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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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不断整合业内优质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相关资源,依靠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仓储堆存、境内运输、关务服务、单证服务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货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上述两类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一)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
1、服务内容
公司面向广大化工品生产企业、贸易商提供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客户下达委托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综合考虑港口政策、航线资源、货物特征后量身定制物流服务方案,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可视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可满足不同地区、类型的化工物流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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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从事跨境化工物流服务,自身并未拥有船舶等跨境运输工具,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海运服务。公司与合作紧密的大型船舶经营人及其一级代理采用签订框架协议+单票委托的模式,向承运人议价、订舱、装载并向其支付海运费。海运服务的采购定价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公司根据业务量及业务范围直接选取具有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船公司作为承运人,或通过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船务公司及货运代理公司选择具有船舶经营资质的船公司实际承运,提供国际海运服务最终的实际承运人均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以化工企业、贸易商等直接客户为主。公司采取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广大客户,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进行销售和服务。公司利用现有相关资源,由当地服务团队人员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对目标客户进行合理的分类,清晰、准确地识别出业务供需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合作关系的建立。公司自有的“运化工”平台打破了客户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空间隔离的限制,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均开放运价查询、订单跟踪等功能,同时可作为展示宣传窗口吸引潜在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
(3)盈利模式
公司提供的服务涵盖从发货人处提取货物至货物装运出港、最终到达收货人手中的全程服务,收取的费用为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
公司收取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是在公司基础服务成本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的金额作为定价。公司基础服务成本包括海运服务采购成本、仓储堆存成本、道路运输成本、港务关务成本等。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委托,综合考虑运输货品的数量、危险属性、操作复杂程度、运输路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加成定价。
(二)供应链贸易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主营业务的运营情况开展了供应链贸易服务,并根据经营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聚焦优势业务品类,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品类涵盖农药、农药原料中间体、制冷剂等精细化工品、二手车(含新能源汽车)出口销售等。
一方面,公司利用多年来在相关领域积累的仓储物流等资源优势,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购销需求,为有关客户提供代理采购等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同时依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仓储、物流等附加综合性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利用自身所拥有的全链条跨境综合物流服务优势,结合国家出口结构的调整,积极介入二手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等出口贸易领域,以购销加物流的综合服务方案来满足海外客户的多样化合作需求。公司开展该类业务除赚取贸易环节一定的购销差价外,还新增了跨境汽车物流综合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物流服务范围,形成出口业务与跨境物流业务的有效协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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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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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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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5 年8 月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5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同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经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4、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5年11月26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5、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12月05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先生、吴晋先生、陈吕军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6年4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含报告期内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培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吕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华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萍)》。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据此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相关章节。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5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6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务实高效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始终保持发展定力。公司总经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公司经营管理等职责。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存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在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具体实践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196.77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782.88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07.98万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9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06.9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4、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的讨论,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回避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5、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回避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睿博龙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方天津世纪润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沃联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9、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1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853,276.4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97,267,889.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25,831,352.59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5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总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实施现金分红金额为59,586,447.00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29,793,223.50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29,793,223.50元(含税)(预计)。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2,283,164股,成交总额为50,078,346.4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09,664,79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63%,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9,586,447.00元,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87,505,604.81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63.24%。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1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公司2022年4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30.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04.62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367.00万元,余额为人民币71,737.62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567.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70.18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048.1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5,645.35万元,本年度使用1,402.8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048.19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72.26万元(含利息收入),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170.1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69.1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实际发行费用较预估发行费用减少0.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5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永泰运(绍兴)仓储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6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规定,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与安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1月会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于2024年11月会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永泰运(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新能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公司及永泰运新能源会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永泰运新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7490500091022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94110078801400003510)、“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32006271013000583566、账户号:94070078801800004859、账户号:NRA332006271013000809791)、“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账户号:9403007880180000142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其进行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下转39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