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04.15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6.40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14.20万元,随着固定资产的处置,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21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将其划分为核心商誉及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针对核心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至少在年末终了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针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的计提,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计提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计提核心商誉减值准备784.80万元,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 0 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当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267.40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净利润13,267.4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转让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公司已不再持有汇银木业股份,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与汇银木业相关的减值也以“其他变动”转出。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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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27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景谷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ST景谷”变更为“*ST景谷”;
(三)证券代码仍为“600265”;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7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58.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61.73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70.06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4,894.36万元,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规定的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4日停牌1天,自2026年4月27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1、深耕林木主业,推动绿色林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普洱地区林木资源禀赋,聚焦林木资源整合、采伐、培育与销售全链条运营,重点强化林木采伐精细化管理,优化业务模式、拓展战略客户,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同步推进人造板业务精益管理与客户拓展,推动林木资源与林板加工业务的协同联动,夯实主业基本盘。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林业数字化等新业态,推动林木业务向特色化、绿色循环经济方向转型升级,构建可持续的林业产业体系。
2、布局数字化新赛道,打造业务增长第二曲线
依托现有算力服务业务基础,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整合产业优质资源,持续推进数字化领域布局,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及应用方向形成特色竞争优势。推动数字化业务与传统林业主业形成互补协同,丰富公司业务结构;同时以数字化业务为抓手,积极探索上市公司战略转型路径,培育具备市场前景与成长性的新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9.3.7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公司虽满足第9.3.7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撤销条件,但未在该条规定的相应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或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金领地大厦1304室
(三)咨询电话:0871-63822528
(四)电子邮箱:jglymsc@163.com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上接5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