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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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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4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7日

至2026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15:00至2026年5月1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邓春杰女士、白云女士、王忠巍先生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15:00至2026年5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一84644521 传真:0451一84644521

联系人:张丽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6-01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起始1993年3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918.51万元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上年度(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上年度(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0家

上年度(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055.9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监高、会计师事务所、主办券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瑞金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瑞金 黄新年

王瑞金先生,2007年11月20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26日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1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黄新年先生,2003年10月31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11月19日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武晓景女士,2005年7月5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复核工作,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2018年10月18日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1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拟聘任中兴华所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并以中兴华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期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在充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8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万元),较上一年减少3.53%。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参与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中兴华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6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6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审计报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6-01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71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672.82万元。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制冷空调设备及空冷系统制造行业具有订单驱动、项目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的特点,受宏观能源投资、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为明显,现阶段正处于智能化制造升级、业务结构优化的关键发展时期。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集中采购、批量交付的经营模式,随着 2025 年度订货合同持续增加,生产交付节奏加快,对营运资金需求显著提升。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7,093.62 元,盈利规模整体偏小,盈利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为保障订单履约、推进技术改造与智能化升级,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研发投入、产能建设等方面存在持续且大额的资金需求,需优先保障生产经营与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7,093.62万元。202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927,424.28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分配。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6 年度,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重点满足原材料采购、订单生产交付、科技研发投入、技术改造及智能化制造转型升级等资金需求。

1、公司当前正处于主营业务产能升级与制造能力迭代的关键阶段,为提升核心产品的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性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对现有生产设施与关键设备进行系统性升级改造,包括购置高精度加工设备、智能化生产设备及检测装备,同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以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的订单交付标准与绿色制造要求。上述设备采购、产线改造及配套建设环节,对资金存在持续、刚性的投入需求,为保障升级改造项目按期落地增加产能支撑,夯实公司长期发展的产能基础,需将相关资金优先用于上述事项。

2、2025年,公司成功中标沙特Rumah2与Nairyah2燃气联合循环电站项目相关订单,订单总额超5亿元,标志着公司在国际高端电力装备市场实现重大突破。该项目执行周期长、履约标准严苛,设备生产、物流交付及全过程履约保障等环节对资金存在持续刚性需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高质量交付,维护公司国际市场声誉及客户合作关系,需将相关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履约投入。

3、受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特别是主要原材料铝价持续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叠加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外部经营环境不确定性,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压力。为有效应对上述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运营,需留存相应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需足额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确保核心业务平稳开展,维护公司整体经营安全与持续经营能力。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长远发展需要,为更好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规范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后续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表决提供便利,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合规。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聚焦主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紧抓市场机遇,优化订单结构,扩大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

2、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合理统筹使用留存利润及各类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3、加快技术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与技术改造投入,推进智能化制造转型升级,夯实长期发展基础。

4、严格执行回报规划,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在经营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允许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适时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公告中涉及的业务发展规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6-01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0,734,536.05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501,807.59元。

(二)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4,094.05元。

(三)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28,829.06元。

(四)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0,502.24元。

(五)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16,961.23元。

(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0,734,536.05元,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6-01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6-01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

(一)2025年董事、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依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分配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2025年度企业经营者年薪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公司所披露的薪酬、津贴标准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均按照规定进行支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薪酬金额经本次会议批准后于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业绩,维护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市场化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 2026 年12月31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薪酬标准

①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参照总经理的薪酬政策和标准执行。

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是结合公司历史薪酬水平、市场行业标准,并根据所在行业及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等经营指标,设置差异化的档次标准来确定,并根据每年经营业绩动态调整。

③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按年薪标准的4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总经理基本年薪的0.9倍确定;总经理绩效年薪标准按不低于年薪标准的60%确定,实际绩效年薪以绩效年薪标准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④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的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合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分配系数,在总经理绩效薪酬的0.6倍至0.9倍之间确定,最高与最低薪酬系数差距不低于0.1。

⑤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⑥董事会与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合同。

5、其他规定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发放。

②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实施程序

本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