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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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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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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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一、2026年度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为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务。上述授信及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冠盛股份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周家儒先生或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授权范围内的融资业务,无需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董事会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嘉盛、南京冠盛、冠盛东驰、GSP北美、GSP马来西亚、友锦科技。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28亿元,实际业务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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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额度在预计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3、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会通过后,同意冠盛股份授权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或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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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额度,为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91,038.61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1.5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 号)的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16,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号文同意,公司60,165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2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盛转债”,债券代码“111011”。根据有关规定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冠盛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5年7月28日,累计共有601,389,000元“冠盛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35,562,993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冠盛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有1,903,010张“冠盛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10,805,627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整(¥10,805,627.00),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前述转股数量增加的注册资本已办理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8日共有4,110,880张“冠盛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24,757,366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伍万柒仟叁佰陆拾陆元整(¥24,757,366.00)。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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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工作中独立、谨慎、认真、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陈海生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在Auto Business Magazine中担任总编辑,执行出版人。2014年1月至今在AC汽车担任主编,联合创始人。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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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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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投项目结项、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六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会谈、电话、参与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公司基层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经了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关联担保。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情况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持续跟进,并按照上市监督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杜绝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漏信息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相关考核,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各重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九)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盛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销售活动所需,向关联方购买、销售产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研发服务。2.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3.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丁蓓蓓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结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本人对汽车行业特别是国内售后市场的生态、产业链非常熟悉,是资深的汽车后市场媒体人。本人对于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上下游的投资及战略规划方向上,给予了很多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管理的沟通上,也能提供很多最新的市场动向及资讯供公司管理层参考。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海生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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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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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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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志辉,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冷却期届满后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茹君,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福健,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2026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
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马来西亚子公司建设年产600万只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或“新项目”),项目中方总投资42,49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7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拟将原募投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建设周期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情况进行规划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由32,631.00万元调整为15,2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由29,064.00万元调整为15,162.19万元,原募投项目计划调减的募集资金15,306.48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同时将“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拟将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16,443.52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将在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开始建设。
● 风险提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风险提示:因前装配套市场开发进度缓慢,目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未来有可能存在项目建设停滞或终止的风险,以及募集资金投入减缓导致该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业务目标的风险。
3、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风险提示: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存在审批备案不通过、备案总投资额被予以核减或审批备案时间不及预期等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此外,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存在项目资金筹措风险、市场风险、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建设及运营管理风险、汇率与金融风险、用工及人力风险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16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188,679.25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93,461,32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9日到账,另减除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刷费)3,102,908.01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358,412.7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7-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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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拟将原募投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建设周期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情况进行规划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由32,631.00万元调整为15,2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由29,064.00万元调整为15,162.19万元,原募投项目计划调减的募集资金15,306.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拟将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16,443.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31,750.00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52.77%,拟用于投入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2,49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7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并延期,重新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该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15,306.48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6,443.52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银行开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及延期是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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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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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原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项目实施主体为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总投资额32,631.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9,06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26,83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31.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满足配套OEM汽车传动轴生产性用房、其他配套建筑及生产设备,达产后总产量约为300万支汽车传动轴。项目建设期24个月,进行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项目达产后,项目运营期新增年平均销售收入51,552.7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6,902.68万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对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6年3月31日,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298.21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4,001.35万元(未经审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296.86万元(未经审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18.23%,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为南京冠盛,原项目正在进行工程建设,目前未产生经济效益。
该项目募集资金按规定进行专户存放、使用与管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25,170.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
2、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原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于2022年5月取得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实施主体为公司,总投资额16,262.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10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15,39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08.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拟建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主要承担底盘系统相关联的多产品线的检测工作,包括橡胶件检测实验室、悬挂转向检测实验室、减震器检测实验室、多产品检测实验室各一个,满足公司该系列产品检测需求。项目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为集团业务支持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对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该项目募集资金按规定进行专户存放、使用与管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9.66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439.66万元(未经审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2.73%,实际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冠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443.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立项初期,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未来将以全球售后业务模式升级为核心发展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OEM整车配套业务的投入,作为新的增长点,促进售后、OEM整车配套协同发展,形成业务互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进行与主机厂洽谈OEM配套等相关准备工作,大型的主机厂审核流程较多,周期一般都较长,审核周期内还需要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产品线进行工艺改进,导致客户评审进度不及预期,OEM配套订单实际落地未达预期,如不能向智能驾驶、先进动力部件等高附加值部件转型,项目全部投产后难以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根据OEM整车配套业务开展的进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调减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将“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
2、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即将达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已在《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3、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公司与非自制品类供应商进行了更深度的合作,通过调整供应链管控模式将“出厂终检”责任落实到供应商层面,公司提供例如检测标准培训、设备采购建议、初期的人员指导等支持,降低公司费用,因此该项目基于供应商合作模式的深化对比立项初所需的资金体量已大幅下降。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的后续实施,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4、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即将达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已在《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重新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境外实施主体
1、境外投资路径公司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名称:GSPSG Technology PTE.LTD.(中文名:GSP新加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SP新加坡”)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销售
成立日期:2026年1月15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2、项目实施主体马来西亚孙公司
公司名称:GSP Automotive Malaysia SDN BHD(中文名:GSP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SP马来西亚”)。
注册资本:250万林吉特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股权结构:GSP北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SP北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二)GSP马来西亚拟在变更股权结构后实施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1、签署增资协议
公司与GSP马来西亚、GSP新加坡及GSP马来西亚的原股东GSP北美四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公司通过GSP新加坡对GSP马来西亚增资5,982.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495.24万元),分两期实缴,具体如下:
第一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增资100万美元。第一期增资款实缴当日,GSP马来西亚成为GSP新加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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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用暂定汇率1美元=4林吉特=7.1034人民币,最终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将根据实际执行时的汇率进行调整并确定,且以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登记注册的最终数据为准。
(2)第二期:5,882.38万美元由募集资金投入(如募集资金实际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在第一期增资完成后进行。
2、以上第一期100万美元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增资实缴到位后,GSP马来西亚将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上述变更手续后,公司将使用以上第二期募集资金通过GSP新加坡对GSP马来西亚进行后续增资,专项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马来西亚柔佛新山
2、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形成驱动轴总成360万只/年和轮毂轴承单元240万只/年的产能,拟购置工业用地、新建生产厂房、原材料及成品仓库、办公及辅助用房等,产能设计基于该公司现有海外订单基础、东南亚市场需求预测及集团全球产能布局统筹,与营销网络能力相匹配。项目建成后可有效缓解现有产能瓶颈,提升对海外客户的供货保障能力。
3、建设进度:建设期24个月。
4、审批情况:该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存在备案不通过、备案总投资额被予以核减或审批备案时间不及预期等风险。
5、项目实施方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GSP新加坡对GSP马来西亚增资5,982.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495.24万元),用于土地购置及厂房建设等投入。项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GSP新加坡向GSP马来西亚增资扩股100万美元;第二阶段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GSP新加坡向GSP马来西亚投资5,882.38万美元(如募集资金实际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四)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中方投资总额为42,49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7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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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境外投资项目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投资额为6,045.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2,942.75万元),由GSP马来西亚现有注册资本63万美元与本次中方投资总额5,982.38万美元合计构成。
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在本次变更公告中拟投资总额42,495.24万元仅计算未来拟增资的总金额,不包括GSP马来西亚现有注册资本63万美元。
(五)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项目契合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链区域化、本地化、多元化重构趋势,顺应供应安全和成本控制的综合要求。东南亚市场增长迅速,马来西亚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辐射能力,在当地建厂可实现就近生产、就近交付,提升客户交付时效和供应链稳定性。同时,自建厂房有助于降低长期租赁成本,增强运营稳定性和灵活性,是公司完善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2、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采用公司现有成熟稳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方案,涵盖简单机加工、装配、检测等环节。相关工艺已在南京冠盛生产基地成熟应用,具备良好的可复制性和适应性。设备配置聚焦传动轴总成和轮毂单元产线,符合马来西亚当地生产条件和法规要求。
项目位于马来西亚柔佛新山,地处东南亚核心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公路、港口、电力、通信等条件优越,具备支撑规模化制造的综合能力。马来西亚外商投资政策体系成熟,企业可依法申请新兴工业地位、投资税务补贴等激励政策。当地劳动力市场相对稳定,用工结构清晰,具备支撑标准化制造的基础条件。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售后行业多年,具备强大的制造能力、全球营销网络和海外运营经验。GSP马来西亚自2020年启动建设以来,已形成较为稳固的生产运营基础,具备独立运营能力。本次增资扩建是在现有基础上的延续性投资,具备良好的承接条件和现实可行性。
公司新增投入为5,982.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495.24万元),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财务测算显示,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基础,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专业形象和影响力。
(六)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经测算,项目达产后,项目运营期新增年利润总额为12,035.60万元,所得税后利润为9,147.00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4%计取。
上述测算仅为公司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传动系统及底盘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全球销售,拥有柔性化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和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国际化战略为核心驱动力:公司长期深耕海外市场,产品覆盖六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在欧洲、美洲等地区建立本土化运营团队,形成了“中国总部+海外分支”的协同管理模式,未来将继续深化全球化布局,从单一的产品输出向“产品+服务”的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转型,通过区域化制造、本地化交付、全流程支持,提升对国际客户的服务能力与响应速度。
产能布局优化与风险分散:当前全球汽车产业链正经历深度重构,地缘政治风险、贸易政策变化及物流不确定性促使公司重新审视海外资源配置。公司已在南京建立核心制造基地,但单一区域生产难以满足客户对供应链安全和快速交付的双重要求。因此公司明确提出“多区域协同制造”战略,计划在东南亚等关键市场建设生产基地,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产能网络,以分散风险、增强韧性。
形成新的战略支点:马来西亚作为东盟核心国家,地理位置优越、产业基础扎实、政策环境稳定,是东南亚地区布局的首选之地。GSP马来西亚公司自2020年成立以来,已完成从试运行到正式运营的过渡,初步具备本地化生产能力。本次增资扩建项目是公司东南亚区域战略的延续与升级,旨在通过土地购置、厂房自建及设备扩能,将GSP马来西亚打造为辐射东盟及周边市场的区域制造总部,以支撑公司未来海外业务增长。
(二)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风险
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存在审批备案不通过、备案总投资额被予以核减或审批备案时间不及预期等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项目资金筹措风险
新项目投资总额中超出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银行信用良好,但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存在资金筹措到位不及时的风险。
3、市场风险
项目经营情况受宏观经济、全球汽车后市场需求变化、国际贸易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客户订单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市场不确定性。
4、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新项目的实施计划与进度系基于公司及行业的过往经验拟定,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可研报告编制时点的市场即时价格、历史价格及相关成本等信息测算得出。项目在实施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迭代以及建设过程中的不可控事项在内的多项不确定性风险。上述不确定因素将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经济效益、产能等数据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5、政策和法律风险
马来西亚整体投资环境较为稳定,但在税收、劳动用工、外资管理等方面仍可能存在政策调整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当地相关政策和法律变化,依托当地专业机构做好合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降低政策变化对项目的影响。
6、建设及运营管理风险
项目涉及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生产组织等多个环节,特别是在土地购置及不动产交易过程中,需关注当地法律制度、产权合规性及交易流程差异,如管理不当,可能对项目进度和投资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7、汇率与金融风险
公司投资及运营过程中需涉及美元、林吉特多币种的换汇结算。受国际汇率波动、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汇兑损益波动,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本项目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以人民币登记出资币种,而相关银行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额度以美元授信,存在汇率波动导致额度错配风险,可能导致境外投资外汇登记额度用完剩余人民币资金无法汇出的风险。
8、用工及人力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工需求将随着产能释放和生产规模扩大逐步增加。受马来西亚当地劳动力结构、用工成本变化以及外籍劳工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在人员招聘、岗位稳定性及人员结构配置方面等可能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项目备案审批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落地,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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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审议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负责监督ESG相关事项的最终责任,确保在审查和指导公司战略以及做出重大决策时考虑ESG因素。ESG委员会审查和监控 ESG对公司的运营、监管和声誉风险及影响,审查并讨论管理层关于公司实现主要 ESG目标进展情况的报告;审查和评估委员会的绩效,并建议任何拟议的变更以供董事会批准。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其中:
1、针对科技伦理与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经评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且占总资产比重未超过50%,因此不涉及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纳入2025年度重要性议题清单。
2、针对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议题,经评估为低影响重要性和低财务重要性,均已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中进行披露。
3、针对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议题,公司将其作为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单独评估。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整体情况及对2026年董事会工作的总体部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阅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对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0票。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薪酬是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下转45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