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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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621.55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对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6,675.81万元,预计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公司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得润”)、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共同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原告”)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由于重庆美达未及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璧山法院”)对借款方和担保方提起诉讼。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4、2026-005、2026-011、2026-01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璧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0120民初16416号],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重庆美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归还截至2025年11月8日的本金6,600万元,并支付从2025年11月9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复利以罚息为基数,均按照年利率5.7%计算);

(二)被告重庆美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1,200元;

(三)原告有权就被告重庆美达提供的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债权(债权金额以9,500万元为限)未受清偿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原告有权就被告宜宾美特提供的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项未受清偿的债权范围内(债权金额以12,15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五)原告有权就被告得润电子提供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项未受清偿的债权范围内(债权金额以12,15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六)被告宜宾美特、得润电子、合肥得润就被告重庆美达在本案所负的债务(金额以12,150万元为限)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本案件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因此该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对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6,675.81万元,预计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持续督促重庆美达筹措资金偿还借款,尽量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后续仍有可能会面临相关资产被拍卖或变卖等其他方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公司将视后续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璧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0120民初1641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166,4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合润”)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鹤山合润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对鹤山合润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鹤山合润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 公司名称: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21年4月

3. 注册地点:鹤山市共和镇鸿江路13号之十(2、3层)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5万元

5. 法定代表人:潘福生

6.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鹤山合润的资产总额为6,618.12万元,负债总额为7,655.52万元,净资产为-1,03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5.68%。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257.01万元,利润总额-295.01万元,实现净利润-295.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鹤山合润的资产总额为11,805.49万元,负债总额为12,955.82万元,净资产为-1,150.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9.74%。2025年1一9月实现营业收入3,854.12万元,利润总额-112.94万元,实现净利润-112.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 经查询,鹤山合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3.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7,298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7,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4%。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此前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因其未及时偿还债务而导致逾期,产生诉讼纠纷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