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77 公司简称:华康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305.0055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091.50165万元(含税),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5年共计派发15,152.4966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75.65%。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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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2、行业发展
关于公司行业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功能性糖醇行业
①周期性
功能性糖醇主要下游市场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用品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需求较为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②区域性
在区域分布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中分布特征。从地区上看,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
在销售方面,晶体功能性糖醇主要作为功能性食品配料、甜味剂、添加剂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制造业等下游行业,应用范围较广,在销售方面并无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液体功能性糖醇由于物流成本较高,因此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③季节性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淀粉市场供应充足,半纤维素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行业内企业通常按需采购,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玉米、玉米芯与玉米成熟、收获时间相关,通常在每年9-11月份后大量上市,价格相对较低。其中,玉米在总量供应宽松的格局下,季节规律性相对较弱。玉米芯易于存储,生产企业一般在每年11月至次年上半年进行大量集中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在生产、销售方面,功能性糖醇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总体来说,需求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功能性糖醇的主要原材料易于储存,企业的生产安排也不存在受季节性明显影响的情况。不过,因为我国下半年节日较多,糖果巧克力、焙烤食品等休闲食品销量相应较高,带动对功能性糖醇等上游产品的需求。因此,功能性糖醇下半年的销售量通常略高于上半年。
(2)果葡糖浆行业
①周期性
果葡糖浆应用较广泛,其下游市场主要为饮料、食品、糖果等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需求较为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②区域性
果葡糖浆是液体形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故产品销售范围受运输半径限制,因此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③季节性
果葡糖浆主要应用于饮料、食品、糖果等行业,其中又以食品饮料行业应用最为广泛。因此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受下游食品饮料行业影响较大,在夏季消费者对于饮料产品的消费需求有所提升,导致饮料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而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在糖醇行业内拥有良好口碑,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是糖醇产业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是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木糖、木糖醇、麦芽糖醇、山梨糖醇等四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已通过GMP、ISO9001、ISO14001、ISO50001、ISO22000、OHSAS18001、FSSC22000、浙江制造等多项体系认证;公司糖醇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符合ISO/IEC17025认证,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8年11月,公司凭借木糖醇产品的市场优势以及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其生产的食品用木糖醇被评为“单项冠军产品”。2025年,公司产品木糖醇顺利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复核。
公司在巩固木糖醇、晶体山梨糖醇和晶体麦芽糖醇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牢牢把握行业发展契机,积极拓展其他多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同时,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生产规模与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现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木糖醇、晶体山梨糖醇和晶体麦芽糖醇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生产的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类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来获取销售收入。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管理模式主要采用项目负责制,通过定期召开项目进展情况讨论会的形式,向管理层汇报阶段进展。研发方向涵盖现有产品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改造创新、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功能性糖醇产品的应用基础研究等。
(1)现有产品及工艺的持续研发流程
针对现有产品的持续改进,公司通常以技术课题形式开展各类节能减排、质量提升、降本增效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及技改。
(2)新产品的研发流程
在立项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营销中心等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提交技术中心进行可行性评估,公司审批后正式立项。
在方案设计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组织包含外部支持专家在内的专门团队进行方案设计,提交给由公司技术中心、质量部、生产运营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技术中心根据项目方案开展研发工作。
在小试与中试阶段,研发团队根据项目方案进行新产品工艺开发及小规模测试,不断调整新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在确认新产品达到研发要求后,研发团队结束小试阶段,开始进行中试试验,同时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试产阶段,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公司审批通过后,由技术中心主导对原生产线进行技改或新建生产线,并由研发团队及生产运营中心安排试产和完善改进工作。
在项目总结阶段,研发团队编写本次项目的设计开发总结报告,提交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展正式生产准备工作和项目验收。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并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公司采购工作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根据《采购程序管理制度》,结合库存、订购周期、生产需求计划等因素,组织采购工作。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为玉米、玉米芯、木糖、淀粉等。
采购物资到厂后,仓库管理员依据相应的《验收规程》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办理退货或其他手续。
原材料采购款的支付,主要依据采购合同的约定,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或合同约定的账期付款,付款方式主要包括转账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部分产品会销售给贸易客户。
公司设有国内业务部和国际业务部,分别负责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开拓与产品销售,并设有专门的大客户经理,负责与国内外主要客户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沟通及合作。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此外,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华康贸易开拓国内电商市场,从单一的B2B模式转为以B2B模式为主、B2C模式相结合的形式,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
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已与世界众多知名食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产品主要销往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美洲、大洋洲等世界主要功能性糖醇消费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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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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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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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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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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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1.59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4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亿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5.40%。晶体糖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9.83亿元,同比上升2.08%,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0.63亿元,同比增长173.22%;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8.03亿元,同比增长85.20%,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3.56亿元,同比增长5.8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2026年度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及母子公司互相担保贷款等)、保理、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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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将选择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甲醇、镍和纯碱等)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5)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国际业务中因人民币与美元等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同时,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5)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性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期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2)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确保操作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批准的最高额度。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和权利金,同时建立止损机制,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亏损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方案。
(4)严格遵守商品期货、期权市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加强对期货、期权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于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控制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4)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财务部门将时刻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上报,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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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305.0055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091.50165万元(含税),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5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52.4966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75.65%。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薪酬方案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甲醇、镍和纯碱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华康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累计发生转股数量为304股。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3,049,751股变更为303,050,0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3,049,751元变更为303,050,055元。
二、调整公司经营范围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拟变更情况如下:
■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
3、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二、2025年度贸易商情况
■
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
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114,070.23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305.0055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091.50165万元(含税),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5年共计派发15,152.4966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75.65%。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的实施以及2026年度的预计为公司实际业务与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预计范围内,实际执行情况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与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三)公司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向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田启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盐坪坝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12-15
经营范围:木糖、木糖母液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产品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宜宾雅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2025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405.20万元,净资产10,800.77万元,营业收入10,619.43万元,净利润-379.42万元。
2、开化县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开化县华埠镇华龙路15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8-02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
主要股东:陈华(持股22%)、陈德孝(持股20%)、汤胜春(持股17%)、方俊杰(持股16%)、方苏州(持股14%)、程新潮(持股11%)。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2025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69.25万元,净资产533.25万元,营业收入2,809.42万元,净利润181.31万元。
3、衢州鑫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德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叶溪路22号B7二楼(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1-13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德孝(持股60%)、吴世兴(持股32%)、余海英(持股8%)。
2025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90.55万元,净资产807.23万元,营业收入2,510.06万元,净利润55.82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4、开化县国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解放路22号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2-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大修、吊装起重;压力管道、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余辉(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2025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17.88万元,净资产81.74万元,营业收入417.78万元,净利润-0.41万元。
5、浙江大树舟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167号C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08-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包装服务;食品进出口;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
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苏州市捷睿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2025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24.43万元,净资产941.4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8.54万元。
6、浙江沁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167号B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05-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上海和沁经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下转4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