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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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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39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9版)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9.00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3,088.80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2026年5月授予,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2026年-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一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拥有1,586家线下销售终端。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二、2026年第一季度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注2: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6年第一季度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一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度末,公司拥有1,608家线下销售终端。2025年度,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二、2025年度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注2: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16.33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基于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8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8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9、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10、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13、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1)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激励对象不再具备主体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基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2025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03万股。另基于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离职(含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主体资格,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合计9.3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6.3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前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5.92元/股调整为5.55元/股;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仍为5.92元/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为216.33万股。回购价格为5.55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为1,200.6315万元;回购价格为5.92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为1,280.6736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将减少2,163,3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变更前”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截至2026年4月22日的数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闲置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操作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21.9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90亿元,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83.01%。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要求,另基于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离职(含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主体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63,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05.0612万股变更为40,188.731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405.0612万元变更为40,188.731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