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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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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1版)

附件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利润分配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思敏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柴瑞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199,993.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698.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294.5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咸阳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系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842.0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建设进度,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得利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得利斯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础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等进行综合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2、除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之外,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其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固定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按季度发放,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同意提名郑思敏女士、刘鹏先生、于功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海英女士、刘春玉女士、刘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其中刘海英女士、刘春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思敏,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中国肉类协会猪业分会会长、山东省肉类产业联盟理事长。荣获全国食品安全优秀管理者、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普法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务工作者、首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等称号。曾任中央电视台科教节目制作中心导演助理、党办委员,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办公室主任。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思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1,400股。郑思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思敏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鹏,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2010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12年7月30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荣获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4)杰出董秘,2026年1月被聘为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库成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功勋,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诸城市外贸饲料厂会计;2000年7月至2025年7月,历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统计员、银行业务科科长、资金管理部经理、资金管理中心总监,2025年7月至今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功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功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海英,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山东大学数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硕士,南开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曾任山东大学教授。现任登海种业、蓝想股份(未上市)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英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春玉,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管理科学学士,山东大学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山东大学会计学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三维化学、一诺威、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未上市)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春玉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庆林,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山东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加拿大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青年学者联合会常务理事,山东商业经济学会理事,山东价格学会理事;现任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庆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庆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057,379.38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150,656.65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150,656.65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6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自2025年6月27日起执行该通知。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该通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在2025年度审计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00万元。

2025年度,大华所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合计100万元,本期审计报酬较上期相比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学生,200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于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1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于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晓辉,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6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人民币10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后认为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其作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审计报告亦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约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00万元。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大华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不超过49,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现拟统筹安排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为其提供担保,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3,000万元)。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内,除单独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对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相关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明细

注:公司为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该笔担保已单独经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占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22MA6XY6DL42

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公维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园区二路西段路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家禽屠宰;牲畜屠宰;生猪屠宰;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咸阳得利斯系公司全资孙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咸阳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2、公司名称: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00054125U

成立日期:1994年07月0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东贯市村南工业园区临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调味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日用杂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得利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北京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3、公司名称:山东同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720770951Q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1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英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18.6258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牲畜屠宰;家禽屠宰;生猪屠宰;货物进出口;保税仓库经营;种畜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畜禽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蔬菜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同得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同得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4、公司名称:诸城市同路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666739143L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夕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道口村

经营范围:供热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同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5、公司名称:山东得利斯彩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586067447H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在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西老庄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生产、销售塑料包装膜袋、编织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得利斯彩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6、公司名称:山东宾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MA3MR3BT5D

成立日期:2018年3月9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利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餐饮管理;鲜肉批发;鲜肉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9%股权。

经查询,宾得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7、公司名称: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664295665X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11.69万元

注册地址:蛟河市河北街世纪路1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得利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41%股权。

经查询,吉林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8、公司名称:青岛百夫沃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4DBN9G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G座7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贸易经纪;初级农产品收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经查询,百夫沃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9、公司名称: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22MA6XWWWN1F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公维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44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得利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陕西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10、公司名称:三原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22MADC2WEL01

成立日期:2024年2月29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浩然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区一路西段路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生猪屠宰;家禽屠宰;牲畜屠宰;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原得利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三原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涉及的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控制风险。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其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投融资等行为,相关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其中吉林得利斯、宾得利、百夫沃德(公司间接持有其51%股权,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必要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总额度为69,000万元(届时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自动失效,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11,445.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以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