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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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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1版)

氢能业务:绿电制氢与氢能一体化首期科技示范项目,依托淖毛湖地区丰富的风能、太阳能和煤化工基地丰富的工业富余气体资源优势。通过自建风电、光伏发电,发电后绿电进入电解水制氢装置生产绿氢,并通过加氢站进行加注至氢能重卡。

4.运输、销售模式

LNG业务:在自有气方面,依托自有加气站及民用管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一部分LNG通过槽车自工厂运输至各站点,根据不同需求,实现LNG加注、CNG加注以及民用;一部分气源实现市场化销售。在外购气方面,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LNG槽车运输,运至包括LNG气化站、分布式LNG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通过将LNG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通过启通天然气管线,实现气化天然气通过管网向各燃气公司、电厂等供气。公司LNG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LNG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成品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油品、甲醇、乙二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两种方式运输。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工业企业,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以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通过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及柳沟物流中转基地,降低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依托区位及运输通道双重优势,公司近年来除在新疆、甘肃等传统煤炭市场之外,积极开拓宁、川、渝、云、贵、鲁等地煤炭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煤炭销售半径;加强无烟喷吹煤及高热值动力煤销售,实现煤炭销售业务多元化,同步建立了动态的煤炭销售价格体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取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

CCUS业务:公司生产的液体二氧化碳产品,主要通过槽车运输的模式销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区进行驱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能源产品供需偏宽松影响,公司主营产品价格同比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其中:实现营业收入30,440,011,232.34元,同比下降1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266,558.42元,同比下降5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5,591,684.48元,同比下降55.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8,397,837.84元,同比下降14.0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高丽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提请辞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邓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辞任的基本情况

注:1、提请辞任独立董事同步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实际离任时间以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的时间为准。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高丽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遵照公司内控相关程序做好交接工作。本次独立董事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行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出现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高丽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高丽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更换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更换邓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原任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邓峰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邓峰先生个人简历

邓峰,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大学教授、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人口研究所所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副院长,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挂职)等。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自行视频录制和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自行视频录制和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及2025年度现金分红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

2、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自行视频录制和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董事、总经理戚庆丰先生,独立董事蔡镇疆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贤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康继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如有进一步问询,请拨打公司投资者热线或通过邮件反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3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75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6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2.50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3.5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43.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01、003及012号公告)

(二)2026年3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6年3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13,261.96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38,698.68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8,501.01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5,536.01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身信用向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债务提供的担保提供了对应反担保,所涉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8,1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64,011.4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担保预计范围内的公司均不存在失信情况,各公司均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开展的相关担保及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业务,相关协议均已签署完毕。本次签署的协议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明确约定了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保证范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相关权利义务清晰。本次担保实施业务均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条款以各担保主体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3月31日担保余额1,214,037.02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为未审数,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0.1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领取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领取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规定,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管理结构,且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确认公司2025年度在任及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情况,并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既定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履职期间的绩效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均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经核算,公司在任及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在其任期内取得的税前报酬如下表:

注: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其在2025年当年任期取得基本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薪酬金额的总和。2025年度绩效薪酬应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依据考评结果兑现。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取得的薪酬以其实际任期及履职期间作为薪酬计算依据;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由所属股东单位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及任职情况发放。

3、报告期内,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或追索情形,亦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递延支付安排。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人民币/人/年(税后);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说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每年分四次发放,分别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即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及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职务薪酬,若存在领取其他必要薪酬或津贴情形的,应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基本年薪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高管执行九档基本年薪标准。

说明:公司外部引进的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可根据协议工资标准执行。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12个月发放。

2、绩效年薪标准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系数如下: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领取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同时认为2026年方案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与发放标准,能够有效规范和约束其履职行为,引导其恪守勤勉尽责、忠实诚信、廉洁奉公的履职准则,助力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与整体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年度经营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另行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所涉薪酬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运营数据

注:1.天然气销量中包括终端外采销售量。

2.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

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请以相关报告期间的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披露的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参考,存在根据审计或实际情况调整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原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在任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14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原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6年5月14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原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及情况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8,110,253.94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463,450.17元,资产减值损失113,646,803.77元。具体详见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期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463,450.17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2025年度材料库存耗用率降低,部分原料及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对相关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经测试,2025年期末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0,541,843.76元。

(2)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63,104,960.0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8,110,253.94元,将导致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减少118,110,253.94元,并相应减少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运营数据

注:1.天然气销量中包括终端外采销售量。

2.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

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请以相关报告期间的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披露的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参考,存在根据审计或实际情况调整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副董事长万良辉,董事蔺剑、闫军、张涛及独立董事吴中华、甄卫军、高丽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确保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有序运作,持续推进公司绿色、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对2025年度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发展和展望等方面的情况展开了详细汇报。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中华、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分别报告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且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吴中华、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各自相关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从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履职情况及总体评价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结论不存在差异,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一一社会责任》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履行的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具体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旨在有助于公司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与实践成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回购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资质、质量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可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吴中华、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且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符合独立性规定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领取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规定,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管理结构,且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确认公司2025年度在任及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情况,并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确认,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领取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康继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更换邓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原任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号)。

(十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王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戚庆丰、蔡镇疆、王毅,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号)。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16:00(北京时间)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女士辞任报告,其因到龄退休,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其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聘任康继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一)辞任的基本情况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马晓燕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遵照公司内控相关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马晓燕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马晓燕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戚庆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康继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康继东先生具备财务管理、资金统筹、投融资管控、企业运营管理一体化复合经营能力,兼具资本运作与整体运营统筹经验。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康继东先生近三年内因历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存在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目前相关处罚所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处罚决定已执行终结。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0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024】198号》。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康继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其对过往历史违规及行政处罚事项已有深刻认知,且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康继东先生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从业素养,匹配公司当前规范治理、内控建设及长期战略发展的经营管理需要,其历史行政处罚相关潜在风险及不利影响均已全面消除,不存在持续合规风险的情形。

康继东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康继东先生的个人简历

康继东,男,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广汇生活服务集团副总经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运营管理部经理及副经理等。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063元/股(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可对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266,558.42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437,781,258.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39,257,284.32元。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遵守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三年(2025-202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利润分配工作。

2、2025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回购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392,002,964?股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063元/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02,696,186.732?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0,092元视为现金分红,则现金分红合计407,696,278.7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1%。2025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一2025年,公司累计实施现金红利分配金额合计9,430,735,875.712元(含期间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298.93%;公司实施现金分配金额及比例均超额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现金分红相关承诺。

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应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若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不变,自行对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金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有利于未来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回购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