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总额11,600万元,其中交通银行授信额度为6,600万元,中国银行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分别与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1,600万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6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1.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5)、《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9)、《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3)。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债权人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3、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6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及的融资系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安徽德润有实际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安徽德润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被担保方安徽德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6,952.47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0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0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