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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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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03 公司简称:盛洋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通信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等公司优势业务领域的发展主脉络,依托区位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整合供应链的上下游资源,努力成为通信领域知名的供应商。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射频电缆行业、显示器件行业、卫星通信终端、组件及解决方案行业、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行业。

(一)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行业

1.基本情况

射频电缆产业是我国经济建设重要的配套产业,应用较为广泛,公司射频电缆产品所处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特点:

周期性:公司射频电缆是通信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其行业周期性特征正在向技术驱动的高成长周期转变。虽然行业与宏观经济具备高度相关性,但在5G-A(5.5G)的深化覆盖、6G前期研发的启动以及智能网联设备快速增长的驱动下,行业展现出明显的抗周期性与成长韧性。

地域性:我国射频电缆行业企业的区域性分布进一步强化,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省份的产业集群效应愈发显著。上述地区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射频电缆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因此射频电缆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季节性:车载高速传输、数据中心和广播电视接入网是公司射频电缆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国内外运营商通常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投资和采购计划,第二季度开始实施,导致一季度销售额较低。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和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高速铜缆市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尤其在数据中心、汽车电子化、工业自动化、智慧城市等关键场景中,对高性能、高可靠性数据线缆的需求尤为迫切。为应对不断增长的高速数据传输需求,数据线缆正加速向更高速率、更大带宽的方向演进,同时呈现出小型化、高密度、低延迟和强抗干扰的发展趋势。

高速铜缆凭借其低成本、高带宽、低功耗等优势,已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智能汽车、通信设备、高端医疗设备、工业机器人和高端消费电子等关键领域。在数据中心中,高速铜缆主要用于服务器、存储设备与交换机之间的短距高速互联;在智能汽车领域,支撑ADAS、智能座舱等系统中摄像头、雷达与域控制器之间的实时数据通信?;在通信领域,为5G基站、核心网及企业级网络提供高密度、低延迟的物理连接;在高端医疗设备中,高速铜缆被用于医学影像系统(如MRI、CT)、手术机器人和远程诊疗设备,确保海量图像数据的实时、无损传输;在工业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中,则用于多轴协同控制、机器视觉反馈和边缘计算单元间的高速通信,满足严苛环境下的可靠性与时序精度要求。在高端消费电子场景中,则用于超高清视频传输、VR/AR设备及高速接口等应用。

据行业预测,2026年全球高速通信电缆市场规模将稳步扩张,其中高速铜缆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2亿美元,6类及以上数据线缆占比进一步提升至65%以上,国内高速铜缆产业规模将突破120亿元,2026-2029年年复合增长率维持在26%以上。车载高速线缆行业持续保持爆发式增长,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向域控制、中央计算演进,L2+及以上自动驾驶车型渗透率提升,10Gbps以上车载以太网需求激增,带动车载高速线缆需求快速释放,成为高速铜缆领域增长最快的细分赛道。竞争格局上,海外企业仍占据高端市场主导地位,但国内头部企业已实现批量供货,与主流新能源车企达成深度合作,依托成本、供应链响应速度及定制化优势,逐步推动高端产品国产化替代,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综上,受益于AI算力、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升级与政策红利,6类及以上数据线缆依托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实现高速增长,车载高速线缆凭借汽车智能化浪潮持续放量。当前两大细分领域均面临高端核心元器件依赖进口的挑战,但国产化替代进程持续加速,未来聚焦高端细分领域、具备核心技术优势与精密制造能力的企业,将持续抢占市场份额,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3.公司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专业射频电缆制造企业,产品品质要求高于国内行业标准。主要参照国际大型通信电缆生产企业标准和国际先进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拥有包括内外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具备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流程自主可控能力。凭借在长期发展中积淀的品质管理优势、工艺技术优势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公司作为百通、TFC等国际知名企业国内的主要合作伙伴,以及Commscope、DISH、GeneralCable、Southwire等全球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的地位依然稳固。在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国内市场,紧抓AI算力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等国家战略机遇,加快推动高品质射频电缆及高速数据线缆与国内数据中心运营商及汽车Tier1供应商等的合作,逐步提升在国内高端线缆市场的品牌影响力与份额,实现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高速数据线缆业务,聚焦数据中心、智能网联汽车等高增长领域,已与多家下游应用领域的头部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不仅丰富了公司产品体系,提升了在高性能传输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也有效增强了公司的经营韧性与盈利水平。

(二)显示器件行业

1.基本情况

子公司虬晟光电主要从事小尺寸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包括基于LE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和基于VF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小尺寸显示器件属于电子元器件,并不能直接作为消费品,行业内企业均需要按照家电制造商等客户要求为其订制产品,以便于同各种款式的家电等消费品相配套。其生产销售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如下:

周期性:每一款小尺寸显示器件均配套于相应款式的下游产品,比如某款洗衣机。而下游产品大多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因此,行业中的产品也有相应的生命周期。

区域性:小尺寸显示器件没有销售半径的限制或其他区域壁垒,因此行业没有区域性。

季节性:部分下游行业的生产有季节性,比如空调,但由于各下游行业的季节性并非完全正相关,从而使得作为其上游行业的小尺寸显示器件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小尺寸显示器件作为家用电器的重要部件,技术更新换代快,能耗低,环境污染少,并作为“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部件”的内容之一,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将补贴范围从2024年的8类家电产品扩大至12类,新增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小家电产品。2025年上半年政策刺激效果显著,家电市场迎来快速增长期;但下半年增速逐渐放缓。

以旧换新政策加速了小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为小家电企业带来了市场机遇,从而间接带动小家电LED显示器件的需求增长。行业内竞争格局相对集中,定制化、高可靠性、低功耗成为核心竞争力,头部企业凭借客户资源、技术积累和规模化优势形成较强壁垒,整体行业呈现稳健发展、结构升级的态势。

3.公司显示器件产品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子公司虬晟光电已拥有多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其产品和技术相继通过了惠而浦、LG、三星、三菱、博世西门子等世界著名行业巨头的测试,产品已经达到世界领先家电企业的技术要求。

目前,虬晟光电已经成为国际家电行业巨头三星、惠而浦、松下、LG、三菱等以及国内行业知名企业海尔、美的、格力等品牌企业的长期供应商。作为国内家电行业小尺寸电子显示屏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虬晟光电在细分行业内占据重要市场地位。

(三)卫星通信终端行业

1.基本情况

公司重点布局卫星通信终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括海外卫星互联网终端及解决方案、船载卫星通信终端、北斗车载终端、5G卫星电视终端等,同步配套生产卫星通信终端核心配套组件、部件。其生产销售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如下:

周期性:卫星通信终端行业发展与国家航天产业规划、低轨卫星星座建设周期、下游行业信息化投资周期高度绑定。国内卫星互联网产业以国家规划为核心导向,星座组网、终端配套均遵循五年规划、年度发射计划的周期节奏,因此行业产品具备与卫星星座建设进度匹配的周期性特征。近年来随着国内外低轨卫星互联网进入规模化组网阶段,星座发射节奏持续加快,终端产品迭代与配套周期相应缩短,行业整体进入高速增长周期,周期性波动显著弱化。

区域性、季节性:卫星通信终端不受地域及季节影响,因此没有区域性、季节性。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全球卫星通信产业体量平稳增长,以卫星互联网为核心的数据服务已成为驱动增长的主要引擎。全球视角下,面对低轨星座的颠覆性竞争,传统运营商通过横向整合扩大规模、巩固市场地位,SES正式收购Intelsat,行业形成“新四大”运营商:SpaceX公司、SES-Intelsat、Eutelsat-OneWeb和Viasat-Inmarsat。其中,以SpaceX为代表的“规模型玩家”,通过大规模星座部署、供应链垂直整合和低成本等优势稳居行业龙头地位;后三家传统运营商围绕政府、企业和特定垂直领域市场,实行多轨道策略,通过高可靠性网络、行业经验与高附加值服务稳固细分市场。全球卫星通信产业的热点集中体现在应用领域深化、商业模式创新和大规模整合三个维度,推动产业从网络能力建设向价值运营服务阶段加速演进。传统卫星运营商通过减少重复投资、整合全球客户资源与频谱资产,向提供多轨道、端到端的服务解决方案转型,新型卫星服务正从技术验证快速迈向规模化商业落地。

我国卫星通信终端行业也进入高速发展期,是国家“新基建”战略中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航天航空产业范畴,报告期内持续获得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多项产业政策的强力扶持。

2025年1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将应急通信设备、卫星通信终端纳入重点更新范畴,明确支持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偏远地区基层单位配置升级卫星通信终端,直接带动行业需求扩容。

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有序推动卫星通信业务开放,促进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商业航天创新活力,培育打造新质生产力,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2025年11月,国家航天局印发《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一2027年)》,进一步明确支持卫星通信、低轨星座等关键领域技术攻关与产业化落地,加快推进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同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联合印发《卫星无线电频率和空间电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卫星通信终端的型号核准、频率使用管理体系,规范了行业发展秩序,为国内卫星通信终端的规模化应用奠定了合规基础。

在低轨卫星星座规模化部署、国家空天地一体化网络建设推进以及政策体系持续强化的共同驱动下,市场规模扩大、技术迭代加速、应用场景深度拓展。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进入密集发射期,高轨与低轨卫星系统协同推进,高轨领域通信能力持续增强,低轨卫星互联网组网建设全面提速。多地相继出台商业航天政策,主要包括规模化星座组网与地面站网建设,差异化区域集群以及卫星数据在低空经济、应急、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场景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政策普遍设定产业规模目标,凸显出应用牵引、集群发展、资金精准支持的鲜明导向。

3.公司卫星通信终端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在卫星互联网终端、北斗车载终端及5G卫星电视终端等细分赛道形成差异化竞争力。全球市场上,公司依托子公司FTA,凭借其基于DVB-NIP技术布局国外卫星互联网终端业务,成为“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与SES、Eutelsat、CANAL+集团等达成合作,成功开拓欧洲、南美、非洲市场。国内市场中,公司卡位北斗车载终端、广电民生服务等细分赛道,与行业内部分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配套供应商,并成为中广融合直播卫星业务联合铺货试点及运营合作伙伴招募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目前,公司卫星通信终端业务正处于“技术验证期”向“商业化放量”的关键阶段。

(四)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行业

1.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在坚持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5G市场,推动通信基站铁塔设施业务。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如下:

周期性:5G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主要向通信行业提供,而通信行业往往受到政策因素影响,同时与经济发展周期有较大的相关性。而5G基础设施建成并与运营商签署商务合同后,后续租赁及运营服务相对稳定,不具有周期性。

区域性、季节性: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不受地域及季节影响,因此没有区域性、季节性。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我国5G基站建设行业步入“量质并重、场景深耕”的新阶段。截至年底,全国累计建成5G基站483.8万座,实现乡镇100%覆盖、行政村95%覆盖,千兆城市覆盖全国三分之二地市,并在330余个城市规模部署5G-A(5G-Advanced)网络,为低空通信、万兆园区等创新应用奠定物理基础。

国家层面,《5G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深化实施,工信部2025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聚焦5G流量提升、连接规模、应用创新等五大维度,推动5G规模化应用。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按需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加速算力与行业融合应用,并深化5G+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与规模化应用”,设定到2028年形成20项标准、50个领军品牌、100个创新发展高地的目标体系,为5G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供政策指引。地方层面,北京、浙江等地出台专项政策,形成“国家统筹+区域协同”的政策合力。“十五五”规划将5G纳入“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核心任务,为行业提供中长期制度保障。

5G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模式创新,“以租代建”等新型商业模式兴起,社会资本通过建设-租赁-运维全周期服务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3.公司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的通信铁塔行业呈现中国铁塔一家独大的局面,而民营铁塔企业作为市场重要补充,起到了解决疑难站址的建设和运营问题的作用,相对中国铁塔规模较小。通信铁塔作为5G产业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除中国铁塔公司外,其他服务商目前尚处于同一起跑线。

公司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5G通信基站1200余座,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公司融资能力、 管理能力强,随着市场拓展和5G基础设施持续的建设,通过聚焦细分领域,拓展业务场景,相关业务将实现稳定发展。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显示器件、卫星通信终端以及5G基站等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1.多种射频电缆业务。该类业务是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发展的核心主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高速线缆,车载以太网线缆,数据线缆,75欧姆、50欧姆同轴电缆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少数具备百兆、万兆车载以太网线缆、高性能数据线缆和高品质75欧姆同轴电缆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并与国际知名企业如百通、TFC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是Commscope、DISH、GeneralCable、Southwire等国际大型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

2.显示器件业务。子公司虬晟光电主要从事小尺寸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基于LE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和基于VF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空调、电冰箱、音响、机顶盒、微波炉、时钟屏、影碟机、饮水机、消毒柜,少量用于仪器仪表、汽车空调、收款机、咖啡机等设备。

3.卫星通信终端、组件及解决方案业务。该类业务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多轨位卫星通信终端及组件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包括海事卫星通信终端、北斗车载终端、5G卫星电视终端等业务领域。子公司FTA主要从事卫星互联网终端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主要产品为基于DVB-NIP技术的Q-Stream平台、卫星互联网终端以及终端组件等。

4.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为运营商提供5G基站所需的通信铁塔租赁及运维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射频电缆、显示器件、卫星通信终端等生产制造类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①机构设置:公司设有采购部门,专门负责原材料和辅料的采购。公司通过了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按照该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及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公司根据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对于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供应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②供应商的选择: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对其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每年年底对其重新进行评价。公司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并在具体执行采购计划时,综合考察合格供应商样品检测结果、产品报价、历史供货记录等资料,选定具体采购对象,确保采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③采购协议: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在采购实际发生时,双方再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④原材料采购检验:公司制定了《采购产品检验规程》,由质量部门遵照执行。对不同的原材料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原材料到厂后,先由进货检验员检验,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被单独标识并隔离,退还给供应商,同时开出“来料异常联系单”。

⑤原材料采购方式: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针对客户临时性订单、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等因素,辅以“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确保所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公司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或整体销售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需求计划,按权限审批通过后交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人员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落实物资的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通常采用两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同时价格谈判的方式,以保证采购价格和质量。

⑥原材料采购的定价政策: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原材料。 其中射频电缆,针对铜杆、铝箔等贵金属原料,公司依照采购时有色金属网、沪铜网等市场铜、铝的市场价格,加上以供应商原料加工成本、难易程度所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新产品与已有产品采用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①新产品生产模式:为不影响公司已有产品正常生产,公司对新产品的开发、试制设置了专用生产线,由技术部门制定工艺方案并设计工具、模具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试制。当新产品的所有技术指标达到客户要求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同时及时修改和完善工艺技术。在这整个新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新产品与已有产品完全分离,不会影响已有产品生产进度与质量监控。

②已有产品生产模式:公司对已有产品主要采用常规的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公司设立专门的生产部门实施生产,市场部门、采购部门、质量部门等部门则负责为生产过程提供相关支持工作。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单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设备、人员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需求预期和历史销售经验,对部分常规产品如高频头产品进行提前生产备货。

(3)销售模式

①射频电缆产品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射频电缆等通信类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对于出口业务,公司直接向各国或地区品牌服务商提供包括设计、制造、包装在内的全方位的制造服务,产品直接面向各品牌服务商销售,依据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对于部分境内销售的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则主要直接面向最终客户进行销售。

②显示器件产品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专门的市场部门进行显示器件业务的销售,公司的小尺寸显示器件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采用经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经销商之间均为买断式销售,收入确认与直销模式下相同。

③卫星通信终端、组件及解决方案产品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项目驱动+定制化交付”的B2B模式。海外卫星互联网终端以大客户项目直销为主,国内市场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海事、应急通信、北斗等垂直领域客户,通过参与试点项目、技术验证和产品适配,推动终端产品进入客户采购体系。对于卫星高频头(LNB)、天线组件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向国内外卫星运营商、内容提供商批量供货。

2.5G 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设有通信服务事业部,专门负责通信业务板块的管理和运营。公司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其中通信基站业务是“以租代建”的模式进行展开,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针对性投资建设,再以租赁运营的形式与客户达成合作,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公司根据运营商的基站规划和覆盖需求,按需进行现场查勘、用地协调,将初步拟定的建设方案报运营商处确认,签订相关建设确认需求单(如有)。

(2)公司对拟建方案进行评估立项,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展开地勘、设计、土建、采购、市电、配套等建设环节,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并交付运营商开通使用。

(3)根据最终建设完成的塔型和配套类型,按测算标准同运营商签署基站《综合服务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票及收款动作。

(4)公司负责基站运营过程中的巡检、维护及维修,保障通信资产平稳运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1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0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36.85%,主要系:(1)本期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射频电缆类产品业务增长,销售订单增加所致;(2)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69.43万元,经测试,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8.9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47.52%,主要系:(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2)本期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减少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二)风控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70,480.79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01,633.2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到行业现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至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至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24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2025年度,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总额人民币45,886.48万元,其中包含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2,474.60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项目资金总额人民币1,108.08万元,其中包含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35.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结项项目销户后转出节余募集资金969.47万元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和待支付项目尾款转出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将于2024年1月7日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将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计结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2,509.61万元,其中2025年度为人民币35.01万元。前述项目尚有未结算项目尾款预计人民币111.88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由于采购设备及系统的市场价格下降,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定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方,公司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节余款项与待支付项目尾款一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情况,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7,611.3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71.25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111.88万元。

2.2023年12月28日及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行业政策、建设需求、站点类型等而进行的铁塔站型调整,实施成本因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提升而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后,待支付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36,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6,087.4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444.81万元,项目款项已结算完毕,本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5年8月8日完成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钢材价格上涨、物流运输不畅等因素影响,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延长,影响整体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拟建设的通信铁塔已完成实施,相关设备设施已调试到位,项目款项已结算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洋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盛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2,509.61万元,其中2025年度为人民币35.01万元;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下转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