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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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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以“大IP+科技”为战略驱动力,覆盖“全案营销”和“IP文创”两大业务板块。“全案营销”方面,公司面向各行各业的知名企业,提供包括礼赠品、数字化营销、新媒体广告、WEB3营销等多种营销方式在内的全案整合营销服务。“IP文创”方面,公司面向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包括赛会特许纪念品、实物和数字IP文创产品等在内的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公司通过国际知名IP和国潮IP带动自有IP和品牌发展,广泛应用AI、WEB3等新技术,以B端业务为支撑,大力拓展C端业务,形成C-B联动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商业闭环。

1、“全案营销”发挥实物礼品、广告创意、内容传播、WEB3营销综合协同优势

“全案营销”板块中,礼赠品业务主要面向大企业客户的节日礼赠、银行积分与会员积分兑换、经销商奖励、员工福利、企业文化建设、产品促销、活动促销、用户拉新等场景,提供包括营销方案策划、产品创意设计、供应链管理、资金垫付、物流及售后服务等全流程的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产品销售的形式实现收入。数字化营销是礼赠品业务的延伸,包括为客户定制化开发营销APP、小程序、营销物料集采平台等,并进行代运营服务。用于解决客户礼赠品采购集中化、电商化、规范化以及营销数字化的需求。新媒体营销业务是基于抖音、小红书、微信、微博、B站、知乎等新媒体流量平台,为企业客户提供广告营销解决方案。具体流程包括营销方案策划、内容创意和制作、媒介采买和执行、效果监测等。此外,公司还通过WEB3营销工具丰富营销场景和互动体验,提升营销效果。通过上述能力的综合协同,公司能够为品牌客户提供一站式、有特色、效果强的营销全案服务。

2、“IP文创”打通IP资源、数实产品设计开发、内容创意及传播、B+C渠道全链路

“IP文创”板块中,公司广泛布局体育、动漫、游戏、文旅文博、国潮、原创艺术等各类IP,形成了从IP资源、IP内容创意及传播、实物及数字IP文创衍生品设计开发及生产发行,到B+C渠道销售及运营的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其中,赛会特许纪念品属于体育IP文创产品的一种,公司在大型赛会特许纪念品的生产开发和销售方面深耕多年,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成都第31届大运会、2024年成都世园会、2025年哈尔滨亚冬会、2025年成都世运会、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全运会等大型赛会的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公司基于赛会IP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实物及数字文创特许产品,并通过内容创意、制作和传播,进行赛会IP的全方位运营,以扩大赛会IP影响力,提升产品销量。公司在国潮文化和国际知名IP方面广泛布局,已签约环球影业、NBA、TEAMCHINA(中国国家队)等多个知名IP,进行相关文创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与拥有众多国际顶级足球IP资源的体育IP用品特许授权商与零售品牌聚星动力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开发相关IP衍生品;与上影集团旗下子公司上影元合作开发国民IP《大闹天宫》相关产品;在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与天安门旅游服务集团合作开发天安门地区文化创意产品;与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和成都国之瑰宝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熊猫“花花”IP文创产品;与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的普陀山文化符号。此外,公司还为企业客户开展品牌IP运营服务,例如为茅台、五粮液等酒企开发文化酒及IP文创产品,为阿里巴巴开发阿里动物园系列IP产品等。

3、“大IP+科技”战略驱动业务创新,带来新增长点

伴随精神消费需求提升和新媒体的发展,社会消费和营销活动呈现出以“爆品”为核心的运行规律,即通过产品设计和营销手段激发消费者的情绪共振和传播,形成热点事件,带动“爆品”的形成,进而实现品牌、消费者和营销服务方的共赢。在这一过程中,B端和C端的边界逐渐模糊,B端品牌营销与C端爆品形成协同共振,同时IP成为激发情绪共鸣的重要载体。顺应这种行业趋势,公司提出“大IP+科技”战略,依托强大的产品设计、供应链、内容创意策划和传播等能力,以B端渠道为支撑拓展C端渠道,形成C-B联动,打造完整的一体化IP运营产业链,通过国潮IP和国际知名IP带动自有IP和品牌发展,同时结合AI、WEB3等新技术应用,推动业务创新,开拓新业务、新市场,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力争成为“全案营销”和“大IP文创”产业趋势的领导者。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孙震、边雨辰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30 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隆雅图”)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元隆元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元隆元创文化(上海)有限公司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予以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拟在上海购置场地,组建业务及创意设计团队,同时依靠引入IP资源、优化公司设计环境、提高公司文创产品和创意设计的输出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IP文创零售战略,公司决定增加元隆元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元创北京”)、元隆元创文化(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元创上海”)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如下:

2、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具体情况:

(1)元隆元创北京

(2)元隆元创上海

3、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安排,公司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予以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IP文创”业务整体战略布局作出的审慎决策。

公司广泛布局体育、动漫、游戏、文旅文博、国潮、原创艺术等各类IP,形成了从IP资源、IP内容创意及传播、实物及数字IP文创衍生品设计开发及生产发行、IP虚拟场景建设及运营,到B+C渠道销售及运营的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创意设计成果的展示辐射范围,公司拟在原有上海创意设计办公展示基地基础上,新增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的线下展示体验门店,面向终端消费者集中展示公司IP文创衍生品及创意设计成果。通过线下门店直接收集消费者偏好、使用反馈与市场需求信息,能够更精准把握市场趋势,反哺创意设计研发环节,持续提升公司创意设计水平,开发更具新颖性、时尚性、文化内涵与IP属性的优质产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全国重点城市布局线下展示体验终端,还有利于公司深入不同区域市场,拓展区域业务布局,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覆盖范围,提高公司文创设计成果的市场转化能力。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规划安排,公司拟增加元隆元创北京和元隆元创上海为实施主体,上述两家子公司专注于零售子品牌“元隆元创”推广的相关业务,具备成熟的门店管理经验,依托两家子公司的现有业务基础,有利于加快线下展示体验门店的筹备、运营工作进度。同时,根据线下展示体验门店的建设需求,公司拟调减硬件、软件购置费用预算3,000万元至房产装修费用中,“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五、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审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该等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项目实施效果,契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能够保障募投项目有序实施;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元隆元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元隆元创文化(上海)有限公司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有合理性,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517.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827.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630.1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97.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投项目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257.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32,079.06万元,其中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61.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068.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及保荐人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3502654644账户专项用于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末,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3,580.05元尚未转入本公司一般户。

注2: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881.08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59.94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61.6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66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1.7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延期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1月2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单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隆雅图”)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公司2026年度对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华南路416号6楼607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票务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图文设计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谦玛网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谦玛网络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2024、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谦玛网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担保合同有效。

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批准后视谦玛网络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签署。谦玛网络其他股东不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开展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直接持有谦玛网络60%股权,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且谦玛网络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较强,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0,7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vaQwThWUY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边雨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莎莎女士,独立董事栾甫贵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vaQwThWUY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欣蕊

电话:86-10-83528822

传真:86-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拟申请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需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融资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刘淑云,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和定价原则

1、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4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2、定价原则

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转5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