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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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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方涛、李佳颐、胡嘉玙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111,998.98元,截至2025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8,226,899.05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35,950,241.57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72,276,657.4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5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4%。2025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太极实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5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109.6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109.63万元。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关于太极实业本部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薪酬情况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非独立董事

①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公司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实施嘉奖、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不低于6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进行绩效评价后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不少于3年的递延支付期支付;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在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相关方案(如有)实现结果为准。

②对于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规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了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薪酬情况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实施嘉奖、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不低于6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进行绩效评价后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不少于3年的递延支付期支付;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在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相关方案(如有)实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实施,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9、《关于修订工程承包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公司结合自身业务规模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对公司工程承包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程承包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单次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与他人共同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公司(含子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的,应当以承接项目的全部合同金额计算;作为非总承包人的,应当以实际承担的合同金额计算)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口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或合同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该等合同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若达到上述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工程承包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公司可暂缓或者豁免披露涉密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13: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实施,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4、6、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毅勃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丹 邮政编码:214000 电话:0510-85419120

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 传真:0510-85430760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4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