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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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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30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0版)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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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7.01、议案8-10、议案11-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议案6、议案8-10、议案11-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李晓旻、李晓东、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胜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胜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清太对议案2回避表决;(2)李晓旻、李晓东、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胜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胜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8-10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 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2800787

传真:0512-62800007

邮箱:IR@wintech-nano.com

联系人:周秋月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2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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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前期已授信且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将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最终审批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申请及借款事项的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归档管理。

(二)担保基本情况

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签订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本次预计担保均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等)等内容以届时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12月31日数据;

2、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即2025年12月31日数据。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发生担保调剂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调剂的相关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信息及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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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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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对于超过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并结合目前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协同发展。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17.27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0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FU CHAO、HUA YOUNAN、赵志磊、周枫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周枫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独立董事2026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海祥、傅强、张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傅强、陈海祥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FU CHAO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其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实施修订。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8.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8.0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8.0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章程》及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2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 /(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993,44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600.8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客观、审慎评估,制定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按照规定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修订和调整;

3、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等工作,签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股权比例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9、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

1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相关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1、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根据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3、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且发行完成的,涉及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及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08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5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78,956.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430,246.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截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日,公司总股本403,311,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05,312.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5,170,886.4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的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首个会计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等相关数据均按2025年度数据填报。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3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含税)/年,按年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团队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等综合确定,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团队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等综合确定,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根据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与议案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1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3日,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