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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日出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2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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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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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就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雨集团”)与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主合同《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65.53万元,本次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265.53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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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265.53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9,899.27万元, 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8,381,030.38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697,037.7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3,048,1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87,164.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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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97,037.7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6,587,16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清洁能源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市场竞争激烈的特点。公司多元化经营模式和业务的转型拓展,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深耕西藏高海拔、高寒、高日照资源区,开展EPC+O(工程总承包+运营)、特许经营等模式,落地城镇集中供暖、县域民生供热、乡镇改造等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大,长期运营成本高以及收益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现金流储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压力。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以及新业务尚未贡献稳定利润,公司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在盈利水平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需保留资金以应对市场波动,以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投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设备投入以及市场开拓等,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对该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分段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对投资者的回报政策,并适时启动决策程序,努力保证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投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厚投资者回报。
在增强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将持续提质增效、深耕价值成长,筑牢企业长期回报根基。后续将稳步推进资产优化与资源整合,持续提升净资产收益率(ROE),不断夯实利润分红的核心支撑能力。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信息披露层面,公司将着力降低信息不对称,搭建常态化、高质量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并有序组织机构调研、线上交流等各类互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坚持战略转型导向,系统提升发展质量
(一)聚焦核心赛道,优化产业布局
围绕清洁热能、清洁电能、健康厨电三大主业,持续巩固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泵、储能、厨电等核心业务优势,优化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提升高端产品与高毛利业务占比。坚决清理低效、非核心资产与业务,严控非主业投资,强化投资全流程风险评估与可行性论证,推动资源向优势主业集中,提升资产质量与运营效率。
(二)强化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高效热泵、光储热一体化、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厨电等关键技术,推进技术迭代与产品创新,提升专利质量与成果转化率。完善研发激励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依托国家级技术平台,提升技术引领力与行业标准参与度,以技术驱动支撑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精益运营与数字化转型
全面推行精益生产、集中采购、成本精细化管控,降低生产损耗与运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与盈利水平。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推进ERP、CRM、生产与财务一体化系统落地,实现全流程数据贯通与智能决策支撑,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与市场响应速度。
(四)健全人才体系,激发组织活力
构建全方位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强化技术研发、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经营管理等关键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与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与常态化培训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为战略落地提供人才保障。
二、持续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结合经营管理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继续实施积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并不断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见性,努力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长期持股信心。
三、完善公司治理基础,强化核心履职责任
公司立足长远发展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各层级治理架构,明晰各主体权责边界,严格遵循法人治理运作准则,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效的治理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职责,深化履职尽责要求,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与合规履职意识,压实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管理、合规运营、内控建设等全流程核心责任,完善各层级履职评价与履职监督机制。
持续强化内部权力制衡与全过程约束,规范会议召开、议案审议、决策执行及后续跟踪落实全流程管理,紧盯治理运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持续整改提升,不断提升治理运行精细化水平。同时持续夯实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全过程管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以规范健全、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四、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立足清洁能源主业,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绿色发展核心内涵,把科技创新作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持续完善创新机制、加大研发投入、攻坚核心技术,全方位培育企业新质生产力。依托国家级研发平台与深厚技术积淀,公司持续深耕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优势主业,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技术壁垒,巩固行业龙头优势;紧扣一纵一横战略布局,聚焦零碳产品、零碳家庭、零碳建筑、零碳园区全场景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依托光热、热泵、储能、光伏等系统集成全产业链能力,开发“光伏直驱”类系列化冷、热、电产品解决方案,丰富清洁能源产品与综合解决方案体系,拓宽盈利增长空间。
深化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生产环节智改数转,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降本增效。强化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落地零碳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等创新项目,推动多能源耦合技术规模化应用,以绿色技术创新赋能产业升级。公司始终以创新驱动赋能经营提质,以新动能培育夯实盈利基础,实现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效益增长有机统一,以高质量发展成效夯实股东回报基础。
五、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忠实勤勉履职意识,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相关合规监督工作。
2026年,公司将持续跟进监管政策动态,积极组织公司“关键少数”参加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开展的专题培训,强化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学习领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重点工作,强化内部监督与全流程管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知情权。2026年度,公司将常态化召开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通过现场调研、机构交流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专属邮箱、公司官网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高效、透明、常态化沟通。
健全投资者意见征询、反馈与跟踪落实机制,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合理诉求,在合规前提下及时回应、充分沟通,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强市场认可度与品牌公信力。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江苏连云港海州区瀛洲南路199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系统梳理了董事会年度运作、决策执行、专门委员会履职、公司治理完善等工作,并明确下一年度工作方向与重点任务,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实绩;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坚决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落实年度经营方针与目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允、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徐新建先生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程序合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贴合公司发展实际,目标明确、举措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效益、回报全体股东,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2025年度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真实合规,符合监管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独立董事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述职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反映其履职情况;同意《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汇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万旭昶先生、张璠先生及朱亚林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14:00在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该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内容全面、程序规范;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薪酬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兼顾公司发展、经营业绩与高管履职贡献,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规范薪酬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流程规范、权责清晰,能够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经营连续性与核心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该制度符合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要求,能够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严格把控敏感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风险,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审计委员会职责与议事程序,有助于提升审计监督专业性与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及运作机制,保障提名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及运作机制,有利于强化战略委员会战略引领和决策支撑作用,规范公司战略制定、实施与评估流程,助力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修订内容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流程,能够更好发挥其监督、考核与决策作用,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履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保障公司信息披露、治理运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独立董事的履职流程、考核标准及工作要求,能够有效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流程、议事规则及职责边界,规范了独立董事履职行为,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内容完整、权责清晰,能够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容完善,能够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一致认为,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贴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内容科学、流程规范,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一致认为,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内容科学、流程规范。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办法执行,加强资金管控,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确保公司规范运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及决策程序,细化了日常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核心内容,能够规范总经理履职行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履行保密与登记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五)投资期限
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风控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董事长可授权财务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刚,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复核,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刚和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坤、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
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容诚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366 公司简称:日出东方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连云港太阳雨贸易有限公司、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四季沐歌节能电器有限公司、太阳雨节能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四季沐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景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日喀则日出东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贡觉日出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措勤日出东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战略风险、投资活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投资风险、资金管理风险、物资采购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运营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管理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作为评价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评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以营业收入总额指标评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公司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良好。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徐新建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下转5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