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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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城镇燃气行业兼具公用事业属性与能源转型属性。2025年国内天然气消费稳步复苏,2025年,我国天然气市场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业低碳转型持续支撑用气需求。国家持续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管网公平开放、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行业规范化、市场化水平持续提升。
2、近年国家对天然气行业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
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682号),对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出具体意见,有利于城燃企业打通成本传导、稳定经营预期、减少价格倒挂、保障合理盈利、促进行业市场化与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致力于成为东北区域领先的“安全、绿色、智慧”综合能源服务商。2025年是公司深化改革、提质增效、持续减亏的关键一年。面对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工商业用气需求偏弱、燃气接驳业务持续承压、气源成本刚性等多重挑战,公司坚持“保民生、稳供应、降成本、拓新业”全力保障燃气业务的经营主线,稳定推进气源保障、管网升级、智慧运营、综合能源及延伸业务拓展,经营质量稳步改善,亏损幅度持续收窄,核心业务韧性进一步增强。
1、稳定推进主营燃气业务发展,维护核心业务竞争力
公司继续推进瓶改管工作,做到“应改尽改、能改全改”,同时,紧盯经营区域内的民工商客户,在第一时间实现为客户供气。
报告期内,新开栓供气3.11万户,燃气用户总数达到183.35万户,天然气销量达到5.49亿立方米,较上年上升1%。
公司采用多方气源采购的方式,持续优化“多气源、互联互通、保供优先”供应格局,强化与上游气源单位战略合作,稳定合同气量,优化采购结构,并控制采购成本的上升。
2、综合能源业务
公司借助已有的气电联合供暖项目经验,继续以“燃气锅炉+空气能”多能耦合的模式推进供暖供热项目,报告期内新增供热面积70.4万平方米。
3、延伸业务
公司有效地落地实施了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大幅增加了与终端用户的接洽频次,增强了与用户的黏度;在保障用户端安全用气的同时,能够有效的帮助公司在智慧厨房、保险、厨房美装等业务上的发展,满足终端用户的各类个性化需求。
4、市政工程业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工程人才储备体系,拥有设计、施工、监理全产业链的专业人才,确保在燃气施工中各个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能够有效地提升工程质量,维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经营区域内拥有良好的业界口碑及信誉,同时也在不断地拓展外域市场,增加公司在经营区域外的收入。
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燃气销售业务、燃气工程安装业务、综合能源业务以及延伸业务等。公司拥有完善的管网输气、应急气源调峰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地为各类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环保的供气保障。公司拥有百年的燃气供气历史,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并积累了充足的燃气专业人才,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燃气供应业务,打造“安全保障+清洁能源+客户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发展格局,实现从传统燃气供应商向现代化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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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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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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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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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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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量5.49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2亿元,同比上升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8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427.1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25年末对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其结果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当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17,898.50元,转回7,094.32元。
二、商誉减值
未发现减值迹象。
三、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因报废固定资产导致本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0元。
四、坏账准备
2025年度母公司、各子公司个别报表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6,291,475.38元,剔除集团内计提坏账准备1,048,992.02元后,合并报表计提-17,340,467.40元。
计提原由:按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
五、非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净值2,861,706.66元,均为2007年至2017年之间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等,上述设备已经不能继续使用,且已经超过报废期限。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楠
李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祖广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秀英
吴秀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18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5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为33,345.46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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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合并报表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条件,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3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10: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公司办公系统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事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部分进行了重点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8.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任建春、李建勋、张蕴奂、赵岩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部分进行了重点审核,并给予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东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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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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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