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2版)
2026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方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03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为更好回馈股东,在符合《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前提下,公司对2024年-2026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进一步明确,规划期内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60%。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37,180,66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3,771,929.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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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2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效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山煤国际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5年,公司紧扣“高质量收官‘十四五’、高标准开局‘十五五’”目标,聚焦煤炭主业深耕细作,全面推进提质增效各项举措落地见效。面对市场波动、稳价保供等多重挑战,公司以“人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实现了经营稳健发展、股东回报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该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公司坚守“安全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生产”主线,持续深化“先进产能”“资源扩增”“精煤制胜”“配煤优势”四大战略,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全年原煤产量、商品煤销量保持稳定规模。全年通过强化洗选领域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造,优化产洗销贸运进一体化运营格局,成本管控成效显著,商品煤单位成本同比下降,资产质量稳步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渠道,精准对接客户差异化需求,配煤增效成果突出,全产业链协同运营效能持续提升。
(二)创新驱动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
充分发挥“双百企业”创新优势,将科技创新聚焦于生产核心环节,大力推广无煤柱开采、瓦斯区域治理等先进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技术装备升级与数智化建设,井下正规循环作业完成率和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为安全生产与效率提升提供了坚实支撑;关键科研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果,获得多项授权专利与科技奖项,为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
(三)公司治理优化,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以董事会建设、监事会改革为核心,完善董事会提案、决议落实跟踪等机制,全面对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系统完善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3项核心规章制度,夯实规范治理制度基础;落实推进监事会改革任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实现了治理层级精简,有效提升了决策效率;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优化了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推进子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强化内控体系建设,聚焦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合规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治理根基。
(四)投资者关系深化,价值传递成效显著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流程,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修订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综合运用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热线电话及投教活动等多维度沟通渠道,结合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构建“合规、平等、主动、诚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收集机制,不断提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内容质量,保障投资者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内容,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和谐关系。
(五)股东回报稳定,共享发展成果落地
公司始终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荣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此外,公司持续推动市值管理体系建设,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投资价值为目标,综合运用降本增效、技术创新、精采细采、内控建设、精益管理、规范运作、智慧监督等方式,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资产质量,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内在质量。
(六)“关键少数”发力,履职效能不断增强
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履约意识和合规意识,组织参加监管机构各类培训,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将核心业务与整体经营指标、重点工作密切挂钩、联职联责,充分激发了管理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5年度公司围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在聚焦主责主业、创新驱动赋能、公司治理优化、投资者关系深化、股东回报稳定以及“关键少数”发力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下一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完善治理机制、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坚守回报承诺以及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2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行政处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宇辰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园
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5月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现任项目经理职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
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5万元(含税),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沟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4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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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有差异。
此外,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环境保护及新能源替代、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公告生产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