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325,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198,764.2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专业从事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五金家电、光通讯、医疗器械、传感器、继电器等制造业领域。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器、激光焊接头、激光焊接机、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及各种非标自动化解决方案。

激光焊接机由激光器和焊接头组成,激光器是激光焊接机的核心部件;工作台由移动平台和运动控制系统组成;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主要是指根据特定客户的应用需求,结合电气自动化、机械工艺等其他门类设计,由加载了自动化系统软件、应用环境设计的激光焊接机、工作台共同组成的自动化成套设备及解决方案,将若干个激光焊接机及工作台的工作功能整合至自动化流水线中,实现全自动作业,从而达到精准、高效、可控的工艺目标。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产品呈现非标定制化的特点,需要根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定制,依托研发设计方案,通过对外采购标准化零件、出具设计图给零部件厂商加工进行定制采购、自主生产加工等方式获取生产所需零部件,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最终向客户提供激光焊接设备并以此获取收益。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部分前沿性项目与大学及研究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研发,公司研发部门以市场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内容主要由激光器研发、焊接工艺研发、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三部分组成。

3、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定制特性,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辅以“基本库存”的形式进行采购活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是针对客户订单定制的非标准化部件,如机加钣金件、部分光学材料等;基本库存主要是针对日常耗用量大的标准件原材料,如线材、包材、开关、电源等物料。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形式。公司接受客户订单后,研发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应用要求和数量进行设计和技术拆解,并配合PMC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标准零部件对外采购,非标准零部件公司向厂商提供自身设计的图纸进行定制采购或自主生产,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

5、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激光焊接设备,销售人员及工程师需根据客户的技术参数、产能期望值、生产现场环境及布局等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提供客户认可的产品设计方案,签订销售合同,待产品交付给客户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组装、调试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国外销售采取直销与代理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一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公司所在的细分子行业为激光加工设备制造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范围。

近几年,激光焊接在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消费电子等精密加工领域应用逐渐增多,激光焊接设备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动力电池方面,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态势,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倍。

储能电池方面,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储能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同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标志着新型储能发展从规划阶段迈向大规模实施阶段。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5年1-12月,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累计销量为1,700.5GWh,累计同比增长63.6%。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1,200.9GWh,占总销量70.6%,累计同比增长51.8%;储能电池累计销量为499.6GWh,占总销量29.4%,累计同比增长101.3%。

2026年1-3月,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累计销量为437.1GWh,累计同比增长52.9%。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291.9GWh,占总销量66.8%,累计同比增长34.3%;储能电池累计销量为145.1GWh,占总销量33.2%,累计同比增长111.8%。

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涵盖技术应用较为广泛,涉及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门类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需要强大的开发设计能力、工艺装备能力和制造能力,必须进行长期的技术投入与资金投入。同时,激光焊接设备需要针对客户要求进行定制设计,产品具有非标准化特征,其产品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的生产质量与效率,客户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下游客户倾向于选择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专注于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运行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因此,激光焊接行业在技术与市场方面均具有较高的门槛,有利于技术强、规模大的企业保持优势市场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为国内激光焊接行业领军企业,具体体现为:技术领先、客户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以领先的技术及产品服务了众多锂电行业及消费电子行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激光焊接领域的市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伴随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推进,激光行业作为高端制造关键支撑产业,市场空间持续拓宽。

报告期内,全球锂电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下游头部客户扩产节奏明显加快,相应设备需求量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电池领域新技术不断涌现,也为设备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如已有多家电池企业开始试产固态电池,固态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好的特点。公司凭借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经验,配合行业头部企业研发固态电池生产的设备,报告期已为客户交付了包括激光焊接设备在内的固态电池研发线。在公司重点开拓的消费电子领域,行业头部公司搭载小钢壳电池的手机已经投放市场,手机等电子产品以不锈钢壳电池取代软包电池的趋势明显,未来消费电子也是公司重点开拓领域之一。公司将专注主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新技术、新产业等领域积极布局、稳步突破,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激光焊接技术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波长的激光和激光、激光和电弧或者激光和其他热源的复合激光焊接设备应用将越来越多。

(2)塑料,玻璃,碳纤维,钛等新型材料的激光焊接设备应用需求持续提升。

(3)针对高反射、低吸收材料的特殊波长激光焊接设备市场需求逐步凸显。

(4)激光焊接设备体现出更加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要求。

(5)由于对焊接质量及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对激光焊接加工过程进行实时检测的技术和设备需求突增。

(6)激光焊接加工材料厚度朝更加轻薄和更厚的两个方向发展,相关设备需求逐年增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136.28万元,同比增长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6.48万元,同比增长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22.06万元,同比增长8.7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2,252,44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325,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198,76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1,198,764.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贾松、卢国杰、李毅已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7.8 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任职工作岗位,结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确认。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贾松、卢国杰、李毅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金龙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关联董事韩金龙、贾松、李毅、卢国杰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授信及子公司授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软件”)、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科技”)及江苏创赢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赢光能”)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根据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深圳市创赢光能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为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创赢光能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能够有效控制,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少数股东未参与其实际经营管理,故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联赢软件、联赢科技及创赢光能合计提供不超过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不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4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共计募集资金58,41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11.2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07.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17.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6,330,2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共计募集资金98,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3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56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9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2、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升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2)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联赢激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赢激光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转5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