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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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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7版)

段辉:男,汉族,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北京庄胜集团审计部审计主任;中国银行软件中心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现任央广视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3.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领取董事津贴2.4万元/年,并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职责、贡献、任职要求以及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担任管理职务者,领取董事津贴2.4万元/年;

(3)公司境内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公司境外独立董事津贴为25万元/年。

4.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由5名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进行表决,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晶泉、李俊诚、杨嘉林、赵立克回避表决,以4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相关薪酬与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职责、贡献、任职要求以及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发放办法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6-02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根据公司预算测算的阶段性最大时点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并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将通过聚焦主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规范治理、重视股东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压实关键少数责任、跟进控股股东增持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促进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现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低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5.84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3月31日,低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6.4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决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提质增效

公司将围绕“稳煤炭、强煤化、拓海外”战略布局,聚焦“抓可为、增效益”主线,着力构建资产规模大而优、人员结构少而精、盈利能力强而稳的现代化能源企业。煤炭板块以稳生产、控成本、筑牢效益为基本盘,优化生产布局,提升采掘效率,加强灾害治理与煤质管控,同时抓增量、拓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煤化工板块通过强化生产管控、推进节能技改与智能化建设、加强项目统筹,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科技赋能支撑

围绕国家智能化改造、清洁高效利用、智慧矿山及工业互联网建设要求,聚焦煤炭与煤化工两大领域技术攻坚。将科技创新作为转型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快推进数智化平台建设,打造集成化运营“智慧大脑”。煤炭领域方面,推进大型煤矿智能化采掘及少人、无人化开采,着力突破深部开采灾害耦合治理、智能监控预警、高效开采等关键技术,确保智能化建设达标;依托国家级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产运销储各环节的数据链路,提升全链条协同效率。煤化工领域方面,重点开展煤基新材料、高端化学品及清洁转化技术攻关,加快合成气制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向绿色低碳、高端多元方向转型。

(三)规范治理,夯实制度保障基础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全面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聚焦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同业竞争等公司治理关键环节,健全内控体系,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增强诚信经营水平。同时,切实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

(四)重视回报,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自1997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和送股金额达到352.64亿元。2026年,公司将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综合考虑业绩状况、未来战略、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研发及其他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深化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回应投资者问询与诉求。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加强舆情信息收集与研判,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六)规范披露,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力求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适度增加主动自愿性信息披露,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精准度。

(七)健全ESG体系,促进品牌形象提升

公司将持续完善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加大标准化数据披露力度,不断提升ESG评级水平,推动品牌形象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协同提升。

(八)强化“关键少数”管理,夯实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持续强化责任传导与激励约束,切实筑牢公司治理的“责任防线”。

在提升履职能力方面,公司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法律法规、自律指引和监管动态,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风险高发领域开展定期排查,防范相关风险。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交易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市场动态,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规范运作意识。

在完善激励约束方面,公司已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实现薪酬变动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强化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机制。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助推公司战略目标有效落地。

(九)加强人才储备,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值管理理论与实践学习,打造熟悉资本市场运行规则、精通上市公司业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大培训资源投入,组织开展市值管理、资本运作、证券合规等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十)跟进控股股东增持,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伊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0.4亿美元、不超过0.8亿美元。2026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承诺完成增持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进行相关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并按监管要求定期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五、风险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6-01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需不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或融资,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2026年度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77.06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21.06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均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18.7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18.76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4.65亿元的65.77%和65.7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6-0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在商业承兑汇票流转过程中,为了降低财务费用,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商业信用,公司决定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持票人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4亿元。该担保行为仅发生在开展票据融资业务时,为融资票据到期兑付提供担保,不对持票人自身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均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18.7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18.76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4.65亿元的65.77%和65.7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08,707,658.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29,267,7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58,535,56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858,535,564.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5.2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成立日期:198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221,574.80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3,868.63万元

采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中审众环审计费用共计3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协商确定,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业绩、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物资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装备公司”)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3,625.80万元、10,016.29万元。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综合考虑资产使用状态、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更新等多重因素,秉持审慎性原则,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煤制油公司、石化装备公司相关资产开展专项评估工作。经评估测算,煤制油公司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117,380.58万元,剔除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影响后,对其余相应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560.9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分别计提减值损失40.79万元、7,463.58万元、56.53万元);石化装备公司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11,740.50万元,剔除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影响后,对其余相应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57.13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分别计提减值损失85.48万元、971.6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煤化工板块各公司年末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测算库存商品是否出现减值。根据测算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6万元(煤制油公司967.08万元,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2.9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18.09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承担ESG相关事项的监督与决策职责,立足公司运营实际和利益相关方关切,系统识别并评估ESG领域的风险与机遇,明确可持续发展重点方向;定期审视ESG政策执行、战略举措、目标进展及绩效成果,并对ESG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3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伊泰能源供应链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内蒙古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3月实际发生担保44,595.18万元,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11.5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7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9)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20)。

二、公司2026年3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6年3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101.47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1.56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9)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20)。

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18.7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18.76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4.65亿元的65.77%和65.7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