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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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公司业务不涉及科技伦理议题和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已在报告上交所索引中说明。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63,333,345.94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293,074,104.17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25,230.82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9,117,191.95元,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08,851.31元。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三)公司当年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的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当年度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股利。(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审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者现金支出计划,且公司已经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1)2025年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合并口径)。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本次仲裁案件金额为1,485,402.62元;近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42个,涉案总金额为551,725,895.42元(含本次仲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披露的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或裁决,且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孙公司青岛卫蓝之旅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卫蓝”)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6年3月18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近日受理该案件。本次仲裁案件的申请人为青岛卫蓝,申请人代理人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被申请人为河南北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新能源”),暂无被申请人代理人信息。
二、本次仲裁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
青岛卫蓝与北方新能源于2018年签署《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销售车辆已经预先扣减了国家补贴款,北方新能源需配合青岛卫蓝申领补贴;对销售给非个人用户的车辆,如上牌之后的行驶里程未达补贴申领要求,北方新能源需支付资金占用费。北方新能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国家补贴款项和资金占用费。
(二)仲裁请求
1、赔偿国家补贴损失935,000元;
2、支付资金占用费453,600元;
3、支付逾期利息损失共计37,202.62元(暂估);
4、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
因本案件目前处在受理阶段,尚无答辩、反诉或反请求的情况。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共42个,涉案总金额为551,725,895.42元(未考虑违约金、保全手续费、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近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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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及仲裁)
1、质保索赔纠纷(案件1、5):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因供应商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和中普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索赔款,分别提起诉讼,金额分别为13,184,338.74元、10,802,289.75元。
2、补贴损失纠纷(案件2、3、4、6):青岛卫蓝因经销商寰球时代汽车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北京易捷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国润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宁波茉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补贴申领协助义务,导致国家及地方补贴损失,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及利息,金额分别为38,449,338.20元、28,006,347.36元、11,133,171.62元、297,942,772.28元。
3、债权代位权纠纷(案件7):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营销”)对北京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慧”)享有到期债权,合计84,534,473.01元(含车款、逾期还款赔偿金等)。北京智慧对厦门鑫湖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湖埃安”)享有到期债权,合同价款为34,170,000.00元。因北京智慧怠于行使其对厦门鑫湖埃安的到期债权,已严重影响新能源营销债权的实现,新能源营销依据代位权规定,直接起诉厦门鑫湖埃安,要求其支付车款及违约金等共计44,736,342.92元。
4、模具返还及生产延误损失纠纷(案件8、9):北汽新能源因供应商青岛泰和兴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拒不返还模具,以及常熟泰山友荻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未按订单要求送货导致生产延误,分别提起诉讼,金额分别为21,383,370.24元、34,965,265.63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莎女士为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经理宋军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含转回)资产减值准备76,578.98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8)。
关联董事刘观桥、顾鑫、宋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确定其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建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成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静)》。
本议案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听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刘观桥、宋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听取。
关联董事刘观桥、宋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