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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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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深化“AI、协作、国际化”核心战略布局,稳步推进AI全场景服务能力落地,经营业绩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3亿元,同比增长23.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5亿元,同比增长444.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1.71亿元,同比增长456.91%。经调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公司对经调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定义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1)股份支付费用、(2)基金相关投资收益,以及(3)上述调整事项对应的所得税影响后的金额。)为5.80亿元,同比增长32.17%。

本期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部分对外投资基金项目产生大额投资收益贡献显著。鉴于基金被投企业估值易受宏观环境、行业周期、企业经营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未来季度相关投资收益出现较大波动乃至单季亏损的可能,进而对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WPS个人业务实现收入9.75亿元,同比增长13.80%。公司持续推进AI产品迭代升级,深化海内外市场精细化运营,AI功能的持续完善有效带动WPS AI月活、用户付费转化率及客单价同步提升,支撑该业务收入稳健增长。截至2026年3月31日,WPS Office全球月度活跃设备数为6.72亿,同比增长3.97%;其中PC版月度活跃设备数3.28亿,同比增长9.08%;受报告期内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滑影响,移动版月度活跃设备数3.44亿,同比减少0.47%。

WPS 365业务实现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60.79%。公司持续迭代AI与协作产品能力,民营企业与地方国企客户的覆盖广度与深度稳步提升,规模性客户订单量持续增加,成长动能不断增强,推动该业务收入实现高速增长。

WPS软件业务实现收入3.47亿元,同比增长32.24%。党政信创采购需求持续释放,相关收入同比高增;公司政务AI产品持续迭代升级,目前已在党政机关有序落地推广,为客户数智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带动该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双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双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双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本摘要中的词语简称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其他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3年6月6日,公司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点公司股本总额的0.17%。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19.9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点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4年5月29日,公司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9.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点公司股本总额的0.17%。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1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点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29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5年6月4日,公司向19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9.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点公司股本总额的0.60%。2025年12月29日,公司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66.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点公司股本总额的0.14%。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337.2121万股的0.2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拟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7.7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7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拟向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2.21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2.2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为1.61%,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核实确定。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65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6.04%。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

(3)技术骨干。

依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将上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为两类进行差异化设置,第一类激励对象共27人,第二类激励对象共338人。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激励对象进行适当调整。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及港澳台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在的行业为软件行业,对高科技人才的依赖度高,拟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外籍及港澳台员工在研发、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公司核心的高科技人才,属于公司重点激励的范围。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人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标准确定。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12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的0.1%。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以较前者为准)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薪酬委员会核实。

五、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125.58元/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不得低于125.58元/股。

(二)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51.16元/股的50%,为125.58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44.10元/股的50%,为122.05元/股。

(三)定价依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权激励文化的连续性、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激励对象的角色和职责、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激励约束机制和人才保障,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另外,人才是软件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保障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是稳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径。本次激励对象属于具备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需要长期且有效的激励政策配合用以吸引并留住人才。且实施股权激励是对员工现有薪酬的有效补充,激励对象未来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发展。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不低于125.58元/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员工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较后者为准)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并失效。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下列期间内不得授予相关权益:

1.公司在得悉内幕消息后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直至有关消息公布后之交易日为止(包括该日)。尤其是不得在以下较早日期之前一个月内授出相关权益:

(1)董事会为通过公司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举行的会议日期;及

(2)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公布年度或半年度业绩的限期,或公布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限期。有关的限制截至公布业绩当日结束。公司延迟公布业绩的期间亦不得授出任何权益。

2.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1)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前述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应不少于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7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七、获授权益、解除限售或行权的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上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上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1、“海外业务收入”指公司以美元记海外非广告业务收入;

2、上述考核指标以公司当年度公开披露的报告为计算依据。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3)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7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根据上述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期间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部分达标、未达标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八、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的,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外,必须提交股东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下转3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