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9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曹伟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做如下调整:
1、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内容;
2、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3、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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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于2025年发布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工作,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和“2026年度行动方案主要举措”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业发展
公司坚守 “共创幸福精彩的生命体验”的企业愿景,秉承“用科技捍卫健康”企业使命,加快培植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公司坚定践行“内生+外延”双轮驱动战略,聚焦儿科、呼吸与消化系统等核心领域,适时开拓新的产品领域,前瞻性布局创新靶点,在优势领域和疾病中打造防治组合解决方案。公司深化中药与化药双支柱布局,通过战略合作、技术引进及投资孵化等多元路径,加快新产品上市步伐,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构建创新增长动能,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实施了一系列变革创新举措,公司业务运行稳定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1,864.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785.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6,125.70 万元。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 132,570.19 万元,持续优化项目管理体系,实现研发质量和速度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着力打造具备未来属性的核心竞争力,发力产品合作引进,积极实施创新研发及技术平台搭建工作,快速推进“安全、规范、质量、成本”领先的精益化制造模式,大力培植人才获取与协同管理能力,提前布局中长期增长点,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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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于 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4,700股,使用资金总额25,000,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将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立足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关管理
公司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已连续5年获评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级。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9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2025年,公司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文字互动”“可视化财报”等形式,拉近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将公司经营成果和发展成效更加形象、生动地传达给市场,并积极参与特定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致力于打造开放、透明、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
2026年,公司计划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举行不少于3场业绩说明会,适时安排公司高管参与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公司将继续通过公司网站专栏、上证e互动平台、股东会、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及接待投资者来访等多种途径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及时、准确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发展信息。通过现场和线上交流,与投资者建立更加透明、紧密的沟通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发展定位,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深化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建立,并不断完善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具体要求,已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2026年,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循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巩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成果,持续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持续优化《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体系,健全内控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保障公司持续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
五、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2025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督促上述相关方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及案例分享,不断提升相关人员自律意识,切实强化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2025年,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由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2025 年中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债券业务培训》《湖北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多场培训。此外,公司陆续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一定约束效果,同时充分激发 “关键少数”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6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官方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确保规范履职。二是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董事、高管的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并建立止付追索等机制,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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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3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济川有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投资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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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3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交由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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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3.85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3.8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5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3.85万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85万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工作。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19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7月24日办结。
7、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工作。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 年 11 月 20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 年 11 月 28 日办结。
8、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 年8 月14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 年 8月 19 日办结。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8月11日办结。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8月11 日办结。
11、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 11月26 日办结。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85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5万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约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由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其相应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一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5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二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5.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33.85万股,变更为921,323,760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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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本为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
注2: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事项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后认为: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鉴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我们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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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51,772,031.38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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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中包含,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1,187.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8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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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80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万元;本公司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8月已注销,截至注销日该账户包含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减免的发行费用合计41.51万元。项目节余及利息已经转入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115926029300428638)。
注2:2022年8月公司注销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15926029300519670、1115926029300520536)。
注3:上述账户余额不含现金管理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9,374.7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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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五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6)项目六中的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主要用于布瓦西坦、罗沙司他、马来酸二甲茚定等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7)项目七中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主要进行创新化学药、创新中成药、改良型创新药的研发,投资内容包括新产品临床前及临床、中试生产、申请上市等阶段的研发相关投入等。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逐笔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济川有限尚有51,92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济川医学尚有1,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本年度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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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在拟支付“产品研发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当天,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财务部按照核算的募投项目使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费用金额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募集资金账户按照实际核算金额打款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再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统一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年度涉及延期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因整体工作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此外,随着企业数智化技术发展,为更好地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2024年公司进行IT架构的整体规划调整,项目需要根据新的规划适配调整,进行分步实施,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滞后,项目投资进度放缓,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
由于“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募投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该项目立项以来,受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呈现了较大的波动,行业不确定性增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在此期间,公司不断通过增加设备、工艺改造、优化与其他产品共用产能等方式,在低强度投入的基础上,提高了原有中药提取车间的产能,目前能较好地满足该产品的浸膏需求。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产能发展规划等,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巨额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将“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及三拗片的市场销售情况择机推进相关产品干浸膏、流浸膏产能扩大项目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
由于“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募投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该项目立项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呈现了较大的波动。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此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严格落实生产规范及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紧作业,优化排产、执行员工轮岗、错峰休假的生产计划,确保最大限度释放产能,并通过不断增加设备、工艺改造、优化与其他产品共用产能等方式,在低强度投入的基础上,提高了原有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产能,目前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能较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的建筑主体建设内容已完成,并于2024年3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所属固体六车间已竣工投产,并于2025年2月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该项目预计新增产能3.6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能较好应对未来3年的市场增长需求。后续,公司将根据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市场销售情况择机推进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新建产能项目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多年临床使用情况表明其疗效显著,安全性高,但此药口感欠佳,为提高儿童用药依从性,济川有限决定对该药剂型进行改良,并于2023年11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小儿豉翘清热糖浆《药品注册证书》。公司已根据经营策略制定了小儿豉翘清热糖浆投入生产及上市销售的相关规划,预计小儿豉翘清热糖浆的上市将会对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销售产生一定的替代。综上,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巨额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经过审慎论证与评估,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研发产品包括JC002B、JX004P、JX013P、JC003B、JX009P和JCZ058,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产品规划等因素,对具体研发产品做适当调整。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新产品研发项目
结合项目研发实际进展、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公司审慎评估论证,本次终止新产品研发项目的3项子项目。其中 JX004P 项目所属细分领域市场空间有限,项目研发推进进度不及立项初期预期,综合商业化价值逐步弱化;JX013P 项目在阶段性研发评测中,核心药效指标未达到预设研发目标,继续推进后续开发将面临较高的失败风险;JX009P 项目技术研发进度持续滞后于原定计划,同时同类产品竞争格局持续加剧,市场空间和商业价值收窄。为统筹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率,聚焦优质研发项目布局,公司综合研判后决定终止上述3项子项目的实施。该3项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4,137.60万元(以上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调整子项目的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投入新的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五)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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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7.2 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 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注5: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
注6: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2025年2月取得GMP认证。
注7: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建设完工,2024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待取得 GMP 认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3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济川药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 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六)信息披露
(下转3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