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袁正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3,224,119股,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排名第1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袁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16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6人,代表股份672,12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1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500,366,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3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2人,代表股份171,763,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15%。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7人,代表股份402,448,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587%。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69,18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2%;反对2,09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0%;弃权85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马永义先生、柴敏刚先生、徐井宏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70,28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2%;反对1,00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8%;弃权846,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70,069,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5%;反对1,95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8%;弃权10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00,388,6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81%;反对1,954,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6%;弃权10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70,959,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反对1,02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14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69,81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2,19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128,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37,18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07%;反对34,07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2%;弃权86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01.候选人:选举袁正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52,043,904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7.02.候选人:选举刘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3,829,616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7.03.候选人:选举王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719,437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7.04.候选人:选举王爱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56,910,064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7.05.候选人:选举吴立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59,120,213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候选人:选举徐井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14,766,472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8.02.候选人:选举李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82,983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8.03.候选人:选举王彦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82,118股,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赵吉奎律师、刘佳汇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1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袁正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袁正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重新确定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6人组成,分别为袁正刚先生、刘谦先生、王剑先生、王爱华先生、吴立群先生和李静女士,袁正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徐井宏先生、李蓬先生和袁正刚先生,徐井宏先生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李蓬先生、王彦超先生和刘谦先生,李蓬先生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王彦超先生、徐井宏先生和王爱华先生,王彦超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6人组成,分别为袁正刚先生、刘谦先生、王剑先生、汪少山先生、刘建华先生、郭建锋先生,袁正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王剑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同意聘任汪少山先生、刘建华先生、云浪生先生、郭建锋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刘建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邓建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邮箱:ir@glodon.com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刁志中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在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为继续发挥其在上述方面的经验和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刁志中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在其担任战略发展顾问期间,公司向其支付薪酬150万元/年(税前),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关于聘请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程岩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张鑫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拟聘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程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邮箱:ir@glodon.com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进行调整,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袁正刚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广联达研发中心经理、高级副总裁、总裁、董事长。拟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袁正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43,40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剑先生:
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西安分公司经理、北京独立区经理、计量事业本部经理、造价BG产品板块经理、造价BG国内渠道经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理、设计BG副经理、设计与成本客户群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拟任本公司总裁。
王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9,4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少山先生:
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渠道管理中心经理、华东大区促销总监、华中大区经理、北京独立区经理、分支管理三部经理、全国营销管理部经理、计量事业本部经理、BIM事业部经理、施工业务板块经理、高级副总裁。拟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汪少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3,36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建华先生:
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区域财务总监、IFS变革项目经理、集团财经质量运营部部长,广联达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拟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刘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云浪生先生:
美国国籍,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欧特克(Autodesk)公司产品架构师、软件工程总监、核心产品部资深总监,微软开放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联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拟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云浪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63,7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建锋先生:
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本公司技术资深研究员、上海研究中心经理、云技术中心经理、云平台开发部总监、平台技术中心总经理、建设方产品部总监、数字建设方BU总经理、业务平台部总经理、AI工程部总经理、副总裁。加入本公司前,曾任欧特克中国研究院主任研究工程师。拟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郭建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6,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建勇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硕士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华泰证券投资银行部、德邦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上海陆叁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期间,获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签字或负责十余家国内企业IP0或并购重组项目,熟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规范,精通国内资本市场规则。202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拟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邓建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其他人员简历
程岩先生:
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深交所和上交所董秘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曾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广联达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拟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程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鑫阳先生:
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宁夏、广西、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广联达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拟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张鑫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7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1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刁志中先生为公司战略发展顾问并向其支付薪酬。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刁志中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在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为继续发挥其在上述方面的经验和作用,公司拟聘请刁志中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在其担任战略发展顾问期间,公司向其支付薪酬150万元/年(税前);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刁志中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刁志中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战略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刁志中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截至目前,刁志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90,810股,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健妍兴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090,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6%。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公司薪酬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刁志中先生作为战略发展顾问,可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等提出建议、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初至今,公司未与刁志中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1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73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期权数量不变。
6、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58元/股调整为10.35元/股,期权数量不变。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6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综上,公司将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P=(P0-V)÷(1+n)=(10.58-0.23)÷(1+0)=10.3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含税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02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58元/股调整为10.3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2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选举李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
李静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李静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6年加入广联达,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总监、行政管理部公共事务总监、ESG与可持续发展事务负责人。加入本公司前,曾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中心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担任相关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
李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8,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2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广联达”)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鸿鹄云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图科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并授权公司及云图科技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云图科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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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目前,云图科技股权清晰,各股东不存在股权纠纷以及股份冻结、质押、抵押等情形,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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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情况
云图科技主要从事跨平台轻量级 CAD 应用软件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数字化图纸工具产品。云图科技拥有多年产品自主设计、研发和运营经验,核心采用SaaS订阅模式,为用户提供CAD快速看图、PDF快速看图、鸿鹄CAD、PlanForm AI图纸翻译、建工计算器等系列软件产品与专业服务。
(四)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52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云图科技202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图科技资产总额为50,423.66万元,负债总额为12,367.69万元,净资产为38,055.97万元。2025年度,云图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1,563.30万元,净利润12,221.29万元,公司按权益享有云图科技的净利润为8,455.28万元。
二、云图科技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云图科技申请挂牌不涉及同步定向发行,挂牌完成后,云图科技的股东所持股份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图科技《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进行转让。
云图科技挂牌新三板后有助于完善云图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营,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展融资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云图科技在新三板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挂牌事项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云图科技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不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以及核心技术,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图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云图科技筹备并申请新三板挂牌,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筹备时间、申请挂牌时间及申请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