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0人,代表股份285,796,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9,399,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7人,代表股份26,397,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9人,代表股份26,40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7人,代表股份26,397,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01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4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弃权3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5,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39%;反对4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9%;弃权3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2%。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658,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7%;反对9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弃权1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7%;反对9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18%;弃权1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626,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6%;反对1,0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1%;弃权1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36,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9%;反对1,0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0%;弃权1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2%。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为259,390,38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59,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009%;反对1,0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9%;弃权3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59,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009%;反对1,0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9%;弃权3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343,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6%;反对1,2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5%;弃权2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53,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72%;反对1,2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8%;弃权2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284,54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7%;反对1,1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5%;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50,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55%;反对1,1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94%;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1%。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09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反对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2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8,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90%;反对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1%;弃权2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李永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