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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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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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0,681,707,450.41元,同比减少12.77%,其中,半导体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649,566,065.57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5.15%;工程总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3,461,752,924.13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76.47%;设计和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192,998,436.72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7.15%;光伏发电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50,219,422.42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0.82%;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111,998.98元,同比减少31.8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4,867,895,737.83元,同比增加7.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633,566,215.80元,同比增长1.4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缴纳税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缴纳税款的公告》,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配合成都市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对涉税事项进行了自查,于2025年12月已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经与税务部门初步沟通,十一科技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2020-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十一科技需补缴2020-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252,803,340.39元。十一科技于2025年12月已预补缴企业所得税1亿元,预计尚需补缴企业所得税152,803,340.39元。目前,相关事项尚处于沟通与处理过程中,最终实际补缴金额仍需税务部门进一步认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03,340.39元。
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涛、李佳颐、胡嘉玙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项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议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确认(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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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及实际执行超出预计的相应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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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向SK海力士2026年度机器设备采购预计金额为327.7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04),现根据生产计划及实际情况,增加972.30万美元,预计金额调整为1,300万美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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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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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孚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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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简称“无锡粮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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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K海力士系统集成电路(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K海力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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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海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简称“海辰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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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K海力士株式会社(简称“SK海力士”):
总部地址:韩国京畿道利川市夫钵邑京忠大路2091;代表董事:郭鲁正(Kwak Noh-Jung);主营业务:半导体元件制造和销售。
关联关系:SK海力士为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第二大股东,持股45%,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8)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重庆)有限公司(简称“SK海力士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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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本部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本部为江苏太极提供经营管理、技术管理、销售管理等服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2)公司子公司太极国贸的关联交易系太极国贸采购江苏太极生产的化纤产品,以及向SK海力士系统销售半导体生产相关产品,属于太极国贸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3)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的关联交易系十一科技开展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向南大环保进行施工分包,为无锡粮储提供工程总包,为威孚高科及其控制企业、SK海力士系统提供工程设计),以及十一科技向江苏太极售电等,属于十一科技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4)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的关联交易系海太半导体将闲置宿舍出租给SK海力士系统、海辰半导体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向SK海力士出售机器设备,以及向SK海力士、SK海力士重庆采购机器设备,属于海太半导体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产业集团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产品采购销售及工程总包、分包等关联交易、与SK海力士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工程设计、机器设备采购、出售关联交易以及与SK海力士系统、海辰半导体进行的宿舍出租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通过招标方式或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方式或参照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市场询价或比价价格确定或参考协议约定,交易发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2025年度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109.63万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5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109.6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109.63万元。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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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损失率5%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年末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相应的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41万元。
(二)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075.40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按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如下:
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和光伏发电业务板块计提-1,582.17万元,主要是:①子公司十一科技应收腾晖系列项目以及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3,094.20万元;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原值增加,但账龄结构变化相应的调整信用减值损失。
半导体及其他业务计提506.77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按照会计政策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
(三)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模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程度,将其坏账准备划分为三个阶段中的一个,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式。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划分为阶段三。
2025年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067.31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账龄上升,按照会计政策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四)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32.2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半导体”)对预计无法投入使用难以变现的专用材料计提减值准备。
(五)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3,499.49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十一科技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及未到期质保金增加,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受市场结算电价下降影响,电站公司相关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根据评估结果,2025年上述电站公司对相关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89.97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5.67万元。
由于半导体板块技术升级改造,新设备导入,老旧设备逐渐淘汰等原因,2025年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04.8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109.63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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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系截至2026年3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半导体”)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其中外币担保余额已根据2026年3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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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20,8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不超过49,1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含授信期限内的担保续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原有担保额度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9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2.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0,843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39,157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5,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不超过44,9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含授信期限内的担保续期),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为太极半导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临2024-023、临2025-013)。
2、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预计的事宜。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合计为太极半导体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7亿元。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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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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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子公司太极半导体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方太极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并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太极半导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6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8,226,899.05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91,542,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950,241.5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35,950,241.57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017,90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5,968,141.5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6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00,017,90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35,968,141.5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66%。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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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2025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中兴华所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中兴华所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中兴华所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4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所合伙人。近三年为中金环境(300145.SZ)、远程股份(002692.SZ)、威孚高科(000581.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莱绅通灵(603900.SH)、宏盛股份(603090.SH)、中金环境(300145.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5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宝武镁业(002182.SZ)、赛福天(603028.SH)、世荣兆业(002016.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发生审计费用人民币20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7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48万元(含税)。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公司与中兴华所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机构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及相关费用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营管理状况。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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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ESG工作小组、各执行单位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年度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太极实业制定《ESG管理制度》,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搭建了“董事会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一ESG工作小组一各执行单位”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管理水平。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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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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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21项议题,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议题未被判断为重要性议题,但公司在报告中已进行相应披露。此外,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于本公司。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下转424版)
(上接42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