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9版)
人形机器人作为具身智能的终极形态,正从工业场景向医疗、服务等民生领域渗透。IDC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出货量约为1.8万台,同比增长约508%,其中中国厂商领跑市场。基于我国机器人行业的迅猛态势,摩根士丹利将我国2026年人形机器人的销量预测从1.4万台上调至2.8万台,并预计我国2030年的人形机器人销量将达到26.2万台,2035年达到260万台。随着人形机器人多场景应用的逐步落地,其对配套涂料的需求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化与复杂化特征:在极端环境作业中(如高温冶炼、深海探测),涂料需具备卓越的耐高温、抗腐蚀及抗辐射性能,同时保持极低的热膨胀系数,确保机器人在剧烈温差变化下仍能稳定运行;在频繁动作与动态负载场景下,涂层需拥有超强附着力与耐磨损特性,避免因机械摩擦、震动导致的剥落或开裂;家庭陪伴与商业服务场景中,涂料需兼顾类肤触感与柔和视觉效果,通过纳米级表面处理技术实现细腻质感,并采用低VOC配方,确保符合严苛的人体健康与环保标准;医疗护理场景则要求涂料具备抗菌抗病毒、抗污易清洁的特殊性能,同时与医疗设备、药品保持化学惰性,避免交叉污染风险。这些性能突破不仅需要材料科学的创新,更依赖于涂料工艺与机器人结构设计的深度融合,从而推动人形机器人涂料向功能集成化、智能响应化方向演进。
AI手机、智能穿戴、AR/VR眼镜作为下一代人机交互核心终端,正加速从单一功能设备向全场景智能交互终端升级,产品迭代速度加快,轻量化、沉浸式交互、环保化、高算力的发展趋势愈发明确。为适配终端核心需求,低反射率涂层可增强光学传感器灵敏度,保障高算力场景下的精准交互;防指纹与抗污涂层可优化用户触控与佩戴体验;亲肤手感涂层兼顾舒适度与耐用性;低VOC环保涂层可满足终端环保要求。
低空经济领域,eVTOL与无人机的商业化进程催生特种涂层需求,呈现出“内外兼修”的特点:外部涂层需满足极端气候下的耐候性、防腐蚀性、空气动力学优化及抗冲击防护要求;内部精密仪器则需要涂覆具有电磁屏蔽、隔热导电等功能的涂层来保障运行稳定性。
智能终端运用场景的多元化与性能升级,正推动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从“辅助配套”向“核心赋能”转变。无论是人形机器人运行可靠性与场景适配能力的提升、eVTOL机身轻量化与飞行安全性的突破,还是AI手机、智能穿戴、AR/VR眼镜交互精度与使用体验的优化,涂层材料均在终端创新中扮演重要角色。未来,随着人形机器人规模化落地、低空经济场景纵深拓展,以及AI手机、智能穿戴、AR/VR等智能终端生态持续完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3)新技术:突破性材料与工艺创新
新技术通过突破性材料与工艺创新,驱动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的发展。如以环氧玻纤板为代表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运用及拓印、准分子固化等技术的突破,不仅显著提升了涂层材料的性能边界(如耐磨性、耐候性、触感等),还拓展了其应用场景的广度与深度。政策法规对环保严控与产业升级需求的双重推动下,企业加速向绿色化、多功能化方向转型,同时下游领域的需求增长,进一步刺激了技术迭代与产业化落地。
以环氧玻纤板为代表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具备跟金属相当的比强度和比模量,成为轻薄、高强度手机后盖材质的选择。其轻量化与高强度的优势背后,需通过涂层材料提供耐磨、抗污、防化学侵蚀等保护功能;同时,为满足手机后盖的多样化外观需求(如色彩、纹理、光泽等),需涂层材料实现装饰效果。拓印、准分子固化等技术则赋予涂层表面触感更加柔滑、肤感更加持久、抗划更加优异、耐汗更加出彩等性能。环保型涂层方面,水性涂料和无溶剂技术因VOC排放趋零成为主流,生物基材料则通过可降解特性响应循环经济需求,PVD涂层解决方案施工过程更节能、更环保、更高效,相较于传统水电镀工艺,不会产生重金属、污水等污染物,已被越来越多的汽车终端品牌客户认可。
(4)新模式:系统解决方案
随着全球消费升级浪潮的持续推进,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为代表的高端消费电子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为核心的乘用车产业,正经历着从基础功能需求向美学体验与技术性能双重升级的战略转型。在此背景下,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及乘用车领域客户对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企业基于色彩或装饰、基材、工艺、防护性和功能性等多维度系统化解决方案需求正进一步增多,推动着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向着系统解决方案的模式发展。
客户不仅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基于CMF创新体系的整体解决方案,更强调在基材适配性方面实现跨领域突破,既要满足铝合金、复合材料、工程塑料等多元基底的完美结合,又需通过PVD、拓印、准分子固化等先进工艺的协同创新,打造兼具视觉层次感与触觉质感的表面处理效果。在功能性维度,市场对涂层材料的防护性能提出更高标准,包括耐腐蚀性、抗刮擦性、抗指纹性等指标需满足极端环境下的长效防护需求;同时,具有疏水、自清洁、抗菌、电磁屏蔽等特殊功能性的智能涂层正成为高端产品差异化竞争的关键要素。
下游客户的服务诉求也正从单一产品供应向“涂装一体化”全流程技术赋能转变,行业内企业正加速实现从单一材料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这意味着供应商需以“材料+设备+工艺”的整体解决方案,构建覆盖色彩设计、仿真建模验证、量产工艺优化、失效分析诊断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通过跨学科技术整合与快速响应机制,依托材料创新、智能设备与工艺参数的深度融合,帮助终端客户在缩短产品开发周期的同时,实现从概念设计到商业落地的价值转化。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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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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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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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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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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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213.48万元,同比下降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6.17万元,同比下降7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5.06万元,同比下降85.13%。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48元,共计募集资金686,152,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60,236.3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4,391,763.65元,已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365,448.8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9,026,314.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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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9月21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并由其履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科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2025年5月20日,因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连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宁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已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12月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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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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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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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4,000.00万元用于“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其余节余募集资金5,172.4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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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松井股份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井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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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应付未付尾款和质保金、预备及铺底资金、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补充流动资金等。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100%,原因为项目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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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应付未付尾款和质保金、预备及铺底资金、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补充流动资金等。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100%,原因为项目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严军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严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开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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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军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任财务总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严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开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熊开阔,男,198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及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瑞信方正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中民投资本、浙江协同创新投资公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202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开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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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最高决策层)、高级管理层(管理中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执行落地主体)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报告为年度审议汇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负责监察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展望,审查和批准集团的ESG管理政策、策略、目标和年度工作,包括对重要的ESG议题、风险与机会进行评估、优先选择及管理;公司建立了覆盖全流程的闭环式ESG风险与机遇管理机制,结合自身运营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与利益相关方诉求,系统性开展ESG风险与机遇的识别、评估、优先级排序、应对策略制定、落地执行及监控优化全周期管理工作,将相关管控举措与发展规划深度融入业务运营全流程,通过完善的治理架构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并建立常态化跟踪监测机制持续优化管理体系。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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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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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重要性评估分析,在《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共4项议题评估为低财务重要性和低影响重要性,分别为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风险管控与合规经营、社会贡献与乡村振兴,均已按照《14号指引》规定,在报告中披露;共3项议题评估为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分别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科技伦理,均已按照《14号指引》规定,在报告中对未披露相关议题内容进行解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退休,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16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上述“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2-274号),公司2025年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因此,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2.2400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03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943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104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与《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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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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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其,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博,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含税)。2026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下转4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