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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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6年度拟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90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7.5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20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112,9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9.8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支撑公司全球化战略,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根据被担保子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情况、实际使用担保额度及后期业务开展规划测算,2026年公司拟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3,909,500万元人民币,为2家参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35,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26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光盈(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光盈”)的8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拓光盈提供。
2、担保范围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保理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各类银行结算、融资产品,向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信保业务(包括关税保证保险)等。
3、担保有效期
担保额度有效期: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5月15日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至2027年5月14日。
4、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公司2026年拟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3,90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1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96,515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20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112,985万元;对2家参股子公司青岛邦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按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的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35,000万元。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间调剂:1、担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处获得调剂;2、担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从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处获得调剂;3、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263,000万元人民币。
2026年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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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拓光盈的8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拓光盈提供。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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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子公司与各银行、各保险公司及各商品期货交易所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6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已采取由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90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7.57%;公司为2家参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7%。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26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8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1,465,749.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6.54%。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进展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业系为各类基建和制造业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生产加工、产业金融、价格管理、生产管理和咨询、数字化等全链条集成化和一站式服务,帮助客户降本增效,优化产业链整体资源配置。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积极克服行业下行影响,全力拓市场、促改革、抓管理、化风险、强能力,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5亿元,利润总额9.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3亿元。
1、经营实物量实现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实物量仍保持较快增长,2025年经营实物量1.5亿吨,同比增长41.47%。报告期内黑色板块经营实物量约9,700万吨,同比增长32.28%,其中,钢材实物量约3,402万吨;铁矿石实物量约4,722万吨。能化板块实物量约4,576万吨,增长66.74%。其中,动力煤实物量2,917万吨,同比增长43.85%。
2、业务结构更趋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一是黑色基本盘稳固。报告期内,黑色板块营业收入达1,220亿元,同比增长3.1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1.81%。二是能源化工与新能源板块快速增长。报告期内,两大板块营业收入合计占比达36.93%,较2024年提升8.30个百分点。其中,能源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55.77%。新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同比增长26.03%。
3、全球化拓展取得较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营收达823亿元,同比增长32.50%。海外经营网络持续扩大,业务覆盖全球89个国家和地区,新设中东、韩国办事处,开通覆盖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关键市场的国际物流航线,并在葡萄牙落地首个海外光伏项目,在印尼获得5家矿山企业镍矿包销权。
4、贸工结合推进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贸工一体发展。中拓新材料工厂全年实现产值16.64亿元,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并获得1,603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丰南综合体全年吞吐量达210.2万吨,加工量37.75万吨;德清综合体吞吐量93.2万吨,加工量24.2万吨。
5、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业创新、交易创新、数字创新上持续发力。一是推进产业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交流合作,探索产业与技术的创新发展方式;二是加强交易创新,借助人工智能等方式辅助交易决策,探索智研交易;三是加强数字创新体系,成立中拓智能科技公司,组建AI训练师队伍,探索智能场景,提升业务效率和风控水平。
6、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强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抓早抓小、抓大抓难”的风控理念,建立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精细化客商管理,推出“常规+临时+合同”授信模式,实行白名单随报随批,并强化事业部风控主体责任;加强合规建设,构建多法域条款库,发布多项国别合规指引,提升海外合规经营水平;强化数智风控能力,完成风控、担保、CRM等系统上线或重构,推动风控指标归口统计与数据赋能。
二、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达141,712,335.8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42%。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制定《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9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33%,积极践行稳定、可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09,663,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92,256,213.2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4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2%,拟增持价格不超过10.08元/股。
截至2025年10月8日,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届满,浙江交通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3.5299万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8%,增持金额8,717.4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565.871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5.89%。
四、公司治理与ESG实践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规开展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治理管控水平日益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ESG报告,传递公司在ESG领域的绩效和成果,公司华证ESG评级由BBB跃升至AA,Wind ESG评级由BBB上调至A,均为公司历年ESG评级最高等级,并入选华证“2025年A股上市公司ESG评级最佳进步TOP100”榜单、大湾区ESG优秀披露榜单,荣获2025年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2025浙江省上市公司ESG战略慈善影响力成长企业和2025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条件已达成。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人,行权价格为4.91元/股,行权数量共110.15万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行权股票已于2025年7月1日上市流通。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真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持续健全投资者日常交流互动机制。报告期内共披露调研纪要4篇,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36条,回复率达100%,有效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正面、专业、准确解答投资者疑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参加“2025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暨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问题;公司在杭州总部举办2025年度分析师现场交流会议,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与申万宏源、兴业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中银证券等主流券商20余名分析师展开深入交流,深度解读行业前景与公司战略布局。
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持续推动规范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通过提升股东回报和ESG治理体系,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716,219.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20,908,111.4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2,090,811.14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0,690,233.70元。
4.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709,663,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92,256,213.2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42%,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总额计算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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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78,790,741.7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下转251版)
(上接24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