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9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至5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3353@hnhs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6:00-17: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忠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
公司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文婧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至5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3353@hnhs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31-89708656
邮箱:603353@hnhs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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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即公司2026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回避议案2的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持有公司股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人回避议案7的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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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部门: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三楼。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文婧、舒来
电话:0731-89708656
传真:0731-85285151
邮箱:603353@hnhsjt.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邮编:410016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仍在执行中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4,500万元;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金额为1,421.84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委托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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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性。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测试与估计,并确认损失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年度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131.2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1,044,785.8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029,654.64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5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离职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04元/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0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五)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1日。
(六)2024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手续办理,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297.6万股,授予价格9.44元/股,授予人数96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
(七)2025年2月28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时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6日以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339,400元。
(九)2025年5月17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十)2025年7月14日,公司完成对9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488,000股,回购价格为9.2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2025年12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年12月30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71,90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90,600元。
(十二)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时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并调整价格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2023年成品油销售总量为基数,2025年成品油销售总量增长率不低于25%;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成品油销售总量为348,930.93吨,较2023年同比减少10.51%;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21,616,268.38元。因此,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9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3,000股;此外,本次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公司15,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56%。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说明
1、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以2024年6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4年7月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54元/股调整为9.44元/股。
2、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以2025年2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5年2月28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3、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以2025年6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5年6月6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按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339,400元。
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以2025年12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5年12月30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按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71,906,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90,600元。
5、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本次回购注销拟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完毕后实施。
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中,离职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04元/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0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按照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资金预计总额为13,451,520元加对应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部分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56%。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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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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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准确披露本次委托理财的目的,说明投资是否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是否合理等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资金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9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3,000股;此外,本次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公司15,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56%。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71,906,000股减少至170,418,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1,906,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70,418,000.00元。因此,公司拟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70,418,000.00元,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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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