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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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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65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961.48万元,同比减少7.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14.08万元,同比减亏63.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30.78万元,同比减亏40.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5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9,264.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期末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14,095.86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固定资产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68.25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488.75万元。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53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98.5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9,264.9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以上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执行层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定期听取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报送的可持续发展工作进展,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ESG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审议公司ESG相关规划、目标和制度的制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注研究公司ESG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关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及机遇,并就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业务影响提供建议;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推动、监测ESG相关事宜的开展,统筹协调执行层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乡村振兴”“循环经济”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上述议题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2025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2025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和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19,475股,发行价格为8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2,231,830.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17,677,388.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4,554,442.02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9月6日,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28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

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

2、“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募集资金结余。因此,该等项目的期末投入使用进度公式不适用。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承诺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

1、最近12个月是指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3、“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4、“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虽然现金管理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现金管理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现金管理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负责现金管理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实收股本为41,651.615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

2025年度,由于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承压下行;同时,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低通量系列基因测序产品的销量占比提升。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收入与毛利贡献额同比下降。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以高水平的经营质量,深度推进全球化战略。在全读长测序业务(SEQ ALL)、智能自动化业务(GLI)以及多组学业务(OMICS)三大领域,围绕极致成本、极致方便、极致完整三大核心目标,推进超高通量测序技术降本增效、长读长与短读长技术融合研发;在多组学领域,完善单细胞、时空组学等产品矩阵,推动多组学解决方案与临床场景的深度适配;同时加快智能实验室自动化与人工智能技术结合应用,在样本前处理、样本制备、数据分析等环节的落地应用,提升研发与商业化效率。

在全球化布局中,公司已形成技术与市场双重领先。在技术方面,公司打造覆盖“短读长+长读长+空间组学”的全链条产品矩阵,实现多组学技术人人可及;在市场方面,公司在全球布局9大研发中心、7大生产中心、9大仓储中心以及13个客户体验中心;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将重点构建全读长、智能自动化等核心技术的全链条保护机制;在资质认证方面,公司将推进基因测序仪、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多组学产品的全品类全球认证,覆盖科研至临床全场景高标准,助力精准医疗普惠可及;在全球化营销方面,公司将围绕中国、亚太、欧非、美洲四大区域实施差异化、本地化运营策略,搭建本地化营销、服务与人才体系。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全球产能布局,在严格契合各地法规要求的基础上,筑牢供应安全防线,深化精益生产,优化仓储物流与库存管理,推进降本增效,持续提升生产质量与运营效率。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库存、期间费用和外汇全流程管控,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与经营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223.18万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及其对应的增值税税费28,783.54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31,439.64万元。

注(2):包含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注(3):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2025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期间,预先使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费用,后续定期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567版)

(上接565版)