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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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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建筑业务

2025年,公司深耕“长三角”优势地区,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2025年度建筑业新承接工程33.35亿元。公司新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土建21标、S202象山石浦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2标、宁波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EPC总承包项目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

面对仍然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主动应对,积极拓展国家重大战略工程核心布局区。针对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的特殊地理位置、技术难度和复杂工况,公司成立西藏宏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用“服务先行”的策略,将技术和后勤保障服务作为工程前期切入点。通过聚焦盾构设备维修、保养、换刀、巡检、测量及工程机械装备的租赁与销售业务,构建稳固的客户关系与服务网络。

报告期,公司荣获“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奖”1项、浙江省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工程4项,各类省级优质工程、优质结构3项,省市级文明工地11项、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国家级4项,省市级8项。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加强研发投入,2025年度,公司获发明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3项,获省级工法2项,参编标准1项,获科学技术奖3项。

(2)新能源业务

2025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通过多个项目的签约、投资及战略合作,逐步构建了新能源业务从组件制造、EPC施工到电站投资运营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强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宣城市杨柳镇17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江苏惠然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上述EPC工程的中标提升了公司参与光伏和储能电站EPC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投资运营方面,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2025年度完成发电量11,869万度。由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子公司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的宣城市杨柳镇17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底成功并网运营。通过电站投资运营,公司与央企、国企合作方形成长期经营绑定,为公司新能源业务提供可持续性保障。公司在新能源业务的投资从光伏储能电站扩展到新能源高端制造,在安徽省宣城市宏润新能源产业园启动建设超高功率圆柱电池及低空经济电芯示范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有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盈利模式和产业升级。

(3)房地产业务

近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务持续围绕去库存、加快销售展开。现有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东北、华东等地。公司近年无新增开发房地产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报告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48,175.15万元,减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2,248.04万元,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6,113.03万元。

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2.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9、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李剑彤、郑恩海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0、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公告编号:2026-01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06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8日(周一)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

为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决定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2.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详情如下表: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31,3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258号,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370.67万元,净资产21,064.63万元,资产负债率63.28%,2025年度营业收入7.60万元,营业利润-310.14万元,净利润-282.28万元。

2、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7号,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3,225.14万元,净资产58,019.07万元,资产负债率68.33%,2025年度营业收入94,450.51万元,营业利润14,257.20万元,净利润9,052.36万元。

3、上海宏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31号15幢3-4层,经营范围:互联网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50.12万元,净资产1,599.67万元,资产负债率68.32%,2025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75.74万元,净利润-75.67万元。

上述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推进其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2,689.22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9%。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22.5亿元,其中包含已实际发生的12,689.22 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9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8日(星期五)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公告及议案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2 邮箱:shimiaomiao@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2”,投票简称为“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2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48,175.15万元,减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2,248.04万元,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6,113.03万元。

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237,270,88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1,546,970股后的1,205,723,919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20,572,391.9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52,056,078.8元,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300,559,690.94元的117.13%,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形势、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现金流状况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2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上述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后)。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2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134,770,88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19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3,999,999.99元(含税)后的余额495,999,998.20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967,064.52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59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32,795,359.17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7,533.59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58,185,596.33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26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113.69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人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79.54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24.03万元,合计20,703.57万元。公司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25日披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2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合计转回减值损失7,158.98万元,其中转回信用减值损失9,406.7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47.72万元。明细如下(收益以“-”号填列):

单位: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测试,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降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关于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相关规定,因此对相应坏账准备进行转回处理。2025年度公司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47.08万元,组合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3,353.78万元,合计转回9,406.70万元。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按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10.25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按照估计售价减去已发生成本或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27.29万元。

对于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65.36万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544.82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158.98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158.9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结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