137.73万元(含利息)变更至“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21,113.16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及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汇物流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五矿证券认为广汇物流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广汇物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2018年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2025年变更“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13.16万元。

注3:“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合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金额不一致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5年12月“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结项并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13.16万元。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年3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区部分楼座被纳入政府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公告编号:2021-0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按照“拆一补一、就地安置”的原则对纳入征收范围的广汇美居物流园区部分楼座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被政府征收(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7)。2021年8月17日,亚中物流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市区征管办”)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市区管委会”)共同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因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调整,征收蓝线发生变化,同时,基于近几年宏观市场行情变化且原补偿协议暂定停工停业补偿期到期,依照《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通知》规划管理要求,根据房地产征收评估报告(新精宏估字(2024)第MJ-001号)、房地产征收评估报告(新精宏估字(2024)第MJ-002号)所确定的公允价值,以及新疆新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广汇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经营性利润专项审计报告》,经亚中物流与新市区征管办、新市区管委会友好协商,拟就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相关征收补偿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监督实施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乙方(所属片区):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委会

丙方(房屋所有权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1.征收范围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的通知,将广汇美居物流园原H座部分区域(以蓝线图标注范围为准)移出征收范围。移出征收区域内62,869.72㎡房屋面积从应补偿安置面积中予以核减,征收补偿面积和置换安置面积由619,335.646㎡变更为556,465.926㎡,补偿公允价值由5,412,862,900元扣除调出征收范围的H座评估价值552,373,400元后,变更为4,860,489,500元。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广汇美居物流园2024-2025年度经营利润及变更后征收补偿面积计算,确认2025年8月17日-2026年8月16日的停产停业补偿金标准为23,560,767.31元,甲、乙方以货币方式补偿给丙方。

三、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原因为新市区征管办根据城市规划调整征收蓝线。补充协议经各方友好协商,严格按照2021年4月26日征收时的市场公允价值核减,符合“拆一补一、等价置换”的核心原则,贴合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受房地产行业调整、消费习惯线上迁移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国建材家居市场步入深度调整期,出租率及租金水平普遍承压。本次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期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是基于行业宏观环境与公司微观经营数据,结合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慎、客观决策,真实反映了当前市场环境下的资产收益水平,兼顾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平衡。

3.虽然补偿金额较前期有所下降,但该笔款项仍将对公司业绩构成持续性、确定性的正面支撑,有助于平滑过渡期的业绩波动。

综上所述,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系各方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后的理性协商结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签订补偿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艳秋)》、《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琴)》。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崔艳秋、张文、孙慧、刘文琴提交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符合独立性规定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审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确认,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五)至4月2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hwl@chinaghf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至4月2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hwl@chinaghf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勇

电话:0991-6602888

邮箱:ghwl@chinaghf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63,231,033.94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8,196,415.12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196,415.12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186,215.22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2,010,199.9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939,081.50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939,081.50元。

(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3,095,537.32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3,095,537.32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63,231,033.94元,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63,231,033.9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已经审计机构审计,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上接2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