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9,663,17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核心主业为面向产业客户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公司聚焦于各类基建和制造业客户的供应链需求痛点,融合公司全国线下网络和数智化运营平台,协同整合社会仓储、运输及加工等资源,为供应链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生产加工、产业金融、价格管理、生产管理和咨询、数字化等全链条集成化和一站式服务,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产业链组织者和供应链管理者”。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入选“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国家5A级物流企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企联“AAA级信用企业”、“浙江省重点进口平台”、“浙江省‘雄鹰行动’企业”、“浙江省服务业旗舰企业”。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模式
公司以“让产业链更集约、更绿色、更智能”为使命,根据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形态,聚焦客户在采销、仓储、运输、加工、产业金融、价格管理等方面的需求痛点,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集成服务,帮助客户降本增效,优化产业链整体资源配置。
目前,公司经营品类已涵盖黑色、有色、能源化工、新能源等产业链上几十个细分品种,经营网络遍布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等全国主要区域,共设立59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并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印尼、泰国拥有5家国际化平台子公司,在中东、韩国等地设立办事处,业务覆盖东盟、南美、非洲等8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带一路”国家58个,东盟国家9个。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分为贸易流通、贸工一体、产业链一体化三大类,具体模式介绍如下:
1、贸易流通模式
(1)库供分销模式
充分利用上游资源,自行购置批量库存后向下游分销,助力客户降低供应链成本,包括两种模式:一是收集客户采购意向,集中采购后定向销售给下游客户;二是基于自身仓储网点开展库存分销,严格管理头寸,通过衍生品市场进行套期保值,防范价格风险,以获取稳定收益。
图1:中拓库供分销服务模式
■
(2)配供配送模式
公司依托自身资源渠道优势,发挥采销衔接、仓储、运输、加工等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的一站式集成服务,该模式分为工程配供配送和工业配供配送两种类型。
工程配供配送模式主要服务于基本建设客户,围绕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存在的物资采购难、项目资金量大、配送时效性高、保供保质保量要求高等特点,发挥自身在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方面的资源优势,为行业客户提供成熟完备的工程物资配送集成服务解决方案。
■
图2:中拓工程配供配送模式
工业配供配送主要服务于制造业客户,针对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原料需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以及行业沉淀的上游资源网络提供供应链服务,降低供应链管理成本,满足制造企业多样性个性化的供应链管理需求。
2、贸工一体模式
(1)“贸易+基地+平台”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于再生资源供应链,在交易业务平稳推进的同时,充分整合上游资源,深度绑定终端客户,投资实体基地汇聚流量,构建集回收、加工、配送、销售为一体的模式。公司已在再生钢铁原料、再生不锈钢等品种开展布局。
■
图3:中拓再生资源“贸易+基地+平台”模式
(2)虚拟工厂模式
公司凭借品牌、渠道等优势,锁定制造企业所有或部分产能,掌握原材料及产成品货权,实现供应链服务与生产制造的融合发展,增强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该模式有效提升了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以相对较低成本满足客户加工需求,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在此模式下,公司通过与制造企业合作,强化客户合作粘性,同时获取加工利润。目前虚拟工厂已应用于黑色、能化、新能源等领域。
图4:中拓虚拟工厂模式
■
3、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模式
以满足产业核心客户需求的供应链服务为基础,持续向客户的上下游环节企业延伸,在此过程中通过战略协同与联合创新强化与产业链企业黏性,依托贸易运营和产业服务的双轮驱动获得稳定的供应链服务收益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目前,该模式主要应用于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已在光伏、储能产业链为多家头部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并以此为中心往上下游产业链延伸。
以光伏产业链为例,公司已完成从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支架到光伏电站自上而下的业务布局。为产业链上的生产型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物流配送、加工服务、产业金融、行情信息等供应链服务,且为客户提供光伏EPC及运维服务。
■
图5:中拓新能源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模式
(二)主要盈利来源
基于行业特性以及自身资源和优势,在提供供应链集成服务过程中,公司盈利来源主要为四种:基差贸易、产业金融、增值服务、产业投资。
基差贸易:依托集研究、风控、情报、交易为一体的系统化能力,发挥金融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通过期现结合平抑价格风险;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挖掘时间差、区域差、品种差和期现差,获取价格管理收益。
产业金融:一是发挥公司“风控中介”作用,以供应链服务及风控能力为基础,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为客户提供物流金融服务,获取中介服务收益;二是基于信用环境及行业资金密集特性,依托公司品牌及平台优势,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获取收益。
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加工、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管理咨询等服务,获取增值服务收益。
产业投资: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服务过程中,挖掘有价值的投资机会,通过股权强化商权,实现“股权”和“商权”的良性互动,并获取适当的投资收益。
■
图6:中拓商业模式一览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3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公允反映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共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7,716.69万元,其中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0,184.23万元,转回2,467.5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或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37.9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款项和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0.96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19.6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综合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后,本期公司共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7,716.69万元,剔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59.1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59.16万元。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3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中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4、5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周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虹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4
(下转2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