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21 公司简称:阳光诺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867,316.47元,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2,396,387.6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09,278,2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35,026.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2%,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聚焦“CRO服务+自主新药”双轮驱动:对外提供涵盖2类新药、仿制药药学开发与一致性评价、创新药临床服务的全流程一站式解决方案;对内构建从靶点发现到产业化的创新药全链条自主研发体系。服务内容贯通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及生物分析等关键环节,以体系化能力赋能客户加速成果转化,以差异化创新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以及生物分析在内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配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完成目标药物开发。在研究过程中,通常分阶段收取款项,根据研发进度或最终交付成果时确认收入。同时,在部分合作类项目中,公司保留了销售权益分成的权利。产品上市后,公司与合作方将依据约定的权益分成比例共享销售收益。此外,公司紧密围绕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聚焦多肽、小核酸、细胞治疗等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具备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研发,并通过技术授权转让、合作权益分成等多种方式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与商业价值变现。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分为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药学研究、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原辅料、实验试剂、杂质对照品、参比制剂、色谱柱等。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为临床试验服务业务委托医院等外部机构进行方案实施,亦包括药学研究服务业务的少量环节委外实施。
3.服务模式
公司提供全面的药物研究服务,专注于特定药物的开发,涵盖从药学研究到临床试验,直至最终的注册上市全过程。同时,本公司亦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单一的研发服务环节。公司各项服务均属于定制化服务。按研发标的来源划分,公司项目分为客户指定项目和公司自主立项项目。客户指定项目是指由客户选择研发标的,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研发服务;公司自主立项项目是指由公司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前期先自行投入并计入研发费用,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公司和部分客户还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了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权益分成,在药品的有效生命周期内公司可以通过销售权益分成的形式持续稳定地获得收益,公司实现更大市场价值,达到公司和客户共融共享的目的。
4.营销模式
公司提供的药物研发服务主要采用直销业务模式,直销业务模式亦是公司所在的行业通行惯例。公司从事的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关系紧密且具有联动关系,公司营销采用“大商务”方式对母子公司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即母子公司营销人员统一由公司下设商务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商务信息中心进行项目拓展及客户关系维护。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寻求业务合作机会。项目进入与客户洽谈阶段时,商务信息中心人员与潜在客户进一步接触,了解客户的研发需求,必要时由研发部门协助洽谈,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项目进入方案制定及报价阶段时,公司通过商务信息中心、项目执行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的协同工作,以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当前,我国CRO与创新药行业已告别早期粗放式扩张阶段,进入结构优化、质量提升、集中度提高的高质量发展新时期。
2025 年,在政策持续支持、医药创新需求刚性增长、研发迭代不断升级等多重因素驱动下,国内 CRO 行业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完成一轮深度调整与行业洗牌,逐步摆脱“野蛮生长”的发展模式,稳步向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行业整体呈现增速稳健、结构优化、龙头集中、韧性增强的成熟化特征。从市场规模看,根据《2025年全球及中国 CRO 行业发展全景报告》测算,2025年中国CXO市场规模预计达2,477亿元,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56%,增速大幅领先全球平均水平,是全球增长最迅猛的CRO市场。据《2025至2030中国 CRO 行业市场深度研究报告》预测,未来我国CRO市场将延续增长态势,预计2030 年占全球 CRO 市场比重将提升至24.3%,在全球医药研发产业链中的地位持续巩固。
创新药领域同样进入创新驱动主导的成熟发展阶段。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中创新药占比首次突破50%,市场规模超过1.2万亿美元。我国创新药市场增速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25年国内获批上市创新药达76个,较2024年的48个大幅增长,再创历史新高;市场规模达5,500亿-6,000亿元,同比增长18%-22%,已成为驱动国内医药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行业整体正由“仿制药为主”向“创新引领”加速转型。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CRO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药物研发领域,从初期专注仿制药CRO服务逐步拓展至综合CRO业务,行业地位稳步提升,并先后入选中国医药研发公司相关榜单,实现由区域服务商向全国性综合CRO企业的转型。公司持续深耕多肽领域,不断强化研发实力、优化业务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升级发展战略,打造创新研发综合体。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自研创新药管线达20余项。经过多年持续投入、资源整合与稳健发展,公司已形成覆盖药物创新研发的综合能力,积极构建“研发服务+管线培育+新质产业链”三位一体业务生态,致力于成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
公司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授予的“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的“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连续七年获得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授予的“中国医药研发公司”等奖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5年,全球医药行业加速向创新驱动转型,创新药研发进入“提质提速”新阶段,CRO行业作为医药研发的核心支撑,需求持续释放且向高端化升级,自主研发创新药成为医药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体现,二者协同发展、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融合迭代提速,核心突破凸显
2025年,CRO服务与自主研发创新药领域技术创新进入集中爆发期,二者双向赋能、协同升级,核心技术突破持续涌现,推动行业研发范式优化、效率提升,逐步淘汰传统低效研发模式,为创新药研发提供更高效的路径支撑,推动行业整体研发水平迈上新台阶。
行业重点突破多肽、小核酸、ADC、AOC等高端领域核心技术,各类新型技术平台快速落地,既支撑CRO企业完善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全环节技术体系,高效承接高端创新药研发委托,也助力自主研发破解肝外组织递送等行业痛点,为重大疾病治疗提供全新路径。同时,创新药研发平台化趋势明显,各类专业化平台实现分子筛选、靶点验证、管线推进的高效协同,推动创新药研发取得突破。
(2)协同扩容升级,产业生态完善
报告期内两大领域呈现协同发展、双向赋能的产业格局,持续提质扩容,形成“研发服务-管线培育-成果转化”的完整产业生态,政策、资本双重赋能推动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黄金期。2025年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76个创新药,其中国产占比超八成,新版医保目录新增50种1类新药,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步实施,支付体系完善进一步推动产业扩容。
CRO行业逐步从单一环节服务向全流程服务转型,延伸至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上市后监测全环节,重点聚焦创新药研发服务,与药企、科研机构深度融合,CRDMO模式快速发展,企业从单纯服务提供商向价值共创伙伴转变,通过早期研发服务、里程碑付款等模式打开收入天花板。与此同时,自主研发创新药行业持续加大投入,聚焦重大疾病、罕见病领域,形成多元化前沿管线矩阵,在研新药管线约占全球30%,知识产权授权、权益分成等成果转化模式日趋成熟,2025年中国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总额突破1,300亿美元,形成“研发-转化-收益”的良性闭环,推动行业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跨越。
(3)需求引领转型,形态持续优化
随着医药行业创新需求升级,两大领域新业态持续培育,打破传统模式局限,呈现“专业化、精细化、协同化”特征,服务与研发附加值持续提升。创新药商业化渠道不断拓展,推动CRO服务向上市后监测、药物警戒等领域延伸,进一步丰富行业形态。
CRO服务打破传统标准化模式,向个性化、定制化转型,针对不同药企研发需求提供精准解决方案,攻坚加急、高难度项目,统筹解决各类附加需求,形成闭环服务模式,同时推动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赋能”转型,深化客我协同。与之呼应,自主研发创新药领域形成“平台化研发、协同化推进”的新业态,依托专业化平台实现多管线同步推进,联动外部伙伴共享资源、降低风险,同时强化研发全流程管控,聚焦临床需求,推动研发成果与临床应用精准对接,彰显临床价值。
(4)加速国际化布局,提升全球话语权
报告期内,中国创新药出海进入高质量发展攻坚期,逐步从传统单一License-out模式向“License-out+NewCo合资孵化+共同商业化”多元深度转型,成为CRO服务与自主研发创新药协同赋能的重要实践载体,推动中国医药产业从“产品出海”向“技术出海、生态出海”跨越。随着本土创新药研发实力持续提升,叠加全球医药市场需求扩容及中美欧监管协同深化,中国创新药对外合作呈现“高价值、多元化、强协同”特征,2025年对外授权交易总额突破1,300亿美元,交易标的集中于肿瘤、代谢疾病、罕见病等高端领域,核心管线逐步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开展Ⅲ期临床试验,部分品种已完成FDA NDA或EMA MAA申报并实现海外上市,彰显本土创新药的全球临床价值与竞争力。与此同时,CRO服务同步伴随创新药出海实现国际化布局升级,本土CRO企业逐步拓展海外服务网络,聚焦跨境临床试验管理、国际注册申报、合规风控等核心环节,承接海外药企及本土出海企业的研发委托,提供符合FDA、EMA等国际监管标准的全流程支撑,形成“研发创新-服务配套-出海落地”的协同生态。行业内企业通过NewCo模式设立境外合资公司,以管线国际权益授权换取许可费及股权,实现“技术输出+资本联动”的双向赋能,同时强化跨境知识产权布局与合规管理,规避地缘政治及监管差异风险,推动中国医药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逐步提升在全球医药创新领域的话语权与行业影响力。
未来医药行业创新驱动趋势将持续深化,CRO服务与自主创新药研发将进一步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成为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技术领域方面,将持续聚焦多肽、小核酸、ADC等前沿方向,加快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完善全流程技术体系,推动研发向精准化、个性化方向发展,全球创新竞争将更加聚焦于首创新药与同类最优药物的研发。产业层面,CRO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全流程综合服务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呈现头部集聚、细分领域特色化发展的格局,我国CRO产业全球竞争力持续增强;创新药产业加快提质升级,资源逐步向具备高临床价值的项目集中,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的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创新药物可及性。业务模式方面,CRO服务将向定制化、精细化发展,加速向研发策略咨询与全流程一体化服务转型,本土企业迎来国产替代机遇;自主创新研发将朝着平台化、协同化方向推进,合作开发模式日趋成熟,创新药国际化进程持续加快,逐步由产品出海向技术输出、模式输出升级。CRO与创新药两大领域的协同融合将延伸至资本、市场等多个维度,构建良性产业生态,推动我国医药行业实现从仿制跟进向源头创新的跨越,为全球医药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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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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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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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2,224.86万元,同比增长13.33%;实现净利润21,051.36万元,同比增长24.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86.73万元,同比增长14.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159.77万元,同比增长16.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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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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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德美”)、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泰”)、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欣”)、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动保”)、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必拓”)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及授信额度分配,使用金额、利息、使用期限以及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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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阳光德美、诺和德美、诺和晟泰、诺和晟欣、诺和动保、诺和必拓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下属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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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下属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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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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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下转494版)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6年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31,028.3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5%,主要受股权激励费用计提影响(本年度一季度计提15,819,340.91元,上年同期无该类费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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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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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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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721,783股,位于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第四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作为十大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执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浩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执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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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执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浩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