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9版)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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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9:00-11:30,14:00-16:0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8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联系电话:029-68669091
电子邮箱:securities@xarlm.com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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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3.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95,7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4,035,867.24元。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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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原料药项目已终止,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不适用。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总会计师组织财务部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
3、投资期限
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最近12个月内(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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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金额。
2、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9名董事均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控风险、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即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3、审慎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谨慎操作,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6、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董事长的薪酬根据其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兼任高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4、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根据分管业务规模、经营责任、技术难度、管理复杂度及行业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属于浮动收入,根据所辖部门KPI完成情况、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情况,结合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贡献采用年终奖或其他合规形式发放。高管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其他规定
(1)公司高管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管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小伟、纪凯师回避表决;同时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4,963,27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3,844,43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459,994.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56,459,994.20(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323,12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5,783,123.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8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在当年度完成注销的股份回购(下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9,323,12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75,783,123.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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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2024年度回购注销总额包含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回购的于2024年度完成注销的股份金额。2025年度回购注销总额包含2024年度、2025年度回购的于2025年度完成注销的股份金额。
2、本表中的回购注销总额均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形成如下意见: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需要、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联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子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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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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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2、自上述担保额度审批完成之日起至今,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出光电子”)的担保余额为2,940万日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50万元。
3、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计算时需对外币进行汇率折算,以2026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日元对人民币4.2988元)进行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的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大荔海泰将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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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内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切实的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安排。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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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2、自前述担保额度审批完成之日起至今,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出光电子的担保余额为2,940万日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50万元。
3、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计算时需对外币进行汇率折算,以2026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日元对人民币4.2988元)进行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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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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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2、自上述担保额度审批完成之日起至今,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参股公司出光电子的担保余额为2,940万日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50万元。
3、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计算时需对外币进行汇率折算,以2026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日元对人民币4.2988元)进行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自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2024年下半年对出光电子进行股权投资以来,出光兴产株式会社(简称“出光兴产”)逐步将其在中国的大部分OLED材料业务转移至出光电子,出光电子逐步建立起独立的OLED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功能一体化体系。为满足日常运营和资产投资的需求,出光电子拟向由出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出光上海”)管理的出光集团资金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利率参考1周(7天)期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同时向出光上海申请不超过日币100,000万日元委托贷款,利率参考1年期的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IBOR)。借款申请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
注:出光集团资金池的管理人为出光上海,出光上海在指定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资金集中业务的账户,出光上海、出光电子及出光上海其他中国境内关联企业(统称“成员公司”)按照约定方式将闲置资金集中于出光上海资金池账户,即将闲置资金出借给出光上海,资金池内资金紧缺时,总部出光兴产也将注入资金支援;各成员公司有资金需求时出光上海再通过其资金池账户提供借款。
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相关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及其利息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出光电子各股东于2024年签署的《合资协议》中约定“若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需要额外的经营资金,则合资公司的各股东须按当时各自的股权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或为合资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出光电子的本次借款由出光兴产主导,资金来源于出光电子的股东出光上海及出光集团资金池,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20%的担保,符合《合资协议》的约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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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阅出光电子2026年4月14日的企业信用报告等相关资料,出光电子权属清晰,资信状况良好,借款余额为1.47亿日元,无担保、抵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未来公司将向出光上海出具保证函,主要保证内容如下:
1、主债权(担保金额):期限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的出光电子借款额度(人民币1.5亿元、日币10亿日元)的范围内向出光上海循环借款及其利息的总和。
2、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
3、保证范围:上述约定主债权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必要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的20%(含本数)范围内。
4、保证期限:上述约定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出光电子作为公司OLED板块的战略客户和参股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出光电子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出光电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借款的资金来源于其股东出光上海及出光集团资金池,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符合合资协议的约定,本质上不存在不公平、不对等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2、作为全球蓝光主体材料的领导者出光兴产在中国的生产基地,出光电子业务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出光电子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提供本次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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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2、自上述担保额度审批完成之日起至今,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参股公司出光电子的担保余额为2,940万日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50万元。
3、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计算时需对外币进行汇率折算,以2026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日元对人民币4.2988元)进行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实施主体: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海泰”)
● 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以及配套生产所需的供水、供电、暖通、精馏塔、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建设,预计整体建设周期为12个月。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786,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人民币151,750,132.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4,035,867.24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且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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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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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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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本次拟使用的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和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液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液晶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液晶项目可用剩余募集资金为6,264.48万元(账户余额为14,912.01万元,扣除液晶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647.53万元及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待划转的8,000万元),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可用剩余募集资金为7,957.84万元(账户余额为8,041.04万元,扣除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83.21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已终止募投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7,5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其中,科研检测中心项目拟投入剩余募集资金1,235.52万元,液晶项目拟投入剩余募集资金6,264.48万元。
四、本次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把握半导体先进封装与新型显示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满足公司光敏聚酰亚胺(PSPI)单体材料在产能规模与工艺配套上的需求,持续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依托成熟的研发技术体系、专业化量产团队以及现有厂房、配套资源等基础,拟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蒲城海泰,蒲城海泰工厂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依托蒲城海泰已建成的310#车间开展建设,该车间已完成房屋主体、室内钢构平台和墙面屋面等建筑及装饰工程。本项目拟结合车间布局使用其中部分场地,310#车间总占地面积1,951.32㎡,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00.00㎡。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7,5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涵盖设备购置与安装,以及配套生产所需的供水、供电、暖通、精馏塔、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后将主要用于光敏聚酰亚胺(PSPI)单体材料的生产。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7,500.00万元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8号
4、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以及配套生产所需的供水、供电、暖通、精馏塔、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建设,预计整体建设周期为12个月。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7,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6、项目投资估算构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7,500.00万元,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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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投资金额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
(三)项目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PSPI材料应用场景广阔,公司需加快产能布局与技术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在半导体电子材料领域的发展战略。
近年来,在AI芯片、先进封装、5G/6G通信、汽车电子与柔性显示等多领域需求驱动下,全球光敏聚酰亚胺(PSPI)市场进入高速增长通道。据QY Research、Global Info Research等调研机构的数据显示,2025年PSPI全球市场规模6.8-8.8亿美元,未来将保持24%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扩张,预计到2032年将达到31-40亿美元,而当前国产率仅约5%-12%,国产替代空间十分广阔。
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与供应链自主可控要求,公司现有产能与配套条件已难以匹配业务扩张节奏,需加快相关产品产能规划与产业化落地,紧抓先进封装升级与国产替代双重机遇,有效满足核心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为公司在半导体电子材料领域的稳健增长筑牢产能根基。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鼓励半导体材料、先进封装、新材料国产化的相关政策,从产业战略定位、关键技术攻关、供应链安全、创新体系建设等多方面,为半导体材料与封装关键材料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与良好发展环境,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与发展机遇。本项目聚焦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PSPI)单体材料产业化,完全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要求,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下游行业的发展和国产替代需求为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凭借优异的光刻加工性、低介电损耗与高热稳定性,PSPI在AI芯片、先进封装、新型显示、高频通信、汽车电子等高端领域具备突出刚需与不可替代性。当前AI大模型的爆发式应用,显著提升了PSPI在先进封装领域的用量需求,伴随AI芯片需求持续激增,市场一度出现PSPI供应紧张局面,进一步凸显其作为AI算力底层关键材料的重要战略地位。
当前全球PSPI市场高度垄断,主要由日本、美国头部企业主导,行业前五厂商占据近90%全球市场份额。供应格局高度集中,使得PSPI成为制约我国半导体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的关键“卡脖子”材料。高昂的进口成本、不稳定的供货周期以及潜在的供应链断供风险,共同催生了迫切且广阔的国产化替代需求。叠加国际厂商产能紧张,进一步倒逼国内企业加快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经过持续技术攻关与产业积累,国内企业已实现PSPI光刻胶从0到1的关键突破,本土企业相继取得实质性研发及产业化进展,逐步打破海外长期垄断格局。随着国产PSPI光刻胶加速导入与放量应用,产业链对上游关键单体材料的配套需求将愈发清晰迫切,为项目发展带来确定性市场机遇。
(3)公司技术与客户基础为项目提供实施保障
依托公司在显示材料领域长期积淀的市场口碑和成熟的质量管控体系,公司持续聚焦电子材料板块的战略拓展,为自身PSPI单体材料的研发、生产提供了坚实支撑。公司生产的PSPI单体材料已经过客户多批次中试验证和量产批次验证,与客户达成稳定供应意向,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可靠保障。凭借成熟的技术体系、专业的运营团队与配套资源等基础,公司具备快速推进PSPI单体材料产业化、抢占市场份额的综合实力。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围绕公司电子材料板块战略布局展开,符合国家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政策导向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PSPI单体材料产业化落地,进一步丰富公司高端电子材料产品矩阵,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半导体封装领域的竞争优势,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与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抢抓先进封装升级与国产替代机遇,扩大PSPI相关材料市场份额,深化在半导体关键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与市场地位。同时募投项目紧密贴合下游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发挥技术与产能优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主要风险分析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若未能顺利通过股东会审议,将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面临建设搁置、产能扩产计划延后的风险。
2、项目实施涉及生产建设、设备采购、工艺调试等多个环节,若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施工延期、设备交付延迟、环保及安全生产政策趋严等情况,可能导致项目投产时间延后、投资成本增加,进而影响项目预期效益实现。
3、光敏聚酰亚胺(PSPI)行业技术壁垒较高,核心工艺与产品性能依赖持续研发投入,若未来行业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或关键技术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并实现技术迭代,项目产品可能面临技术先进性下降、市场竞争力减弱的风险,项目可能存在产能消化不足、盈利水平不及预期的风险。
4、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封装等领域,下游行业发展受宏观经济、终端消费需求、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若下游市场需求出现大幅波动或产业景气度下行,将直接影响项目产品销量与盈利空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7,500.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和蒲城海泰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联新材本次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即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55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72元。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99,57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4,403.59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6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下转4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