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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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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0版)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上述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0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表格中报告期末余额不含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金额为42,520.93万元;

2、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和先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9.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311.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175.01万元,截至2020年8月25日,承销保荐费用(从募集资金中先行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金额(不含税)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投入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0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的利息金额为截至截止日期的利息收入,未到期的理财不作利息测算。

2、上表中的购买金额仅为本金,未包含利息金额复投部分。

3、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可直接续购该产品,或在需要时随时支取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入639.2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197.87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项目已于2025年8月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和“原料药项目”于2025年终止,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尾款,其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募集资金账户并按照公司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除前述项目外,其他已结项并形成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

随着OLED等新一代显示技术的蓬勃发展,液晶显示材料行业逐步迈入成熟稳定发展阶段,行业增速趋于平稳。近年来受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的影响,液晶面板的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对上游液晶材料的需求相应下降,虽然目前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需求有所好转,但液晶市场逐步转变为存量市场,公司目前已有的产能在合理规划后能够满足未来液晶产品的生产需求,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此项目已经不能实现项目预期,无法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价值,不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当前项目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液晶项目的建设,除已建成部分尚待支付的尾款1,555.94万元外,液晶项目将不再进行资金投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3,998.06万元仍将存放于液晶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科研检测中心项目

鉴于近年来受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的影响,显示材料市场尤其是液晶显示材料市场逐步转变为存量市场,医药和新材料业务的发展策略有所调整,为降低成本,在整合公司原有的科研楼和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已投入的实验室资源后,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几年的产品研发和检测需求,公司未来虽有进一步投资建设的需求,但投资进度和完成时间尚无法确定,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此项目不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科研检测中心项目的建设,除已建成部分尚待支付的尾款258.20万元外,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将不再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7,867.09万元仍将存放于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

依据行业规范,原料药产品需完成生产许可申领、取得上市许可通知书并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一期工程建成后,公司多个原料药品种根据研发进展陆续开展中试放大、工艺验证、稳定性考察等工作,并同步推进国内外上市注册申请。为优化投资效益,原料药项目二期产品规划以创新药原料药为主,生产车间采用“专线车间为主、多功能车间为辅”的布局模式,因此需先明确产品后方可启动建设。二期产品的筛选及客户开拓依赖于项目一期产品生产许可的取得及量产销售情况,但由于原料药产品国内上市注册申请的周期较长,通常长达数年,截至目前虽已有多个品种提交注册申请,但仅1个品种取得生产销售资质,导致二期产品方案尚无法确定,二期工程建设尚未启动。

综合考虑二期工程建设时间节点的不确定性,公司拟终止原料药项目的整体建设,待二期产品方案明确后使用自有资金推进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原料药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除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瑞联新材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瑞联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相关募投项目终止时的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且该项目已于2025年1月终止;“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为承担单位自产高浓高盐废水、废溶剂的资源处理,该项目为公司内部资源焚烧处理的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于2025年1月终止,未投产,故不适用效益评价;原料药项目已于2025年8月终止,该项目一期建设已于2023年上半年完工并投入使用,一期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2,848.65万元。

注4:补充流动资金不含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原料药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开展新项目,故变更后的项目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液晶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木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和4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郴,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经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相比增加5万元,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独立性等相关信息进行了详尽审阅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实施方式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总会计师组织财务部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

3、投资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控风险、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即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3、审慎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谨慎操作,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6、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13日、会议补充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小伟先生就202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3,844,43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459,994.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基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运营和资产投资的需求,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光电子”)拟向由出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光上海”)管理的出光集团资金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利率参考1周(7天)期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同时向出光上海申请不超过日币100,000万日元委托贷款,利率参考1年期的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IBOR)。借款申请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公司拟按照20%的持股比例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相关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及其利息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招标评选,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审计费用、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同时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大荔瑞联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荔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子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小伟、纪凯师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向股东会进行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各自拟定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宝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曦)》《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政-已离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雪锋-已离任)》。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余红女士、陈曦先生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肖宝强、余红、陈曦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形成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实施进度及效果进行了年度评估,并结合2026年度公司安排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7,500.00万元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时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