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3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05月20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0.844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05月27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05月15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05月20日
6、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4月23日
7、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
8、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5月25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能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5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旺能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旺能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旺能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因目前“旺能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旺能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23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98元/股)的130%(即18.17元/股)。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旺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旺能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旺能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16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47元/股调整为14.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18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0月21日起开始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3.98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98元/股)的130%(即18.1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旺能转债”赎回价格为100.844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2.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154/365≈0.84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44=100.84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旺能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旺能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旺能转债”自2026年5月15日起停止交易。
3、“旺能转债”自2026年5月20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5月20日为“旺能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旺能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5月2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2026年5月27日为赎回款到达“旺能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旺能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旺能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能转债。
(四)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
3、咨询电话:0572一2026371
4、咨询邮箱:qyy@mizuda.net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交易“旺能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旺能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旺能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旺能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行使“旺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权的条件已成立,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2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98元/股)的130%(即18.17元/股)。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旺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旺能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公告》(2026-30)。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